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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署三年合同期间,中途辞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爱站旅游

签了三年合同中途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则需支付。劳动合同的主体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需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劳动者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特殊人员。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

法律分析

一、签了三年合同中途辞职要违约金吗?

签了三年合同中途辞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如果双方在签署协议的时候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在中途提出离职的时候单位可能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合同没到期要离职的话一般首选与单位协商,也可以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30天后即可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主体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1、劳动者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厂长或经理等。

2、用人单位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结语

劳动合同的签署和解除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双方应根据劳动法律关系的规定进行合理约定。一般情况下,三年合同中途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如双方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则需履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需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劳动者包括新招用的员工、固定工和特殊人员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等。在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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