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县政府20xx年4月份县长办公会议记要精神,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托县古城镇第一小学少年宫墙绘工程。
工程地点:托县古城镇小学教学楼内
墙绘面积:380m2
工程内容:教学楼三楼走廊的墙壁、各个功能室的墙壁。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月26日
竣工日期:20xx年2月30日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结算
1、本工程采用由乙方总承包的方式;
2、合同中标价:墙绘工程中标价70000元;
3、工程竣工后,增减变更项目具实结算。
四、发包人(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2、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3、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
五、 承包人(乙方)责任:
1、 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工程,文明施工,防止因施工造成物品的损坏。
3、保护好室内的家具陈设
4、乙方负责组织绘制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手绘工程,全面负责绘制人员的人身安全。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成品的保护。
6、施工中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1、按照双方签订的认可的样图、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验收;
2、乙方负责按照双方签订的样图、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施工;
3、工程结束后,乙方要通知甲方验收;
4、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签字之日起保质期三年;
5、由于颜料出现自然脱落或自然起裂现象,由乙方负责免费修补绘制;
6、由于墙体自身质量、环境问题或人为损坏等引起的变色、脱
七、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如不能按合同拨付工程款,应承担所拖欠工程款同期贷款利息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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