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档案资料建档基本要求
(市创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提供)
一、创卫档案资料收集时间:从2006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止,2010年以后的档案资料继续收集、整理。
二、创卫档案资料分类要清晰(即按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等项目分类)。
三、创卫资料要如实反映历史的真实面貌,是本单位创卫工作情况的真实反映。要实事求是、有可信度,不得弄虚作假。
四、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决定,目前仍在执行的,不受时间限制。
五、装订范围、要求:
(一)范围
1.市、城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资料分类后,按年度装订成册;
2.民航、铁路及创卫责任部门的资料分类后分别放入相应的文件盒内;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资料分类后分别放入相应的文件盒内。
(二)装订
1.有本单位档案资料的总目录;
2.包装(档案盒)要规范统一;
3.盒面和卷面有标题。分三级标题,一级标题:南宁市XXXX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二级标题:即类别标题如:组织管理或健康教育;三级标题:即卷内或盒内文件内容的反映,如:领导小组、网络、规划、计划、总结。盒脊要求:只用二级标题和三级标题。标题字号要求:一级标题字号比二级标题字号大;二级标题字号比三级标题字号大;
4.卷内文件要有目录、编码,并打上页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