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简介
一、 城市概况 1、地理位置
老河口市地处鄂西北,汉江中游东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0′—120°00′,北纬32°10′—32°38′,东西最大距离45公里,南北最大距离51公里,市域国土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
老河口位于鄂豫两省交界处,东北依豫西南与邓州市和淅川县接壤,中心城区距河南省邓州市和南阳市分别为60公里和120公里。省内南接襄樊市、西北连十堰市,分别与襄阳区、丹江口市和谷城县毗邻,中心城区距省会武汉市418公里,距襄樊市71公里,距丹江口市24公里,距谷城县和十堰市分别为24公里和133公里。境内汉丹铁路贯穿南北,襄渝铁路和汉十高速公路从市域南部穿境而过;316国道、302省道从市境经过;全国六大军用机场之一的老河口机场属大(一)型机场,民航开通有至北京、佛山等5条航线。
2、自然条件
老河口市地处秦岭支脉伏牛山南支尾端,南阳盆地边缘,地貌形态多姿。地势北高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形成丘陵、岗地、平原三种地形。其中东部、中部为平岗地,高程(黄海高程,下同)在100米至150米之间,面积590平方公里;西北部为低丘,高程在150米至462米(为境内最高点)之间,面积225平方公里;南部为平原,高程在100米上下,面积217平方公里,分别占市域总面积的57.2%、21.8%、21%。
老河口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丰富、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全市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41.0℃(1977年),最低气温-17.2℃(1961年),最大冻土深度120毫米;年平均降雨量831.0毫米,最大日降雨量178.7毫米;日照时数1828.7小时,日照百分率41%;盛行风向东北风,平均风速1.4米/秒,最大风速17.7米/秒。
老河口市境内水资源丰富,水域面积164.09平方公里。汉江是流经境内的最大河流,过境长58公里,最大洪流量57200立方米/秒,年平均径流量为384亿立方米(南水北调后年平均过水量259亿立方米);境内尚有10条发源于朱连山的小河流,源短流小,枯水期流量不到0.5米/秒;引丹灌渠所形成的人工水利系统使市域21座水库获得了丰富的水源,引水能力3.2亿立方米,可直接灌溉全境大部分地域;境内以排子河水库、孟桥川
水库为骨干的大、中、小型水库50余座,水域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15.64%。
老河口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已初步探明的有十一种,除粘土矿、河道砂石外,其它资源主要分布在市域西北部。西北部多为古生界和元古界沉积岩分布,在古生界地层中多为石灰岩,下部有赤铁矿和古煤,沿构造断裂带有宽达5米以上的方解石脉;在元古界地层中以白云岩及白云质灰岩为主,夹有较宽的白云质大理石。白云岩矿总储量500亿吨,河道砂石、石灰岩矿1亿吨以上,其中白云岩矿作为镁矿资源利用,具有很高的价值。
3、历史沿革
老河口市历史悠久,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距今已2700多年。西周以前(公元前771年)称古阴国,春秋时期(公元前523年)为楚属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实行郡县制,设酂、阴二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封萧何为赞候,“食邑八千户于此”。宋乾德二年(公元964年)设乾德县,至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始称光化县,历时900多年。
老河口旧城区原名“新镇”,清雍正三年(1725年)正式改称老河口,并逐渐成为“五方杂处、百货交集”之地,至光绪年间商业极盛,“集陕南、川东之山货,散鄂豫边区之粮棉,纳湘沪之百货,载苏皖之糖盐”,城市人口已达7—11万人。
4、社会经济
老河口市现辖洪山咀、光化、酂阳、李楼四个街道办事处,孟楼、竹林桥、薛集、张集、仙人渡五个建制镇和袁冲乡,2004年底市域总人口51.9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7.68万人,非农业人口23.51万人,市域流动人口0.79万人,市域城镇人口达到24.3万人,城镇化水平46.75%,人口自然增长率5.5%。老河口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20.64万人,占市域城镇人口的84.94%,城市建成区面积24.16平方公里(包括机场和马头山空军基地,此部分用地不参与用地平衡,面积202.67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7.24平方米。
二、规划指导思想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区域协同、城乡协调,以实现区域发展的最优化;人居环境的营造须以人为本,强调软硬环境的协调发展,注重城市人性化和城市精神的要求。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6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远景展望至二十一世纪中叶。 四、规划区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整个老河口市域,面积103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光化、赞阳、李楼三个办事处,以及洪山咀办事处所属的洪山咀居委会、泰山庙村、苏家河村、袁庄村所辖区域。具体范围是:北起苏家河,南迄邓岗;西临汉江,东止新店岗和杨家山。面积208平方公里。
五、市域生产力空间布局
老河口市生产力布局框架表现为以中心城区为主体,以316国道和302省道为发展轴,仙人渡镇和孟楼镇为主要节点,以一般集镇、中心村和基层村为基础“扇形”分布的空间体系。其中中心城区是以汽车(机电)、纺织、食品工业为主导,以建材、化工等产业为基础的经济中心;南部以仙人渡镇为主导,形成工业走廊;东部以孟楼镇为主导,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老河口市市域划分为三个经济区:
1、西南沿江经济区:以主城区为核心。仙人渡镇为二级中心,两个城市工业组团为主要节点,形成市域多元化产业发展轴;
2、西北经济区:以孟楼镇为核心,包括孟楼镇和袁冲乡两个乡镇,以服务农业的工业项目为龙头,商贸业等第三产业为依托,促进畜牧业和林果业的发展,开展省际间的联合和协作。
