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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合作意向书(5篇)

来源:爱站旅游

房地产项目合作意向书

  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 __________公司

  乙方:三门峡市凯达农业技术推广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域开发光伏发电项目(下称“光伏发电项目”或“项目”)等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项目:农业光伏发电及养植、种植

  二、地点:三门峡市磁钟乡

  三、合作期限: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_____年。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上述地点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初步拟定规模为20__亩光伏发电(其中至少为300亩大棚式、其余为分布式,且300亩大棚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属乙方所有),同时甲方保证拥有并提供该项目的经营资质证明;

  2、甲方按照当地上级部门的核准规模及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农业光伏项目建设。

  3、合作期间,涉及发电设施的维护及对周边的涉农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发电收益及专项国家补贴归甲方所有;

  4、合作期间,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土地使用费_____元;

  5、投产发电后的入网手续由甲方办理;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用地,并全权负责土地流转手续;

  2、乙方办理该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支持性文件(或手续),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提供最优惠的支持,包括土地、资金、税收、建设、审批、人才等各个方面,扶持光伏产业的发展等;

  3、除发电收益外,本意向土地范围内的农业收益及专项国家补贴归乙方所有;

  4、乙方负责协调周边邻里关系,保障该项目顺利建设;

  六、各方承诺在三门峡市注册相应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力及/或农业公司,项目投产后在当地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七、合作期满后,各方再另行协商合作续期事宜。

  八、本合作意向原则上无异议的,双方应于7日内就具体合作细节,另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

  九、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三门峡市凯达农业技术推广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中房集团明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龙元堂奥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洽谈,就乙方“牛血SOD综合开发”项目合作达成共识,为加快双方的合作进程,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投资相关事宜签署本合作意向。

  一、合作方式

  股权质押投资:乙方项目符合甲方合作条件,经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由甲方采用100%股权质押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

  二、合作资金

  1、项目需甲方投入资金1.1亿元人民币。乙方以该项目所有固定资产(房产及其他设备)作为合作条件。

  2、合作期限 :5年,自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之日起计算。

  3、到款期限: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将项目资金根据使用计划一次或分期划拨到乙方项目帐户(甲方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分配方式

  甲方资金到位后,乙方每年在年度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按其实际投入资金的 15-- 18%(待定) 年的投资回报,直到合作期满。

  四、投资回收

  1、甲方在合作期满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收回对乙方项目的全部投融资款。甲方在收到所有约定收益和全部投融资款后,无条件退出,项目全部资产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按照投资正式合同规定,按期归还甲方投融资款,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合作手续,如乙方未按照投资正式合同约定时间按时足额支付投融资回报,甲方将不予办理延期合作手续。

  五、合作程序

  1、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提交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和股权价值评估报告,以供甲方用于投融资评审的决策依据。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项目相关报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书面评审意见函件。

  3、如果乙方项目符合合作条件,甲乙双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划拨项目款项,甲方派员监督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但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到乙方所在的工商管理局办理100%的股权质押手续。在乙方出现未能按期足额支付甲方红利或其他足以造成甲方资金风险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及资金安全。

  5、双方合作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结清甲方应得的全部回报和投融资的本金。

  6、上述程序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只有在某阶段的程序完成后,才能开始进行下一个程序工作。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及时签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并向乙方通报合作进展意见,如超过约 定期限十五个工作日没有答复,乙方有权终止合作进程。

  2、负责提供合作所需的证照等文件,并保证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负责在项目正式签订合同后履约投融资。

  4、在合作项目无法正式签订合同时,在乙方自愿的前提下,负责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并积极辅导乙方,直到符合融资条件。

  (二)乙方责任义务

  1、及时向甲方提交项目合作所需有关报告等文件资料,如超过约定期限十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2、保证提供的材料和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负责落实合作项目基础工作,具备合作基本条件和要素。

  4、负责落实合作项目的申报批文及项目法定资料等其它前期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七、特别约定

  1、双方均只认可部门、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以公文形式出具的各种项目报告、证件文件等资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投资或投资担保方的运作程序进行,以保障资金安全运作。

  2、如果乙方的条件符合甲方的投融资要求而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到款的,甲方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正当费用;如果因乙方企业及项目条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收益保障造成甲方出现经济损失时,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项目合作运作过程中,除负责考察人员在考察期间实际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外,有权拒绝该项目甲方人员提出的其他任何要求,如有其他要求发生,乙方可直接向甲方组织反映,甲方将及时调换安排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对项目继续运作,同时对上述违规人员依规处罚。否则,甲方将视其为乙方不作为,亦不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如乙方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终止合作。

