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队伍稳定性受影响。一是人才评价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评聘分离,受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导致专技人员在职称评上后不一定能实现聘任,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按照目前执行的“退二进一”政策,对许多年纪轻、学历高的专技人员来说,只能“排队”等待职称晋升机会,导致部分人员思想不稳定,存在想转岗、调岗的苗头。二是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由于基层农业部门工作任务重,条件艰苦,生活待遇低,近几年,高层次、高素质的农科院校毕业生多数不愿到基层工作,部分专业对口的高校毕业生即便能够“进得来”,但也很难“留得住”。个别县(市)区因财政经费保障不足等原因,出现差额和自收自支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无法正常发放的现象,甚至引发上访事件。三是机构改革存在弊端。在象山和鄞州,畜牧兽医局参公后出现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或参公人员兼职技术工作等现象。与此同时,参公人员失去了职称评聘的外部压力和内在动力,专业技术服务职能弱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畜牧兽医事业的发展。
需求。二是强化农校合作。加强校地合作、校企合作,针对基层实用型人才紧缺、水平不高的问题,通过培训教育实现农业科技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以委培方式,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及时调整课程结构,由农技院校向地方输送“一专多能”型人才。三是加强干部培训交流。加强对农业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尤其注重市级、县(市)区两个层面的学习交流。定期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政策、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或座谈,加强纵向沟通与了解,更好地促进农业工作开展。
(三)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队伍发展环境。一是要加大现代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政府要在政策上予以倾斜,保障承担公益性职能的推广机构所需经费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做好对涉农专业大学生的宣传引导,鼓励他们到乡镇农技部门工作,改善其工作环境和待遇,促进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优化。二是要营造现代农业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三农领域优秀人物的典型事迹。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要打破条条框框限制,在职称晋升、科技奖励、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三是逐步建立适应农业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与编制、人社部门加强沟通,争取支持,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力争打破现代农业人才在职称聘任、晋升方面的壁垒限制,努力形成“引得进、用得上、留得住、出业绩”的现代农业人才管理机制。
(四)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助力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努力营造“市场”。允许农村实用人才平等参与政府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根据农业公益性与盈利性服务相分离的原则,政府部门应将诸多包括农技服务在内的盈利性服务从当前工作中剥离出来,促进“花钱买服务”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供应商”。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和刺激更多有资质、有能力的个人或团体投入农业服务行列中来。继续实施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由市财政按实际名额和补助金额足额拨付,各县(市)区财政足额配套补助。通过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强化服务、规范管理,培养一批有实践经验的大学毕业生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领头人,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创造政府省力、实体创收、农民满意的共赢局面。
(责任编辑:王方盛)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网络。一是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才观,把现代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到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考虑,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增加县级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和人员。随着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农技推广服务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对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服务由原来的以乡镇农技人员为主,已经转变为以县级农技干部为主。为此,建议适当核减乡镇农技干部编制,相应地增加县级农技干部编制和人员。三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扩大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对乡镇农技推广队伍的管理权,建立和落实业务主管部门、镇乡街道、服务对象三级考核机制,考评结果直接与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挂钩,逐步形成专岗专用,杜绝随意混岗、在编不在岗的现象。
(二)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培训效果。一是完善分级培训。加快发展农民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育种养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新型农民。组织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形成常态化。拓宽培训课程内容,向电子商务、企业产品推广营销、旅游农业等方面延伸,尽量多样化,以适应现代农业对复合型人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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