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就甲、乙双方合作施工经营贵阳机场土石方工程一事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合作双赢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
双方本着风险同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确保该项目保质、保期完成,达到利益最大化。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投资要求及规模
初步商定:木项目初步出资为8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占该工程 %,乙方出资 万元,占该工程的 %。
四、出资要求
本协议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投资各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 月 日前交齐本协议所约定的出资额,凡逾期交纳出资额的,按预期天数,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当出资额不能按期到位,工程受到影响时,可调工程占有比,可按出资额的多少,占该工程相应的比例。
五、利益分配及风险承担
按盈亏状况和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和亏损负担。
六、退伙或转让出资。
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不得退伙,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退伙时,应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若中途有人需转让出资,首先应当在合伙人内部转让出资,另一方不收购转让人的出资额时,方可转让给其它人。
七、重大事项的议定原则
在经营过程中,正常经营时按议定的管理办法处理,如施工的单价、机械设备的购买,租凭、外出公关等须经双方沟通合理商定。
八、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工程结束完工自然解除。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战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
行时,本合同终止,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出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利息承担外,还应赔偿不能足额出资所造成的经营损失。
2、正常经营过程中,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资金。如果有人非法占有资金,视为违约。按正常经营过程中该本分资金所能获得的盈利给予赔偿,占用的资金按月息二分的利息计算支付。
十、甲、乙双方的分工
本着分工合作,合作又分工的原则,甲方主要负责与中铁二十局的联系及外围工作,乙方负责工地的现场管理及财务。
十一、财务管理
甲方派一名会计,乙方派一名出纳,财务人员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遵纪守法,如财务人员发生资金被盗或挪用等违法行为由委派方负责损失。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