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芯制度模板 公司员工手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适用对象: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应用目的:本手册旨在宣扬公司的企业文化,创造良好的工作秩序,实现员工及公司的发展目标。
第三条 时效与解释:本手册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条 更改与补充: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得到公司董事会的书面授权下才能对员工手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修订时应提前公告并公开征求员工意见。
第五条 所有权:本手册是公司财产。员工应在合同终止办理结算时上交于公司人力资源部,否则将不予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第二章 企业文化
第六条 企业使命:用智能科技改造生活。
第七条 企业目标:打造中国智能科技第一品牌。
第八条 企业理念:认真、合作、快速、诚信。
第三章 信息沟通
第九条 实时沟通政策:如您有想法或建议,随时可以向您的部门主管或经理商谈而不必受到歧视。部门主管和经理将会就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商讨,如合理,将被采纳。
第十条 门户开放政策:员工可以将问题反映给自己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管理者。门户开放适用于公司政策决定、业务发展方向基本薪酬福利等所胡关系公司发展之中所应解决的问题。
第十一条 与总经理对话:公司在办公区域内或员工休息场所设有总经理信箱。如您对公司有什么好的建议(包括对自己的上司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都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投进信箱(要实名信件才会被接纳)。公司将会尽快跟进处理。您的建议、意见、投诉将会受到严格保密。
第十二条 员工信息栏:信息栏固定设置在公司各显要位置。员工可从信息栏上荻悉公司各方面的最新信息和动态,如内部岗位招聘、大家关心的新闻、娱乐活动、安全事项、通知等。员工不得私自篡改信息栏的内容。
第十三条 个人资料修改:为使公司能够掌握最新的信息,如员工的个人资料改变,请将变动详情及时通报人力部,避免因个人资料变化而影响您的既得利益。这些资料变化包括:银行账户、学历、家庭住址、紧急电话号码、婚姻状况等。
第四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 公司常设机构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职能部门。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或董事二名以上。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六条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设监事二名以上。监事会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或总裁)一人,副总经理(或副总裁)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公司经理层(总经理班子)。经理层是公司业务的日常运营管理中心。
第五章 招聘录用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工作理念
为确保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将营造一个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工作环境,使您在公司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这里工作您的才能将得到充分发挥。公司将不断完善雇用条例及规定,帮助您达到个人发展的目标。
尊重并感激我们的员工,员工是公司财富源泉。精悍高效的团队建设,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作为公司的管理者,您须让员工感觉到是在为他们工作,而不是他们在为您工作,这样的团队才能使公司在竞争激烈的今天立于不败之地。
第十九条 员工录用原则与标准
1.公司根据岗位空缺需要招收员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录用标准是德才兼备。
2.内部推荐录用原则:配偶与直系亲属不进入公司,非直系亲属一般情况也不进入。同学、朋友不进入同一个部门。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曾在本公司或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受剥夺政治权之宣告,尚未复权者;
3)通辑在案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未满十六岁者。
第二十条 录用程序及人事审批权限
1.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及公司组织架构,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需求增(补)申请》,按相关权限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在市场上择优选取符合条件可以参加复试的候选人员,用人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候选人员进行复试。
3.经复试合格的人员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准予录用。
4.将准予录用人员交人力资源部通知其进行体检后办理录用手续。
5.人事审批权限:原则上所有岗位都需要隔级任免,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文。
第二十一条 转正
1.新入职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由其部门负责人考评,签署是否转正的书面建议,由相关领导审核、审批后交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2.是否被正式录用,完全取决于您的能力、经验及该职位对您的适合程度。
3.新入职员工顺利通过试用期后,将收到人力资源部发给您的《转正通知书》。
第六章 考勒、休假制度
第二十二条 考勤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出勤进行监督和管理。
2.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或刷卡。
3. 迟到、早退和旷工:
迟到:员工应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上班超出出规定时间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刷卡离岗,提前下班30分钟内的视为早退。
旷工: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指定工作岗位报到者;
4)超过30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也未办补假手续者;
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4.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或当月累计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将被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或当月累计迟到、早退4小时以上者以旷工全天计算。
第二十三条 休息
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特点,各部门的工作时间安排可以不同,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法定时间。
第二十四条 加班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国家法定假日(全年11天)的加班,公司按国家规定给发放加班工资,对于其他时间的加班,采取补休,不发放加班工资。
员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因工作效率低而导致的工作时间延长不视为加班。 所有加班必须有所在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并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调(补)休
