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银行工作安排,我社于五月至六月期间对辖内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联社于200某年5月份制定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检查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并于200某年6月10日在综合业务系统存款业务交易中新增反洗钱维护子交易,实现对反洗钱工作的实时监测分析。
二、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并配备必要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反洗钱工作,能够做到“三明确”、“二落实”,将反洗钱工作职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由会计出纳科专门负责收集全辖反洗钱工作及大额支付报告和可疑支付报告,按月报送银行,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基层机构的反洗钱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制定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4、于五月中旬开展对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将反洗钱培训摆上工作日程,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让工作人员尽量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提高可疑支付交易资金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四、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对200某年以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检查项目通过账薄原始记录、综合业务系统的大额支付进行逐笔审查。其中
(一)大额交易方面检查涉及项目 1、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 2、对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
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解付; 3、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 二)可疑支付交易方面检查涉及项目。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以下项目进行分析和识别: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三)经自查,未曾发现开立有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没有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暂时未发现相关的企事业及个人结算账户有可疑支付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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