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血样采集递送流程
妇产科门诊 发现孕15—20周加6天孕妇 到检验科采血3—5毫升 妇保门诊 取足量血清、冷冻
5天内 递送 市产前筛查中 5天内递送 产前筛查业务管理站、心、市妇幼保 县妇幼保健院 健院
二、结果返回流程
市产前筛查中 心将筛查结果 7天内返回 产前诊断(上级) 异常结果 7-10天内 返还结果 乡镇产前筛查业务工作站 孕妇本人 3天内通知 县直医疗保健机构 知情选择
县产前筛查业务管理站 县妇幼保健院 注意:结果领取时,领取人在产前筛查登记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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