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须知:单位申报时限为事故后30天,个人申报时限为一年。个人申报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申报顺序为单位先行,超过30天未申报才由个人进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符合多种工伤情形可被认定为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内事故伤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伤害、履职暴力伤害、职业病、工作外受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等。
法律分析
第一:时限,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第二:费用支付渠道,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第三:申报顺序,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制度:单位与个益的平衡
工伤保险制度旨在平衡单位与个人的权益,确保在工伤事故发生时,受伤员工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和福利保障,同时减轻单位的经济负担。该制度要求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应对潜在的工伤风险。一旦发生工伤,受伤员工有权获得医疗费用、伤残补偿、康复费用等福利待遇。单位则通过缴纳保险费来分担赔偿责任,避免因工伤事故导致的巨大经济压力。因此,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在单位与个人之间建立一种公平、平衡的关系,保护员工权益的同时维护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在单位与个人之间建立一种公平、平衡的关系,保护员工权益的同时维护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该制度要求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应对潜在的工伤风险。一旦发生工伤,受伤员工有权获得医疗费用、伤残补偿、康复费用等福利待遇。单位则通过缴纳保险费来分担赔偿责任,避免因工伤事故导致的巨大经济压力。工伤保险制度旨在平衡单位与个人的权益,确保在工伤事故发生时,受伤员工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和福利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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