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红字〔2012〕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红十字会、县红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目前,全县已进入防汛时期,为更好地做好汛期备灾救灾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入汛期临战状态。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汛意识,高度警惕,充分认识所面临的防汛形势,严格按照《十堰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努力把洪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全程监测,及时报灾做好救助。各乡镇要密切关注本乡镇情况,与民政部门及当地密切联系,认真做好防汛备灾准备工作,出现灾情时,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灾区核灾,收集灾情报灾(24小时之内将加盖公章的灾情报告、灾情及需求表一、媒体报道、光
盘照片受灾资料一并报至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上下联动减灾,保证全程动态监测实施救助。
三、募集款物,做好物资储备工作。有针对性的力所能及地做好备灾物资储备,充实救灾物资和救灾资金的储备。一是筹集必备的防汛救灾物资;如:救生衣、药品、医药器械、帐篷、雨具、手电筒、哨子、铁锨、编织袋、方便食品等,以应对突发灾害,满足救灾工作需要。二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备灾,早准备、早行动,积极做好防汛备灾工作。
四、严明纪律,确保通讯渠道畅通。各乡镇红十字会、县红
会团体会员单位以及红十字志愿救援队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严肃值班纪律。一旦发生灾害征兆,要迅速启动预案,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妥善安置转移群众。
郧县红十字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红十字会 防汛工作 通知
报送:市红十字会 郧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印发
中国红十字会救灾工作报表
(表1)灾情及需求
上报:郧县红十字会 (2012年第 号)
灾 情 统 计 发灾时间段 灾害种类 地 受灾区域数 县 乡 村 受灾人口 (万人) 因灾死亡人口 因灾失踪人口 (人) (人) 灾区年人均 收入(元) 因灾伤病人口 (人) 直接经济损失 (千万元) 紧急转移 需口粮救济 安置人口(人) 人口(人) 倒房间数 (间) 损房间数 (间) 毁坏耕地面积 农作物/草场受灾(公顷) 面积(公顷) 救 助 需 求 序号 1 2 3 品 名 规格/型号 单 价 数 量 总 价 预计受益人数 灾情简要描述 当地救助活动 媒体报道情况 备 注 经手人: 核准人: 批准人: 填报单位: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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