  4、双方只认可已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文件,任何人员(无论职务高低)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所做的任何承诺都是无效行为,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双方相关人员对所知悉的合作内容均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不得对外披露任何数据及信息。

  八、其它约定

  1、双方建立文件登记签收制度,凡属重要的文件和报告,以双方各自的登记签收为准,其它文件数据可使用传真,电邮,邮递方式收发。

  2、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以书面确认的一致意见作为补充,与本意向书共同作为正式合同的基础。

  3、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4、本意向书有效时间为三个月。

  5、本意向书签约地为中国北京。

  甲方(签章)中房集团明鑫实业 乙方(签章)吉林龙元堂奥能生物 投资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章:

  电话:

  传真:

  手机:

  签订日期:20__年 月日

  代表签章: 电话:

  传真: 手机:

  签订日期: 20__年 月 日

房地产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寻求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签订本意向书:

  第一条 双方在各自,不干扰自身和对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寻求合作机会;双方的合作不和约束任何一方的原有权益和经营活动。

  第二条 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加强相互了解,信息互动,日常往来,承诺不向竞争对手透露信息,互不损害对方利益和声誉。

  第三条 双方在各自的网站上建立友好链接,建立业务联系,相互了解对方的基本信息和资料,并承诺保守商业秘密,明确日常联络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双方在各自开发市场,寻找客户,开展商业服务过程中,关注对方的经营方向,为对方牵线搭桥,推荐潜在客户,促成生意,按照本企业的规定合理收取信息服务费用。

  第五条条件成熟,双方建立企业联盟,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企业联盟协议,提升合作关系水平,建立更加广阔的互补性资源平台,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双方在签订合作意向之后,仍保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互不干涉。

  第七条 双方签订意向书后,在自身经营活动期间可邀参与另一方社会活动增进互动了解。

  第 双方在相互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对方办公和活动区域进行企业和服务业务、产品宣传,互不收费或费用协商。

  第九条 本意向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条到期前双方协商一致,随时解除意向,也只可以进一步签订合作协议,如到期双方无意继续合作,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本意向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房地产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_______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________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占地约_____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______亩,代征道路面积______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_____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______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x50%=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合作意向书

  协议双方:

  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

  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拟开发建设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占地面积约45亩,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和商业。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拟达到_____万元人民币。

  2、乙方经过考察,决定发挥自身优势,以帮助甲方推荐和寻找投资伙伴的方式就项目开发进行合作。

  综上,为了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关于双方的出资额、股权比例和到位时间

  1.1 甲乙双方在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中的出资比例为对等出资,即甲乙双方分别出资_____万元。

  1.2 在对等出资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分配为:甲方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_____%;乙方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_____%。双方按此股权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和进行利润分配。

  1.3 甲方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在项目公司成立时到位,乙方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应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位。

  第二条 关于项目经营管理权和股权回购选择权

  2.1 甲方全权负责项目日常运作的经营管理,作为对价,甲方承担因项目经营管理的具体盈亏状况而导致的一切风险和收益。

  2.2 乙方不参与项目日常运作的经营管理,为此乙方将获得根据项目经营情况在投资期间每满十二个月就有一次选择是否退出项目合作的权利。

  2.3 如果乙方选择退出项目合作,则甲方承诺无条件地按月投资回报率1.5%的比例,溢价回购乙方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具体回购价格根据乙方实际投资时间据实计算确定,该溢价回购承诺不因项目经营的具体盈亏状况而改变。

  2.4 如果乙方选择不退出项目合作,则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对项目公司的经营成果(或净利润)进行分配。

  第三条 关于乙方对项目公司财务和管理的监督

  甲方承诺在项目公司中财务部的会计由乙方委派人员担任,负责对项目公司财务和管理进行监督。该会计人员工资由项目公司参照当地薪金水平发放,补贴由乙方根据乙方标准自行发放,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甲方保证

  4.1 乙方出资到位后,甲方须及时与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并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2 乙方出资到位后六个月内,项目公司应当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否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前溢价回购乙方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

  4.3 甲方以其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作为履行溢价回购乙方所持项目公司股权的保证;若甲方届时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回购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将其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 其它

  5.1 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后,双方的合作内容以《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为准;《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没有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

  5.2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的争议事项,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起诉。

  5.3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的权利义务可以转由乙方书面认可的第三方行使,甲方不得因此而变更本协议各项约定或削减本协议各项约定的效力。

  5.4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5 若乙方未能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寻找到项目合作伙伴或合作伙伴投资未到达项目公司账户,则本协议终止,对甲乙双方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签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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