3、东南经济区:包括张集镇、竹林桥镇和薛集镇,以张集镇为核心,其它两个镇为主要节点,以农副产品为资源的工业项目为龙头,大力发展商品粮基地,促进农、林、副、渔的综合发展。
六、市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预测 1、市域总人口预测
2004年底,老河口市域总人口51.98万人(含市域流动人口0.7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4.3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6.75%。
近期(2010年)市域总人口54.2万人,平均增长率7‰;
远期(2020年)市域总人口58万人,平均增长率6‰。 2、市域城镇化水平预测
老河口市2010年市域城镇人口28.2万人,城镇化水平52%;2020年市域城镇人口36万人,城镇化水平62%。
3、中心城区人口预测
2004年,老河口市中心城区(含三个组团)人口规模20.6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78万人,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业人口5.46万人,居住一年以上暂住人口0.17万人,学生0.23万人。
近期城市人口增长率为2.5%,人口规模24万人; 远期城市人口增长率为2.3%,人口规模30万人。 七、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以市域西部沿江交通线为主发展轴,沿302省道和老张公路为两条二级发展轴,形成扇型分布的空间结构体系。
主发展轴联通主城区及其三个组团、仙人渡镇和付家寨、莫家营两个一般集镇,形成市域经济发展驱动轴,以其轴线带动整个市域发展。
302省道发展轴上分布一个二级中心镇孟楼镇,老张公路发展轴上分布一个二级中心镇张集镇,二级发展轴以中心镇为主要节点,以重点镇竹林桥镇为纽带,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一般集镇以中心村和基层村为基础,以区际间交通联系道路为网络,各农村居民点遵循傍路近水(生产生活水源)的原则均衡发展。
八、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规划将市域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分别划分为三个等级,老河口市城乡居民点体系等级构成:
城 镇 二级市域中心镇 等 级 三级城镇 3 竹林桥镇、薛集镇、袁冲乡 纪洪、赵岗、付家寨、秦集、莫家营、玉皇、一般集镇 农 村 居民点 等 级 600左基层村 右 2、城镇居民点规模结构规划 城 镇 等 级 一 级 中 心 城 区 仙人渡镇 二 级 市 域 中心镇 张集镇 0.56 0.7 0.4 0.3 0.3 0.9 支农工业(重点中心镇) 三 级 城 镇 合 计 竹林桥镇 0.33 3 薛集镇 袁冲乡 7 等 级 一级中心城区 数 量 1 3 名 称 老河口市(含三个组团) 仙人渡镇、孟楼镇、张集镇 15 槐树湾、半店、六股泉、瓦城沟、贺湾、赵湾、王岗、李家岗、齐岗 中心村 140 数量 名 称 人口规模(万人) 现状 近期 远期 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工主 要 职 能 1 中心城区 20.64 24 30 业以汽车(机电)、纺织、食品加工业为主 1.2 1.1 1.3 1.2 2 2 汽车、纺织服装、工业镇 商贸镇、工业以轻工为主,适度孟楼镇 3 发展支农工业 工业以食品工业为主,适度发展0.5 农副产品加工(重点中心镇) 0.3 农副产品加工 0.3 农副产品加工及其集散地 36 0.24 0.23 24.3 28.2 农村居民点提倡适度集中发展,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水平。平原地区一般规模2000人左右,平岗地区一般规模1500人左右,丘岗地区一般规模1200人左右。
《规划术语》3.0.1条解释:\"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分布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为政府引导区域城镇发展提供宏观调控的依据和手段,谋求整体性、层次性、关联性、动态性和开发性的协调发展。确立区域城镇发展的战略和政策,防止以邻为壑,合理分配区域资源,建设良好的区域化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通过合理、妥善的组织,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及较大型公建的共享,降低区域开发成本,防止城镇间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和互相脱节;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防止不正当竞争。 城镇体系规划重要内容? 一化二系三结构\"。
一化:预测各阶段区域城市化水平。
二系:规划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以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系统,区域生态环境系统。 三结构:研究各城镇的人口规模(规模等级结构),各城镇在体系中的职能分工(职能结构),各城镇的空间布局(空间发展轴、增长极、生长点结构)。
《城市规划法》规定:\"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分别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从性质论之,属于区域规划的范筹,只紧城镇发展为重点的区域规划。
特别提示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第五条明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①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区、分滞洪地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区。
②省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站、天然气主干管、区域性防洪、滞洪骨干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区域引水工程等。
③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这些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依?\"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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