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站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矿井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来源:爱站旅游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措施及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87条中要求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按照以上要求特制定如下措施及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各项措施

一、成立防尘组织机构:

组 长:冯守军

副组长:任立君 高洪亮 李建军 刘明哲 成 员:巩志强 薛庆恩 马宏坤 武 林 赵立新 周文新 李家成 秦 海 周 国 陈海玉 李海波 赵建军 于志华 张显学 许金山

二、综合防尘措施

(一)防尘及压风管路接设、吊挂、堆

1、采煤工作面运、回顺,掘进工作面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要求距离工作面不大于30米。

2、主要入回风大巷及超过100米的巷道都要接设防尘管路,并根据需要设置控制阀门。

3、一般巷道要每50米设一个消尘三通阀门,皮带道要50米一个,皮带机头掘进工作面必须储备不少于20米的胶管,以备消尘和防灭火用。

4、所有防尘管路要经常有水,吊挂平直,无跑、冒滴、漏现象。 (二)掘面防尘、压风排水管路接设、吊挂、管材堆放

1

1、各掘进工作面的防尘、压风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接设,排水管路由保安区负责接设。

2、管路接设前要检查管内是否有堵塞物,防止堵塞管路。 3、法兰接设管路时,要上满螺丝,上全、放正胶垫,螺丝拧紧、把劲要均匀。螺栓长度要合适,螺丝丝扣外露不少于一扣、不超过三扣。

4、管路吊挂要平直。吊挂高度:最上趟管路距巷道底板1.5m,管路间距:用吊挂钩吊挂管路时按吊挂钩间距执行。用铁线吊挂管路时两趟管路管壁间距200mm。铁线尾端长度不超过100mm,并将铁线尾炜到管的后面。

5、不同管径管路在同侧吊挂时至上而下。

6、在锚杆支护巷道用吊挂钩吊挂管路时,要将专用吊挂管路螺丝紧拧在外露的锚杆上,并用双股10#铁线将吊挂钩同专用吊挂管路螺丝捆绑连接在一起。

7、铁棚支护巷道用吊挂钩吊挂管路时,先将专用的吊挂棚卡卡在棚腿上,棚卡的高度应尽量一至,然后用双股10#铁线将吊挂钩同专用吊挂管路棚卡上螺丝捆绑连接在一起。

8、锚喷巷道成巷后要补打吊挂管路的锚杆。

9、用吊挂钩吊挂管路时吊挂钩吊挂高度要保持在一条直线上,巷道起伏有变化时过渡要圆滑。管路吊挂钩、吊挂管路的锚杆或吊挂铁线间隔4m。

10、用吊挂钩吊挂管路的工作面距工作面50m内可用铁线临时吊挂管路。

11、各新掘进巷的风、水管路必须用吊挂钩进行吊挂,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吊挂方法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2

12、风、水管路末端与工作面间距离不得超过30m,炮掘工作面在管路末端安设装水炮泥的水针,并设有洒水水头。

13、在距工作面30m内安设放炮洒水喷雾,并随着工作面的推进而及时移设喷雾。

14、备用的管材要堆放在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地点,堆放要一端齐,每层间要有垫木,备用的管材堆放较高时要用铁线捆绑牢固。并悬挂材料管理牌。

(三)综采工作面两顺防尘

1、综采工作面两顺的风、水管路注浆、排水管路由采场施工单位负责拆卸、装车及外运。

2、回撤的三通、阀门、吊挂钩等管件由回收单位制作专用的管件回收箱放在指定位置集中存放,集中转运。

3、两顺回撤管路时水管、注浆管距工作面距离不超过30m,并备有能将注浆管接至采空区内15米的备用管材。水管末端要安设洒水甩头,并备有洒水胶管。

4、采场两顺的净化喷雾要随着管路的回撤及时移设。 5、回撤的管材要及时转运,不能转运时要选择不影响施工、行人、行车地点整齐堆放,并悬挂材料管理牌。

(四)喷雾装置安装使用

1、采煤机、综掘机作业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 。

2、液压支架每五组必须安装一个架间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时同步喷雾。

3、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4、采煤工作面入、回风巷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掘面距工作面

