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 股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议一致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征得丙方同意,乙方自愿同意退出所占公司股份,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占有 有限责任公司5%的股份,作价肆拾伍万元,由公司全额出资收购。
二、公司于2014年8月10日首付贰拾伍万元(¥:250000.00元)整,于2014年12月31日前交付余款贰拾万元(¥:200000.00元)整。即付清股份全额收费款。
三、乙方所占股份由公司收购后,乙方将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收益,亦不承担公司责任、风险。
四、乙方以土地和附属物投资于公司所获得的股份,若土地和附属物出现纠纷乙方有责任承担所占比例的造成责任及损失。此责任不因乙方退股而失效。
五、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及反悔,若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若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金,责任金为本金的五倍利息,直至约定金额付清为止。
七、若因甲方违约,乙方将不承担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八、若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讼至法院,由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0一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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