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人员应按照产前筛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文件认真完成产前筛查的资料管理工作。
(二)及时、完整填写各项记录,每项记录册有指定人员负责检查。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专人负责保存;
(三)要登记病人的详细资料:姓名、年龄、性别、籍贯、联系方式、诊断等;
(四)将筛查结果分为高风险、临界风险和低风险的病人资料及其随访资料分类归档保管;
(五)首诊医生负责产前筛查孕妇的专科档案的建立,保存的每份产前筛查资料包括:已签的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产前筛查申请单、产前筛查结果、随访结果等整理并妥善保存;
(六)对保存的病历资料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用后必须归还原处,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资料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孕妇档案实行保密,严禁档案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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