1.凡调休或因加班而申请补休的员工,需提前一天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员工申请调(补)休应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休假。人力资源部对照《请假申请单》冲抵加班时间。
3.调休必须在2个月内休完,每次最多不能超过5天。
4.未经批准而休息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六条 休假的种类
休假种类有:国家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保育假、丧假、年假、其他假。
第二十七条 有薪假
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假期内可享受全额薪资,因工作需要而不能正常休息,公司将按国家规定支付日基本工作三倍的工资报酬;。
有薪病假:
1.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5天/年的带薪病假。
2.申请病假的员工需在公司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就医,且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休假期间可享受基本薪资。
工伤假:
1.凡工作中造成的负伤的员工均可依法申请工伤鉴定后享受工伤假;
2.享受工伤假员工,须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并根据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按公司规定由相关领导审核、审批。 3.休假期间可享受全额薪资。
婚假:
1.假期天数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在请婚假时应至少提前7天申请并出具结婚证明;
3.婚假于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有效;
4.休假期间可享受全额薪资。
产假:
1.在公司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此政策;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员工请产假时应至少提前30天申请。申请产假的员工应出具政府注册医院的证明及政府签发的准生证;员工可以于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产假;
4.原则上以此为准,具体执行标准可参照当地相关政策;
5.休假期间可享受基本薪资,办理了生育保险的员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保育假:
1.男员工在其合法妻子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休假,以照顾他的妻子及关怀他的孩子;
2.员工请保育假时应提前7天申请,并出具医院相关证明;
3.休假期间可享受全额薪资。
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双方父母、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或主要赡养人去世,可享受3天有薪假;
2.休假期间可享受全额薪资。
年假:
1.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后,根据其入司年限、所在部门及岗位,可享受相应时间的年假,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年假:
2.年假原则上在员工满相应年数后,年内休假,不得延迟,不能累加;
3.员工休年假时应提前7天申请;
4.休假期间可享受全额薪资;
5.员工申请休假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时,公司可要求员工将年休假延迟或采用分期享用方法,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其他假:
凭学校通知尽收眼底参加家长会(每年只限2次),家长凭免疫通知单携子女去防疫站,每次享受半天全额薪资。
第二十八条 无薪假
有薪假期以外的请假为无薪假:
1.事假: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年内不得超过10天。
2.病假:除公司规定的有薪病假外,病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员工休病假,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证明方为有效) 员工因疾病或紧急事务未能及时上班的,应于当天工作时间前1小时内向部门主管/经理请假,并在销假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按公司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原则上公司不接受任何人的请假转告。
第二十九条 请假审批
1.除公司根据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息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应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直接上级的批准。
2.由于公司所处服务性行业的性质,要求每名员工都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缺勤。
3.休假时应提前或事后填写<<请假申请单>>,说明请假请假和注明请假起止时间,经各级相关人员审批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按准假时间休假。
4.员工请假原则上采取先申请后履行的方式,但遇疾病或突发事件,来不及事先请假应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并于销假的第1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5.请年假,婚假,产假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替岗。
6.未按规定办理请假,续假手续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者,均以旷工论处。
7.请假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处理,一小时以上半天以内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按一天处理。
8.员工和下级不得越级请假,上级也不得越级批准非直属下级和员工的请假申请,如因越级请假或者越级批准而造成工作损失的,批准人和员工承担同样责任。
第七章 薪酬
第三十条薪资标准及其结构
1.公司根据职务、岗位、工龄、经验、能力来确定员工的职务等级、薪酬等级及标准 。
2.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工资) 、工龄工资、福利、年终绩效奖金等。
3.目前公司的福利补贴有:交通补贴、餐费补贴、通讯费用补贴等,随着公司效益的提高,公司将逐步完善员工的福利体系。
4.公司实行年底双薪制:年底双薪是对月薪制员工全年工作的一种奖励,并根据公司业绩情况发放的薪金.公司有权利根据考核规定,对于当年考核表现优或劣的员工,实行超出或低于年底双薪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 薪资发放及查询
1. 发薪日期与方式:公司每月15日以银行转帐方式发放(如遇假期,则顺延)上月工资,每月工资按21天计算。
2.工资查询:工资发放时,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发放工资条,工资发放之日起15日内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接受公司员工上月的工资查询。
第三十二条 薪酬保密
员工不得打听别人的薪酬,本人也不得把自己的薪酬标准告诉别人,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造成不良影响者作降级处理。
第八章 晋升
第三十三条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其部门主管推荐或自荐,经相关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审批后予以晋职试用。
1. 员工在原职位上表现突出,且有担任更高职位的能力与潜力者。
2. 工作态度积极,专业知识过硬者。
