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桥梁养护工程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结合养护科工作实际,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事故控制指标:
1、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达100%;
2、无重伤、死亡责任事故;
3、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无重大火灾事故;
5、无因管理不当造成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6、无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类事故。
二、安全职责
1、在有关领导的指导下,制定符合实际的桥梁养护制度、桥梁安全运营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并做好贯彻实施。
2、指导桥梁日常巡查,定期查看桥梁巡查记录。
3、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规定要求的检查内容,定期对负责管养桥梁进行经常检查:一、二类桥梁每月一次,三、四、五类桥梁每周一次。汛期加强不定期检查。
4、根据桥梁经常检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发现桥梁病害和原有未处治病害发展情况,同时将需要日常重点监控内容告知桥梁养护员。
5、对桥梁施工现场进行直接管理,复核工程数量,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做好施工日记;
6、负责安排和监督施工队伍按计划进行具体施工工作,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计划;
7、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施工;对可能产生工程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放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否则责令停止施工,事故隐患排除后,方可同意恢复施工。
8、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规范,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
9、指导完成各种工程原始记录和质检资料;
10、负责及时收集施工原始资料并进行签证,为计量工程师提供计量必须的原始资料;
11、参与工程验收、竣工资料、竣工决算以及施工队伍的结算、决算工作;
12、实施抢险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1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上报,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事件发生,保护好现场,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养护施工现场作业时必须身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管理人员必须身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
15、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火灾、失盗、遭受破坏等问题。
16、及时落实养护科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17、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取消当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甲方: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莱西分局养护科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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