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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来源:爱站旅游

浙江省舟山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_________ 幢室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配套商业、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服务制度和《住户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服务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住户手册》的行为;

5、根据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服务工作计划,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每六个月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和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8、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在乙方装修房屋

前与之订立相关《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与《装修消防安全协议》;

9、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如未被业主、业主大会续聘,经业主委员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2、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13、甲方在进行维护修缮时,必须注意对乙方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保护,对造成的损坏甲方应及时修复。

14、邮、信件送到每户;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住户手册》等物业管理规约和制度;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与甲方签订的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物业服务制度和《住户手册》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与相邻业主的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管道井、设备间、过道、值班保安室、公共停车位、

房屋承重结构、户外墙面、屋面、道路、场地、绿地、景观水池、景观游泳池和多功能运动场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区域内属 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楼道照明设施、小区道路照明设施、安全防范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邮政信箱、文化体育设施和区域围护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1、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共用设施设备保洁;

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4、共用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安全防范

1、内容

(1)门岗值班;

(2)物业服务区域内巡视;

(3)公共报警监控。

2、责任

(1)协助门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协助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尽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限速、限重、禁鸣;

(2)车辆进出管理;

(3)停车泊位管理。

2、责任

(1)指挥车辆行驶、停放有序;

(2)保持小区内道路畅通;

(3)保持小区安静。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与《装修消防安全协议》;

2、履行宣传、告知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3、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1、内容

(1)消防器材管理;

(2)易燃品管理;

(3)消防宣传。

2、责任

(1)消防器材无缺少、失效;

(2)消防通道畅通;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八、公共绿化

1、内容

(1)修剪、浇灌、施肥、除虫等绿化养护;

(2)清理公共绿地;

(3)树木、花卉枯萎的及时补种。

2、责任

(1)正常养护,促使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绿化少虫害、少枯萎。

九、其他代办及便利服务项目

1、留言转达

2、常用电话号码查询

3、飞机航班查询

4、火车、汽车时刻查询

5、周边公交线路查询

6、失物招领

7、电话及访客留言转告

8、临时代为保管小件物品

9、代叫出租车

10、代办报刊订阅和收发、邮件收发

11、代订生日蛋糕和花蓝

12、代订牛奶

13、代办预订客房

14、代办订餐

15、代办暂住证

16、物业咨询服务

17、组织业主联谊、文化、体育活动

18、组织社会公益活动

19、义务家庭安全用电常识宣传

十、部分有偿服务介绍

1、商务服务(复印、传真、电话、打字、打印、收发电子邮件、设立电子信箱等)

2、代办旅游服务

3、园区内物品搬运

4、机动车辆(轿车)清洗

5、四季花卉供应及代为养护、代租花卉

6、私家住宅报警系统维护及接警服务

7、私宅设备设施上门维修安装等

8、代订代送饮用水

9、代办行李托运

10、代理房屋租赁、转让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外墙无破损,无乱涂乱画现象;

2、房屋场地无违章搭建。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定期维护保养;

3、专人维护保养。

三、环境卫生

1、环境整洁、无污染;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绿化

1、养护得当,定期修剪;

2、美观协调。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畅通有序;

2、车辆停放整齐。

六、保安

1、统一服装,持证上岗,文明值勤;

2、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巡查,重点区域增加巡查次数。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及时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3、协助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及时修理,两天内完成,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急修:30分钟到现场,24小时处理,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业主报修及时率达95%以上,维修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档案齐全,无缺少;

2、专人保管。

第四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乙方每12个月交纳一次,首期缴纳一年物业服务费,交纳时间为每12个月的第一个月。

二、收费标准

1、排屋、独栋住宅:2.5元/m·月;

2、小高层住宅:1.5元/m·月;

3、高层住宅:1.7元/m·月;

2、地上、下停车场车位:30元/位·月。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三、乙方使用该物业的水、电等配套设施或进行装饰装修的,视为已居住。

四、建设单位已交付使用但乙方尚未居住的物业,乙方物业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100%向甲方交纳(如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的,本条标准作相应改动)。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承租方交纳的,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

七、装修垃圾清运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八、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服务收费标准由甲方制定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示。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可参考当地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十、因甲方利用法律诉讼等手段向乙方追讨物业费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物业维修资金使用

一、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计划,经业主大会批准,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核定后划拨;

二、物业维修资金是否需要筹续,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三、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属 全体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统一委托甲方管理经营;甲方统一布设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告,但不得有损小区整体观瞻和侵害业主权益;以上经营收入在扣除甲方成本支出后,剩余部分用 补充服务费不足部份。

第七条其他约定

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不属 保修范围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

第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双倍利息作为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应交纳额的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紧急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甲方 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甲方履行本合同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对发生在小区管辖范围内的乙方人身、财产遭到损害的事件,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本合同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 :______ ::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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