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站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债务催告函

债务催告函

来源:爱站旅游

  段:

  段共从本人处借款本金人民币叁仟万元(¥ 30000000.00元),其中的借款本金人民币贰仟柒佰万元(¥ 27000000.00元)由你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担保行为共分三次,具体为:第一次于x年10月14日为借款本金捌佰万元(¥ 8000000.00元)提供了担保、第二次于x年10月18日为借款本金壹佰万元(¥ 1000000.00元)提供了担保、第三次于x年10月20日为借款本金壹仟捌佰万元(¥ 18000000.00元)提供了担保。借款到期后,段并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因此,请你依法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尽快清偿相应款项,否则本人将采取法律途径依法追偿。

  特此催告。

  催告人(债权人):何

  x年8月8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