第三十四条 晋职的员工有一个月的评估期.评估期间员工仍执行原职位的工资福利标准.晋升晋职评估期表现合格者,公司将予以正式任命.工资福利从当月起按新职位标准执行。晋职评估表现不合格,将被取消晋职机会,返回原职位工作。调职、降级必须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按公司规定经相关领导审批方可生效。
第九章 员工培训与发展
第三十五条 培训体系
为保证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本公司发展目标的需要,本公司吸取国内外企业员工培训的先进管理经验,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员工培训体系,培训基本类型如下:
1) 新员工入职培训(面向新加入公司的员工)
2) 专业技能提升培训(面向通过试用期后的员工)
3) 岗位晋升培训(面向优秀各部门专员和主管)
4) 经理人职业能力发展计划(面向各部门经理助理,经理)
5) 储备干部培训计划
第十章 公司福利
第三十六条 员工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第三十七条 娱乐活动
为加强员工集体荣誉感,公司按季度拨款作为各种活动经费,根据公司状况及员工建议举办各种活动,如:员工聚会,文艺体育竞赛活动,出外郊游等,本公司员工均应按规定参加。
第十一章 员工守则
第三十八条 仪容仪表
1.员工服饰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2.上班时,办公区域人员衣着要得体,以下装扮上班时是禁止的:拖鞋,膝盖以上裤装与裙装,背心,吊带裙,低胸与露背衣裙,露脐装,夸张,炫耀性饰物,夸张怪异的发型。
3.男员工头发适中,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不留胡须;女员工宜化淡妆,留长发者上班必须盘发或把头发扎起。
4.养成良好习惯,避免如抓头、咬手指、玩项链或戒指等不良姿态。工作区域不得伸懒腰、打哈欠、做怪像。
5.员工必须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焕发,始终以微笑服务对待顾客。
第三十九条 礼节礼貌
1.尊重自己,尊重他人,诚实可信,待客友好热情,说话亲切和蔼,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节周到谨慎。
2.与顾客交谈时应端庄有礼有节,不抢话,插话,争吵,不询问顾客年龄,履历、工资等个人隐私,不歧视残疾人。
3.对顾客要有“四声”(迎宾声、招呼声、介绍声、道别声)服务,用普通话与同事、顾客交谈。
4.借用他人或公司物品,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还原处。
5.未经同意不得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6.正确、迅速、谨慎地接打电话。
1)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三声铃响前取下话筒,接电话时统一用语:您好,xx公司。
2)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后,自己再放下话筒。
3)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4)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5)工作时间内,禁打私人电话。
第四十条工作态度
1.主动:尽职尽责,主动为顾客服务;同事之间真诚协作,密切配合,做到“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始终给顾客与同事以亲切,愉快的感觉。
2.热情:站立服务,面带微笑,常用敬语,提高工作效率,想方设法让每一位顾客感到满意。
3.周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为客户提供细致体贴的服务。
4.诚信:诚实为本,讲究信用,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假情况,不得文过饰非,阳奉阴违。
5.勤俭:勤劳致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设备,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第四十一条 言行规范
1.遵章守纪,服从上级安排,忠于职守,不推诿,不顶撞。
2.自觉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3.员工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严禁挑拨离间,造遥生事,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领导威信,严禁私下议论不利于公司的事情。
4.严禁在办公室和会议室吸烟、打牌和赌博。
5.爱护公共卫生,不许乱扔纸屑等废弃物。
6.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聊,不得嚼槟榔,吃口香糖,吃零售,打瞌睡,玩电游,听音乐,串岗,溜岗,干私活,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工作时间内尽量说普通话,讲文明,礼貌,不许说脏话,痞话,不许叫绰号。
8.工作场所轻言细语,不许大声喧哗,不许嘻笑打闹。
9.坐姿端正,不许将脚放在工作台、座椅上;站立时应保持身体正直,不得驼背,耸肩,不许双手叉腰。
10.客人离开工作区域或接待区域后,应及时清理 卫生,清理杂物,整理桌椅。
11.爱护公物,杜绝浪费行为:
1)爱惜并妥善保管办公用品,设备 及公共财物;
2)图书发球公司的公共物品严禁私自占有,阅览后应及时归还;
3)做到节约用电,用水,下班后人走灯灭,关闭电脑等设备电源,杜绝任何浪费现象。
12. 杜绝下列损公肥私行为的发生:
1)非因工作需要,不许私自使用公司电话,传真复印机,计算机等所有公物;
2)严禁携带公司财产,商品礼品,办公用品等出外私用;
3)严禁超越职权或相关规定,擅自降低价格销售商品和出售公司财产;
4)严禁查阅,复印,拷贝不发球自己职务上的文件/函电/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5)严禁将公司盈利业务转移到与个人经济利益有关的企业进行交易;
6)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严禁利用职务和职权之便接受往来厂商和合作客户的招待宴请礼品或礼金馈赠,严禁私自向其借用款项和物品;
7)严禁利用职务和职权之便,向供应厂商和合作客户索取回扣。
8)严禁利用职务和职权之便,少收、不收顾客购物款;
9)严禁挪用公款谋取私利。
第十二章 奖惩
第四十二条 名词解释
1.行政加分与行政罚分:根据奖惩的不同档次,公司分别设定了不同的行政分值(2分、5分、10分等),在员工受到奖惩的同时,予以行政加分或行政罚分。公司根据员工所奖惩分数附带经济奖罚,在考核期内(考核期为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奖惩积分可互相抵消。
2.积分相抵原则:公司实行奖惩积分相抵原则,在一个考核期内,奖励积分与处分积分相互抵消,但员工恶意犯错除外。奖惩积分当年有效(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3.连带责任:如果某部门员工受到直接上级(不含)以上主管部门领导书面指导(上级别的越级处分,则受处分员工的直接上级将负连带责任(管理失职),并将由此受员工相应轻两级的处分。
4.恶意犯错:员工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公司规定或会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而仍然进行的违纪行为,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解雇。
第四十三条 奖惩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有功必赏有错必纠赏罚分明。
3.以事实为依据 4.奖惩积分相抵。
5.员工享有举报权和申诉权。
第四十四条 奖惩形式
1. 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日常奖励和阶段性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表彰、阶段性鼓励、奖励积分、参加培训等方式,促进员工不断发展。
2. 处罚:以帮助引导员工发展,促进员工不断改进自身工作为目的。处罚采取日常改进和行政罚分相结合的方式。行政处罚分不同等级,层级递进。
3. 公司奖惩根据级别附带经济奖罚。
第四十五条 奖惩结果运用
公司阶段性 奖惩与绩效评估工作同步,根据纯净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员工奖惩记录由资源部定期收集汇总,与员工绩效评估挂钩;奖惩记录和积分将对员工绩效评估成绩、晋升、晋级、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等产生直接影响。
