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供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保证临床急救用氧的供应,避免事故,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供氧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临床的思想,必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岗位,会使用消防设备器材。
二、工作人员应具备“一懂四会”懂设备性能;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会使用消防器材,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各供氧间的重要环节,确保管道畅通、仪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做好日常的设备保养、维修和定期检查工作。
六、经常巡视用气环境,每天定时查看罐体氧气输出压力和汇流排输出氧气压力,若发现超压或欠压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排除故障;故障难以排除的,应立即上报维修人员。
七、中心供氧室内及周边严禁烟火。
八、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中心供氧室。
九、中心供氧室内应使用防爆防火材料,配备合格消防设施,室外应设有禁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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