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自20__年5月份起多次向甲方购买货物,为明确双方的账目情况,现双方进行对账并确认:
一、自20__年5月份起到本次对账之日止,乙方先后共计向甲方购买货物总金额为 元,已支付货款金额为 元,尚欠货款金额为 元;
二、甲方已经向乙方开具了全额的,且乙方已经收讫;
三、乙方承诺按如下方式支付尚欠的 元货款:
1、于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2、于 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3、于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四、如乙方有任何一期未能按照上述承诺支付尚欠货款,甲方有求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尚欠货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未付款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
五、双方因履行本对账单确认之事宜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六、本对账单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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