第四十六条 奖励
公司奖励的种类有:通报表扬、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等四种。公司将视员工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所有奖励均由负责奖惩管理部门保存,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并可能由此给员工升职、升级、加薪、经济奖励等形式激励。
第四十七条 处分
处分是对犯错误员工的教育和指导,公司奉行有错必纠的原则,鼓励知错必改,公司帮助员工不断改进提高自身工作与公司共同成长。
处分的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察看,解雇等六种。公司将视犯错误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员工在受到行政罚分的同时,将被并处经济处罚。
第四十八条 申诉
1.当处罚对象对违纪事实丰硕异议或对处罚结果不服的,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日内携《员工过失处罚单》当事人留存联向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提请申诉。如逾期,则处罚不变。
2.各公司奖惩管理部门对员工的申诉要进行认真复议,复议结果的回复期自接到员工单之日起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3.经复议证明申诉人申诉理由详实、充分的,由授权部门开具撤销处罚书面通知或通知申诉人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撤销处罚。
4.经复议仍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处罚有效,并为终审裁决,并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诉人复议结果。
第四十九条 相关说明
奖惩相关具体内容由各子公司根据公司《奖惩制度》制定。
第十三章 安全手册
第五十条行政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门,行政部应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安全进行督导,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对公司经营管理范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 安全,是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每位员工应有防火、防盗意识,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技能。每位员工要熟记所在工作区域的消防设备位置,并会使用消防设备。
下班离岗前,要认真仔细地检查工作场所是否有各类易燃物品,消灭一切火险隐患,一切火种,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 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 奖 励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 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 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 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的;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__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 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 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员工手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 员工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帮助下属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对管理者实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四条 我们鼓励员工发挥主人翁责任感,争当公司的主人。每个员工都应当通过干好本职工作,为公司作贡献,都应当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自己的要求,都应当养成为他人作贡献的思维,提高协作的水平。员工间应遵守岗位之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解决因职责不清掩盖的管理漏洞。
同时,鼓励员工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主动应变,并及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五条 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员工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利向上司提出咨询,上司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
员工在拥有知情权的同时,必须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三章 人才培养理念
第六条 引进贤才与尽力工作是领袖与模范的区别,只有引进贤才和不断培养接班人的人,才能成为领袖,成为各级职务的接班人。
第七条 公司的接班人是从集体奋斗中、从员工中、从各级主管中自然产生出来的,任人惟贤。
第八条 公司确定人才的标准是:“德才兼备”。
(1)“德”
1)崇高的敬业精神。顾全大局、识大体,以公司发展为己任,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与平稳的心态有机结合。
2)正确的价值观。正直、无私、公允。倡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鄙视不劳而获、贪得无厌,坚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企业获取应有的回报。
3)团队精神。以大局为重,作为团体的一员采取合作的态度,关心团体的整体目标,而非个人利益。
(2)“才”
1)优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是对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标明确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确理解董事会决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开展工作。
3)客观的分析能力和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在复杂困难的情况下,也能对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确客观的评估,并能够独立正确地完成。
4)实用的创造力。具备独到的见解与完善的思维体系,在工作中积极思索,产生新颖的合理化建议,并能使之转化为新的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
5)旺盛的战斗力。活力充沛地将短期和长期目标结合,力求不断改善工作业绩,积极主动,敢于承担风险和压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断创新的方法确保任务完成。
6)沟通与领导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开阔的胸襟,通过沟通达到顺利开发工作的目的,进而发展成为个人的领导能力。能够鼓励下属,使之达成工作及个人目标。能够制定较高的绩效标准,能使下属对其工作承担责任并协助下属提升职业技巧和技能。
7)学习能力。从自身或他人实际工作的成功、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学习实现进步;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备学习新知识与技能的能力。
第四章 人事规章
第一节 员工录用
第九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按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聘用事宜。
