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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应急预案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放射科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建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

  二、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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