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及违章情况的通报
各部门、车间:现将近期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及违章情况通报如下:一、20xx年7月17日下午15:20分,苏C·T5575丙烯车进入卸车区5#车位进行作业,在卸车过程中,由于流速过快造成车辆出口切断阀关闭,当班卸车孙丛丛、李根未及时巡查发现气相进口还在持续进压,造成车上安全阀起跳,丙烯排放,根据安全检查考核评分标准第二章第一条,予以各扣除2分罚款二十元的处罚。部门主任焦安当班期间擅自离岗,监管不力发生责任事故,根据安全检查考核及评分标准第四章第二条和第五章第七条,两事并罚,予以扣除8分罚款八十元的处罚。 二、8月16日,市安监局领导来我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公用工程制氮车间停放一辆摩托车,后经查证为二班蒋海亮骑入,对区域管理者汤继军进行通报批评,对违章责任人蒋海亮,根据安全检查考核及评分标准第三章第二条,予以扣除3分罚款三十元的处罚。电工闫继光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根据安全检查考核及评分标准第一章第五条,予以扣除2分罚款二十元的处罚。 三、7月27日,郭凤吉上班期间玩手机,根据安全检查考核及评分标准第四章第四条,予以扣除2分罚款二十元的处罚。 五、8月29日上午,当班操作员程增田、赵抗在接卸丙烯时气液相卸车软管均接到位后在只开启气相进气阀未开启液相出料阀的情况下就开启卸车泵由气相进压,进行接卸作业,导致丙烯罐车内压力一度达到2.4mpa,造成安全阀起跳引起排放,此次事故定性为违法操作规程,根据安全检查考核及评分标准第二章第一条,予以各扣除2分罚款二十元的处罚,部门负责人焦安监管力度不足,在多次发生类似事件后未能引起足够重视,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聚丙烯分公司
20xx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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