第十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输出试用申请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工作业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工资。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向人力资源部缴验下列表件:
(1) 户口本、身份证及医院体检表。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毕业证书、学历证书。
(2) 最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一张。
(3) 人事档案资料。
(4) 其他必要文件。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一律不予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吸食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且未结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品性恶劣,曾因此被开除者。
(8)身体检查经认定不适合者。
第十四条 员工一旦正式录用,从事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节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服从上级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联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同业企业的职务。
(3)全体员工应该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5)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可接见亲友或与来宾谈话,如确实因重要原因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核准,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进行。
(6)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者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7)不得私自携带公物离开公司。
(8)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不得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示。
(9)员工每天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10)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要提高工作效率。
(11)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不得聊天闲谈、搬弄是非,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12)全体员工必须统一认识,通过努力工作,提高质量,创造改善及增进福利的条件,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双赢的目的。
(13)各级主管及各级部门负责人必须注意自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同时激发工作热情,使下属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时间内,除主管及外务人员以外,员工不得打电话,如确有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七条 员工每天工作时间最少8小时,生产部门和业务部门每日作息时间另行公布实施,但是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得超过46小时。
第十八条 经理级及经理级以下人员上、下班都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1日处理。
第十九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处分:
1、迟到、早退
(1)上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达者视为迟到。
(2)每次迟到罚款50元(3)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4)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无故迟到、早退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的情况除外。
2、旷工
(1)没有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工半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无故旷工累计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发给资遣费。
第三节 员工待遇
第二十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员工待遇分为三部分:
(1)本薪。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及其工作性质确定,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呈总经理批准后调整。
(2)津贴。津贴类别
第二十一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月薪两种方式,月薪于翌月8日发放;日薪于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和翌月6日发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进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二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行办理。第四节 休假规定
第二十三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 国家法定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放薪资,国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补假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员工连续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给予年假,其休假日数规定如下:
(一)工作满一年以上但未满三年者,全年给七天年假。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但未满五年者,全年给十天年假。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者,全年给十四天年假。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础上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为限。
第二十六条 公司人员休年假,在不妨碍生产或业务前提下,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 因年度终结或劳动关系终止而未休年假的员工,其应休未休的天数,应发给薪资。
第二十八条 员工停薪留职不给年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给假类别分为8种(见下表)。
请假给假表
略
第三十条 员工请事假应于一日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卡,按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处理。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一)请假一天(含)以内时,报请组长并转呈主管核准(非作业人员直接呈主管)。
