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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中小学生象棋比赛的通知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关于举行中小学生象棋比赛的通知
建平学校关于举行中小学生象棋比赛的通知

2011-----2012学年度二学期

各班级:

为了丰富我校中小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根据中心校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德育工作安排,定于第7周举行中小学生象棋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4月11日下午第三节课 地点:多媒体教室 二、竞赛项目

中国象棋个人赛。 三、参赛办法

1、比赛分初中组、小学组。

2、各班级限报运动员4名(小学低年级如没有会的可弃权)。

3、运动员资格:必须是本校在校、在籍初中生、小学生,无学籍不得参赛。 四、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2、个人赛采用淘汰制。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1、初中组、小学组均取前3名。 2、获得名次的同学给予奖励。

3、凡积极参赛选手,给予“优秀奖”奖状并载入个人成长记录档案袋。 六、报名

请各参赛班级认真填写报名表,于2012年4月9日前报政教处。

建平学校中小学生象棋比赛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班 级 备 注

建平学校中国象棋比赛活动方案

在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促进全校中小学生文化艺术交流,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生活,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给全校中小学生提供更多的展示自我才 华的机会,将举办全校中小学生象棋交流赛。 【主办单位】建平学校 【比赛项目】中国象棋

【参赛对象】1-----------9年级在校学生

【参赛名额】小学组,每个班级只能派4名学生参加比赛。

中学组,每个班级只能派4名学生参加比赛。

【活动时间】2012年4月11日 【活动地点】建平学校多媒体教室 【比赛方法】

1、比赛分初中组、小学组。

2、各班级限报运动员4名(小学低年级如没有会的可弃权)。 3、运动员资格:必须是本校在校、在籍初中生、小学生,无学籍不得参赛。

4、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5、个人赛采用淘汰制。 录取名次和奖励

1、初中组、小学组均取前3名。 2、获得名次的同学给予奖励。 【报名时间】

各班级在4月9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到政教处 【组织机构】

组长:杨东彬

副组长: 刘树志 杨 飞 裁判员: 张有志 王世龙 【赛程安排】

4月11日下午第三节课进行比赛(中小学同时进行)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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