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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大全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大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大全

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必须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013),并严格按照其中的要素进行编制,不得缺项。其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必须有编制依据,定义为“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等。”企业在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过程中,需要重视预案编制依据,确保了解自己企业编制预案所需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避免没有依据、依据少或依据已失效的问题。因此,本文主要列举一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依据,提供一些思路,以供参考。在引用法律法规、规标准规范时,需要注意是否与本行业企业有关,以及是否为最新、有效的版本。

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需要依据一些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等。

此外,还需要参考一些行政法规(国务院令),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0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355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05号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445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455号令、民用爆炸物品条例466号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501号令、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505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514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49号令、民用机场管理条例553号令、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563号令、城镇燃气管理条例583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599号令、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612号令、道路运输条例406号令、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617号令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625号令等。

因此,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需要仔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确保依据正确、完整、最新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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