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县委、县研究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 总结 经验,查摆问题,分析形势,部署任务,为促进全县 经济和 社会 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 环境,全力打造“平安无棣”。下面,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肯定成绩、查摆问题,提高思想认识
20xx年以来,全县上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始终把安全 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安全目标 管理责任制,经过不懈努力,全县安全生产、消防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全县安全形势趋于稳定。年内全县总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7起,死亡55人,受伤695人,直接经济损失110.8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19%、17.8%、13.5%和23%。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宣传 教育广泛深入。积极 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宣传日和“遵章出行、平安回家”等大型宣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全民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基层基础日趋稳固。狠抓安监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和企业安监 网络。强化制度建设,推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综合监管,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加强了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初步形成了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监管。三是隐患整改力度加大。20xx年,全县共组织了10多次大规模的安全检查,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1080条,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480余份,整改率达98%以上。四是专项治理成效明显。对道路与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公众聚集场所、锅容管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 建筑工地、烟花爆竹与民爆器材等事故多发领域和部位,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成绩应该肯定,但问题也不容忽视。目前,我县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五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个别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经营业户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有“无所谓”的心态和侥幸 心理。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少数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严重,仅满足于签订了责任状,出台了管理制度,并没有真正把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教育培训不到位。在我县20xx年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单位放松了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忽视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具体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常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违章操作而形成的。四是安全投入不到位。部分企业受利益驱动,不注重安全投入,拼人力、拼设备,设备、设施陈旧,安全可靠度低;部分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缺少应有的警示标志,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五是隐患整改不到位。有的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是认真整改,而是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存有“拖、推、靠”思想,致使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居高不下,个别行业和领域仍存在一定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各种小事故时有发生,等等。
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天大的事情。安全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放松安全管理,就是对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就是对党不负责,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从讲 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我县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全方位的责任体系,以责任制落实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与好转。会上,县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决定》精神和刚才所签的责任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的“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依法承担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各级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既要抓好本职工作,又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承担分管责任。从今年开始,在全县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指标控制体系,实行定期考评通报制度。年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把考核结果与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有机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大考验。要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对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基层、基础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石。要把“双基”工作作为扭转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局面、保障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的根本措施抓牢抓好。要认真总结去年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确定今年“双基”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制定工作规划,实行分类指导,抓好检查考核和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推动“双基”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安全行为,确保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推动企业基础工作的全面加强。要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完善安全保障措施。要积极引导安全管理基础较好、制度健全的大型企业进行 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建立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和提高企业安全条件。要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工艺和技术的改造力度,增强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力度。要继续抓好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和燃气、特种设备、海洋与渔业生产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抓深化,抓提高,确保取得实效。要积极开展安全评估评价,并与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结合起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期限和措施。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对久拖不改的,依法强令关停。要逐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增强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四是严格市场准入和源头管理。要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对已设立达不到规定条件的高危生产企业,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负责审批的部门要搞好事前审核把关和事后跟踪督查,发现已许可的事项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取缔和收回有关证照,使其退出市场。对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要依法查处和取缔。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上项目要不违法、不违纪、不污染、不危险,坚决杜绝违反上述“四不”项目上马。要严把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关口,防止出现新的事故隐患。要在高危行业中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风尚,提高全民的安全法制意识和安全 文化素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对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酿成重特大事故以及久拖不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予以公开曝光。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月”和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通过各种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形式,进一步激发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培训质量,确保重要岗位全部做到持证上岗。
(二)关于消防工作