(二)请假二天以上,报请主管并由其转呈经理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第三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八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期间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职者,给假日期计算相应扣减。
第五节 奖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员工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相当于4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相当于9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相当于30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特别奖励:一次性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二)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务热情,有具体事实者。
(四) 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五)从事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业绩者。
(三)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甘冒危险者。
(四)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者。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公司减少损失者。
(二)为维护其他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业绩或贡献者。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奖励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满四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七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相当于4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二)记过:每次减发相当于9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记大过:每次减发相当于30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相应核减薪金待遇。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
(二)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消极怠工者。
(三)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
(六)不遵守着装规定者。
(七)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制造伪证予以诬害,或者制造事端者。
(四)因酗酒而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擅自离岗者。
(六)因玩忽职守致使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者。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团体秩序者。
(三)损坏、涂改重要文件者。
(四)玩忽职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安排,屡劝不改者。
(六)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七)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且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事暴力恐吓、威胁,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坏、涂改重大文件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二次,功过无法平衡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达十二日者。
(十)煽动罢工或怠工者。(十一)吸食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十三)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四)携带刀具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伙同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引起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第四十二条 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相抵消。
(二)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三次。
(三)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的为限。
第六节 考核规定
第四十三条 员工考核分三类:
(一)试用考核
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审批及公司公布后,方得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熟练程度、知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出勤情况等,随时进行考核,凡有特殊业绩者,应随时报请奖励。
(2)人事部门应将员工出勤情况、奖惩情况随时记录,作为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
其办法详见《公司考评细则》。
第四十四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良、中、差四种。
第四十五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于每年年底举行,由直属部门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第四十六条 专门负责考核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拖延时间。
第七节 加班事宜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情况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安排论处。
第四十八条 一般职员加班,事先由直接主管申请,呈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四十九条 加班费计算,一般职员平日加班在小时工资基础上增加二分之一,节假日加班发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八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数计算节假日工资。
第五十条 加班人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除不发给加班费外,且就其加班时间予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一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其部门按月统计备查。
第八节 职业培训
第五十二条 本公司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及工作效率,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三条 员工培训分为:
(一)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人事部统筹办理,其内容为:
(1)员工手册讲解。
(2)业务特性、工作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工作。
(二)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练程度和效率。各级主管应给以足够重视。
