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氏孟夔公宗族理事会理章程
(征集意见讨论稿20180731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萧氏孟夔公宗族理事会,是萧氏孟夔公派下宗亲,自发组织的民间团体组织,宗亲主要聚居地分布于赣州南康、崇义、上犹、遂川良岗。
第二条:理事会,本着\"敬祖、敦亲丶睦族\",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铭记祖先光辉历史,遵循遂川良岗开基祖孟夔公\"践孝道、崇仁义、尊廉耻\"之美德,激励宗亲,莫忘祖宗,团结奋进,重振雄风为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强国富民,彰显孟夔公派下萧氏族人\"不忘初心, 继续前行\"出力。
第三条:理事会所有会员,必须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理事会章程的前提下,开展有关萧氏历史渊源、纠肖复萧、祭祖续谱、宗业建修、学术交流、萧氏联谊、文化体育等各项活动。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会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孟夔公派下萧氏宗亲,成年人,不论性别,只要承认本理事会章程,均可。 (二)本人自愿。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理事会相关事会和活动;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享受本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宣传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完成本会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联络宗亲,为本会工作建言献策。
第七条:充分发挥孟夔公派下萧氏家族: 人才、资源、人脉等优势,对接国家、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扶助补贴政策,为孟夔公派下萧氏家族,规划发展,造福后代作贡献。 第三章 理事会机构、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和罢免、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本理事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会成员代表大会。其职责和权利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报告本届理事会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提案,须有代表大会代表半数以上赞成,方能生效(含网上投票数)。
第十条:理事会三年为一届。原则上班子成员在理事会任职期限为三年。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成员提出, 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方能执行,但无论提前或延期均不许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并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职责和权利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决定理事会各机构的人事任免; (三)制订本会各机构的管理规章制度; (四)协调处理亊会和对外其他重大事项;
(五)领导各机构开展日常工作,并经常跟踪、检查、督办、落实。 第四章 各机构负责人、职责权力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会长和秘书长各一人,副会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 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一般情况下,连任不得超过二届,特殊情况例外。
第十四条:理事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常务副会长负责制。常务副会长本着对会长负责、对宗亲们负责之原则,履行行使下列职责权利: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统筹主持召开理事代表大会; (二)通报理事会下设各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
(三)原则上,每年初,召开会长办公会和一次年度会员代表大会,总结过去年的工作,提出下一年度思路方案,在代表大会上商议,审定。
(四)协商决议理事会机构调整人员任免;
(五)通报本上年度在建项目、活动开展、资产变动等情况。 第十五条:理事会副会长职责
(一)协助会长完成本会日常工作;
(二)如期出席会长办公会,参与商讨丶研究、决策有关事项; (三)深入分管机构,协助该机构的日常事务,及时沟通信息。 第十六条:理事会理事长职责权利:
(一)执行理事会和会长的决议指示,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召开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各办事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布置、研究理事会各类事项,并形成初步方案; (三)统领理事会各办事机构正常运转、高效工作。 第十七条:理事会副理事长职责: (一)协助理事长执行联席会议决议;
(二)协助理事长处理分管机构的日常事务;
(三)与理事会各机构沟通联络,及时上传下达信息。
第十八条:理事会,设顾问若干人。由对孟夔公派下萧氏宗族作出贡献者,以及宗亲中辈份高有名望的人担任。 第十九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 (一)理事会各种会议的筹备;
(二)各种文书材料的起草和成型;
(三)本会章程的起草完善,各机构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的拟订修订; (四)各类文件的整理归档;
(五)组织协调理事会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络。 第二十条:理事会秘书长职责
(一)执行理事会会长、理事长的决定,及时与会长丶理事长沟通反馈信息; (二)协助理事长主持理事会由常工作; (三)保持与其他机构的信息联络畅通;
(四)带领、督促秘书处成员精准完成本处事务。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副秘书长职责
(一)协助秘书长完成秘书处的各项任务; (二)协助秘书长协调理事会其他机构的工作;
(三)深入宗亲,广泛搜集、倾听宗亲的意见、诉求,并及时反馈到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暂设顾问处、宗族会、秘书处、理事处、财务处、族史采编处、法律顾问处等7个职能机构。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成立后,秘书处要及时制订下设机构的职责、条例、规章制度,以作为理事会章程的附件,一并存档。
第五章 资产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利息;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部要配备素质好有专业资格的财会人员。 (二)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丶完整、合法;
(三)每年度的会员代表大上,财务部要作本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张榜公示(网络群中同时公布),接受广大宗亲的问询监督。
第二十六条:实行会长一支笔审批资金、物资等开销制度。
第二十七条:依照会计法,接受有关业务部门对本会财务的曰常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本会资产安全。理事会换届,应经上级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离任财务审计。财务人员变动,理事会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离职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交接审计。发现挪用、侵占、私分理事会管辖资产,证据确凿的,依法依规惩处。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要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创新创业目标上。具体为:
(一)每计划上项目之前,理事会要发布项目公告(网上同时发),让广大宗亲充分酝酿,献计献策。理事会成员,要深入到宗亲中去,聆听收集多数宗亲意见。
(二)立项后,理事会应组织有资质的设计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再发公告(网上同发)。然后按照评估报告预算的资金额度范围,议定筹资计划,方可开展筹资行动。
(三)如有宗亲个人、家族、社会团体、慈善机构或慈善个人,承担全部项目费用的,不在此例。 (四)凡是要上的工种项目,都要公开招标,择优录标。工程质量,实行终生负责追责制。 第二十九条:本理事会会员、理事会班子成员,开展工作,出勤误工,只有名誉,没有报酬。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理事会倡导: 所有宗亲,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献策,八仙过海、和衷共济,为振兴孟夔公派下萧氏宗业,作出自己的努力。
第三十一条:本理事会章程的解释权,属萧氏孟夔公宗族理事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理事会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萧氏孟夔公宗族
2018-7-3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