一是重点抓好城市消防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县城基本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高层建筑和企业等大量增加,工业和城市生活用电、用气、用油量普遍增多。但是,由于县城人员、 物流、建筑的相对集中,发生火灾的频率和损失上升因素增大。做好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两点:(1)搞好检查,抓好整改。吉林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是一个典型的养患成灾的案例,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深刻汲取这一惨痛教训,严格消防监督与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前段时间,我县组织开展了几次消防大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了督促整改,但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绝不能放松警惕。近期,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火灾、防止重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总目标,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大型物资仓库,交通、通讯、电力、邮政枢纽等为重点,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严格检查,彻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又不能确保安全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决不能养患成灾;对建筑工程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就擅自施工、使用的,要抓几个典型,公开处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有可能导致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坚决依法取缔或责令停产停业。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被检查单位如对检查、处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主管部门 申请复核或复议;经两次以上责令整改仍不合格的,除依法处理外,还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力争4月中旬,快速度、高标准、高质量地在全县完成这次大检查。之后,根据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万无一失。今后,凡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到消防部门办理工程的消防审核手续,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对工业园区、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先建工程后办理消防手续且存有先天性隐患的单位,消防部门要切实当好参谋,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督促整改,既要保护好来之不易的招商引资成果,维护好经济发展环境,更要确保消防安全,不出问题。(2)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近几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滞后的局面有所改观,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按照城市消防规划,我县马山子中心镇的消防规划还没有完成;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不到位,损坏现象严重;消防通道不畅,严重影响了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部门及单位的高度重视。今年,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不得造成新的欠帐。年内,市政消火栓建设要达到应建数的100%,并落实好维护保养责任,确保消火栓完整好用;城区、生活小区、工业园区的消防车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堵塞和占用。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灭火器材要及时进行检验和更换,确保合格好用。同时,还应看到,目前我县各种消防装备与所承担的消防任务还不适应,制约了消防战斗力的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引以为戒,处处为群众着想,为广大消防人员着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上半年将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到位。
二是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近年来,我县农村火灾事故增长迅速,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都分别占到了整个火灾的70%以上。各乡镇要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村一级要搞好消防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把消防工作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的重要内容共同抓紧抓好。要大力发展农村自防自救力量,统一整合各村的消防资源和器材,建立专职的、义务的、志愿的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及时扑救初起火灾事故。要认真搞好村镇消防规划的制定和消防设施建设,解决好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防火分隔等问题;要完成农村消防宣传瓷砖壁画推广工作和消火栓建设任务。消防部门和各派出所要跟上监督和指导,逐步建立农村消防工作长效监管机制。春季是农村火灾易发季节,县、教育、民政、 农业、环保以及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农村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农民看管好自己的场、院,及时清理靠近电力、通信线路、重要物资仓库、易燃易爆单位的柴垛草堆;教育农民妥善处置田间遗留的农作物秸秆,严格禁止放火烧荒;关心、照顾好农村鳏寡孤独、行动不便的老人,防止发生意外;教育儿童不要玩火。、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加强对陵园、纪念堂、墓地的巡查力度,对靠近柴草堆的坟地进行重点监管,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三)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在3月25日召开的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上,市要求我县今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必须控制在44人以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6.32以内。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三点:
一是加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改力度。前段时间,县交警部门对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影响交通安全的重点部位进行了一次细致的排查,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县办公室转发了《关于加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工作的意见》,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严肃对待,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认真整改,绝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现象。县安监、交警、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确保不漏过一处交通安全隐患。县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县。对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集中整顿和规范客运市场。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立足源头抓管理,加大对客运市场的整治力度。上半年,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安监、交警部门配合,对挂靠的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整顿。4月份,分期分批对现有客运驾驶员进行全面的审核,对不符合营运资质的,要坚决清出客运驾驶员队伍。要以农用车和摩托车为突破口,加大无牌无证机动车辆的治理力度,力争年内机动车上牌率达到90%。、农机等部门要严格机动车检验,重点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和设施状况,严防病车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要严格机动车驾驶员的身体条件检查、 考试发证和年审教育等环节,确保驾驶员的素质,提高其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驾驶技能。要按照肇事者不放过、单位领导不放过、发证人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建立严格的客运事故追查制度,提高客运安全事故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是突出抓好路面管理。县交警部门要以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路面管理,提高路面控制能力。特别是对事故多发路段和205国道、新海路等重点路段要科学安排警力,加大巡逻密度,针对不同阶段和路段的特点,加大对路面的控制力度。对隐患突出的客车、货车和农用车,以及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超速、超载、违章超车等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查处,保障路面交通安全、有序。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以“遵章出行、平安回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以沿路村民、驾驶员和中小学生为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好“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企业”、“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各新闻宣传媒体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秩序整治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人了解交通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工作无小事。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做好安全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县安委会、消委会及县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和完善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消防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协调解决。各级都要高度重视安监工作,确保必要的经费、车辆和装备,提高其监管手段和效能。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 财政资金,专门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活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事故抢险等。要强化安委会、消委会各成员单位间的配合与协作,进一步建立部门配套联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工会、共青团等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创建活动。各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对安全工作的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监督。
同志们,安全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认清形势,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我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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