(三)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进行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技能,使其能更加顺利地完成工作。
第九节 迁调规定
第五十四条 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随时调整任何一名员工的部门和职务,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五条 各部门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五十六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管理人员应于七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就职单位报到。
第五十七条 员工调职,若离住址较远可按照出差规定支付差旅费,其随行家属,可凭乘车证明报销交通费。
第五十八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共所任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合人选暂行代理。
第十节 员工福利、保险
第五十九条 本公司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增加员工收入,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具体规章详见《公司员工福利实施细则》),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条 员工婚丧、住院,赠送礼金或慰问金,其给予标准详见《公司员工福利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员工劳动业绩或错误经过衡量后,再决定其年终奖金。
第六十二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录用时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六十三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补偿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第十一节 抚恤、退休、资遣
第六十四条 员工因公导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偿,对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补助事宜应按照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等额补偿。
第六十五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工作退休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企业停产或转让时。
(二)业务或市场销售严重不景气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属不能胜任时。
第六十七条 员工下岗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差者。
(二)有错屡教不改者。
(三)工作效率低下者。
第六十八条 员工下岗,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九条 员工接到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若未发通知就停止工作,公司不予发给通知期限内的工资和津贴。
第七十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下岗而论。
第七十一条 员工下岗,依下列规定发给下岗费: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下岗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三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发相当于十天基本工资的下岗费,剩余月数按比例给予,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第五章 员工礼仪
第七十二条 接听外部电话,主动应答“您好,某某公司、请问……”,不得高声喧哗和争吵,不得影响工作秩序。
第七十三条 在处理对外事务中,必须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走好” 等礼貌语言。
第七十四条 到公司来的客人,每个员工都必须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并做好应答或解释工作,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与外来客人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并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第七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看报纸或与业务无关的杂志、书籍。看报时间定在每天中午12:00—13:30分,或下午17:30以后(策划部门除外)。
第七十六条 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
第七十七条 凡违反礼仪制度每次罚款20元。对违反上述制度情况严重者,将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七十八条 讲究个人清洁卫生,仪表整洁,不随地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七十九条 办公桌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与业务无关的东西,保持办公室及门窗洁净。
第八十条 上班前由保洁员对办公桌进行擦拭,扫地,保持办公桌整洁有序;下班时关好电源,窗帘及门窗。
第八十一条 为保障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凡员工集体寝室的清洁卫生由各室员轮流打扫,不注重卫生的寝室,全体处罚。
第八十二条 以上卫生制度的检查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视情况奖惩。
第七章 员工职业着装规定
第八十三条 公司统一制作的夏装、秋装(男、女式),从员工领到该服装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二年者,按五折价购买,不满二年者(含新员工),按八折价购买。
第八十四条 购买工作服的款项,由公司代垫,于员工离开公司时一次性扣除;若员工正常工作至退休,则该款项不再扣回,而由公司承担。
第八十五条 从事外联工作的员工可以不着工作装,但衣着须得体,男式西服以深蓝、深黑套装为佳,女士每年确定一款职业装,色泽稳重、搭配合理,具有职业男、女性风格,禁止穿奇装异服和休闲服装,违者一次罚款20元。
非外联员工在公司上班时间内,一律穿工作装,违者一次罚款20元。
第八十六条 公司统一制作的徽记工作牌,必须正确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处,如上班时间未戴胸牌,将被罚款20元。如胸牌丢失,需到行政部领购,补10元成本费。
第八章 出差管理
第八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需要出差,按此规定执行。第八十八条 员工出差均依各部门经理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第八十九条 员工出差须按实报支差旅费,其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不予办理。
差旅费报销标准
略
注:飞机、车船费用按票据报销。到本市及各郊县自带车不报销油料、过境过桥费。因公到本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州自带车过境过桥及油料费据实报销。
第九十条 员工出差前,可按实际需要借差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部门经理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出差完毕,应于三日内按程序报账。
第九十一条 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实给付交通费及误餐费。
第九十二条 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费。
