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
兹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码: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经正式任命拟在 担任 职务,是该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按照规定代表医疗机构行使职权,独立承担所有民事责任。
特此证明
医疗机构(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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