第九十三条 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飞机及车、船费用,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费用均在膳杂费内包干,不得另行报支。
第九十四条 员工出差中途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
第九十五条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各类收据,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款额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
第九章 员工出国管理
第九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因公奉派出国人员,需于出国前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或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
第九十八条 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报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可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另行规定。
第一零零条 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照领,并可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第一零一条 出国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依据有关凭证向财务部报账,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符报销范围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第一零二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旅行,应以规定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所开支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第一零三条 出国接受技术培训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付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支付的费用较本公司所订费用标准低时,其差额由公司补助。
第十章 员工健康检查规定
第一零四条 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每年举办一次,有关检查事项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办理,体检医院由公司指定。
第一零五条 员工所有体检费用概由公司承担。
第一零六条 新进公司尚未转正的员工,需要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员工自理。
第一零七条 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者,由公司令其停止工作,返家休养或前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第一零八条 行政部每年年终,应依检查表提供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参考。
第十一章 食堂管理
第一零九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日常工作中必须讲究个人清洁卫生,仪表整洁,不随地吐痰,杜绝老鼠,苍蝇等害虫污染原材料,在老鼠可能出现的地方设置防鼠网。公司每季度将对员工食堂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据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奖惩标准为20—500元。
第一一零条 厨房和库房的物品应井然有序,以便于管理及查找各类物品,爱惜公共财物,食堂的专用碗、盘应轻拿慢放,碗、盘的合理损耗每月不得超过3套,否则,由损坏者照价赔偿(5元/个)。
第一一一条 所有物品进入食堂前,应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价格最低,严禁过期或变质变味的原材料进入食堂,若使用变质食品,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将劝其辞退。若出现员工食物中毒情况,相关责任人将被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一二条 员工就餐过程中,食堂工作人员应和蔼可亲,微笑服务并主动与各部门员工打招呼,食堂管理员还应准确统计好就餐人员数量以及晚餐时值班人员与非值班人员的人数,保证每月底的费用总结清晰无误。
第一一三条 员工在就餐过程中使用的碗、筷应清洁干净,不得有残渣、污迹、水渍,否则对当班人员罚款20元。
第一一四条 在自助餐过程中,食堂管理员应安排专人察看菜品的消耗情况,并做到即时增添菜品。第一一五条 食堂保洁人员除每天清洗各类器皿外,还必须随时保持厨房和餐厅的地面和墙面清洁,并且应注意各种容易疏忽的地方的卫生,食堂用的地垫应每日换洗一次,卫生间的物品应即时清换。
第一一六条 公司在举行各类活动时,有临时性的接待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好接待工作,使客人能通过食堂这个窗口感受到公司的文明和好客。对公司内部员工加班就餐问题,必须按时保质保量解决,否则厨师长和食堂管理员各被罚款20元。
第一一七条 食堂的工作人员有事外出必须请假,经同意后办妥请假手续方可外出。
第十二章 电话管理
第一一八条 公司电话的管理由行政部总体负责,使用情况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监督和控制。
第一一九条 电话使用须做到以下几点:
(1)原则上仅用于公务洽谈。
(2)通话时间尽量控制。
(3)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明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4)使用前应对即将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一二零条 长途电话使用须做到以下几点:
(1)各可挂长途电话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止时间,联络事项等。本表每月转行政部记录备案。
(2)长途电话限于公事使用,并于通话后作好记录。
(3)因私挂拨长途电话者,务必作好通话记录。行政部于月底交记录给财务部,将在该员工薪水中扣出相应话费。
(4)违反长途电话使用规定,或通话后未填写记录表者以及记载不实者,公司将对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第十三章 车辆管理
第一二一条 公司内所有车辆皆由公司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安排。
第一二二条 主管以上职务者配备公车。主管以下职位不配备公车,凡需要用车者,一律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代购,使用者拥有并保管。使用者将分期付款直至车辆购置价款全部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该车辆的产权归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条 由公司代购车辆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间报销相关费用,其中包括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环路附加费等。
第一二四条 公司对车辆使用者的燃油费采用按月补给政策,依照级别划分分别为:
经理级别人员:300元/月
主管级别人员:200元/月
第一二五条 如果在车辆使用期间,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责任全部由使用者个人承担,公司只派遣车辆管理员协助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二六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二七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