3

不大于50米处巷道应安设净化风流装置,净化风流要覆盖巷道全断面并雾化效果好。

5、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6、采煤机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7、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8、喷雾装置供水压力不得小于3MPa。

9、喷雾装置喷嘴的安装数量和安装角度应能封闭巷道或皮带的全断面,不得有无水喷雾的死角。

10、喷雾装置喷嘴喷雾状态良好,损坏、堵塞及时更换。 11、喷雾装置的喷嘴的主要部件应采用铜、铝等不锈材料。 12、井下各转载点均要设喷雾装置并坚持使用。

13、主要进风大巷,入风斜巷、采区入、回风巷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都要设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还必须安设放炮水幕,所有净化水幕都必须形成雾状,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使用正常。所有喷雾装置的位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14、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

15、掘进工作面必须准备一根不少于20米的胶管,用以冲洗巷

4

帮。

(五)水炮泥使用

1、水炮泥是将水注入筒状聚乙烯塑料袋并封住口而制成的充填料。其长度一般在250㎜~300㎜之间,直径略小于炮眼直径。作炮眼封泥用时,塑料袋内应有足够的水量,对漏水的水炮泥不得使用。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的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水炮泥用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水炮泥不得少于1个;

(2)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水炮泥不得少于2个;

(3)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水炮泥不得少于3个;

(4)光面爆破,周边眼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5)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六)隔爆设施

1、主要入、回风大巷、相邻采区间的集中运输、回风巷道及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回风石门,都要设置隔爆设施(主隔爆),并要求隔爆水量每平方米巷道断面满足400升。主要隔爆水袋规格要

5

不小于40L。

2、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道,超过200米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设置辅助隔爆,其水量要满足每平方米200升。

3、隔爆水棚安设要求:水棚排距0.5米,主要隔爆总长度不少于30米,辅助隔爆总长度不少于20米,水棚距轨面高度不少于1.8米,水袋要平铺巷道顶板平面,首排水棚距工作面必须保持在60~200米。

4、水棚与巷道的岔口、转弯、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直线巷道。

5、矿井必须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完好及水量情况,并要有记录可查。

6、水槽钩的制做和使用要严格按有关标准执行。

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一)矿井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改扩新地区都必须首先进行煤尘爆炸性能鉴定。一旦经国家认定的鉴定部门确定有爆炸危险,则必须把该矿井或采区、水平按《规程》要求采取措施。

(二)矿井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的主要运输大巷、相邻采区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要设置主要隔爆水棚;采面的进回风巷、采区内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要设辅助隔爆水棚。

(三)隔爆水棚必须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要保持50m,与风门的距离大于50m。

6

(四)隔爆水棚须按规定进行安设,要设专人负责并实行挂牌管理,保证隔爆水袋无破损、无短缺。隔爆水棚的管理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检查日期。

(五)水棚排距为:1.2~3.0m,间距不大于0.5m;主隔爆水棚的区长不小于30m,辅助隔爆水棚的区长不小于20m。采掘面的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在60~200m范围。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mm;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m(特殊情况视巷道断面而定);水棚应保持统一所有水棚的高度,需要挑棚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六)按巷道的断面计算,主隔爆水棚的用水量大于60L/m2,辅助隔爆水棚大于40L/m2。隔爆设施的管理人员至少每周对隔爆水棚状态进行一次检查,始终保持隔爆水棚有充足的水量。

(七)隔爆设施安设完成后要经过通风区、通风科、联合验收检查,保证隔爆设施的质量,矿通风区要建立隔爆设施的管理台帐,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保持隔爆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八)水袋安装吊挂方式:

1、水袋应被自由地吊挂在挂勾上,挂勾应自由地吊挂在支承构件上,均不得捆扎绑死。

2、水袋应采用易脱勾方式布置,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勾的方向应相对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向),挂勾应采用不小于8mm圆钢,

7

挂勾角度为75°, 弯勾长度25mm。

(九)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十)在有支护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第二部分 各项管理制度

(一)防尘管理制度 1、放炮洒水喷雾管理制度

(1)矿井放炮施工必须坚持放炮洒水或放炮喷雾,并纳入到采,掘,维作业规程和措施之中。

(2)在放炮施工过程中,在明确炮后洒水和开启放炮喷雾的负责人,该工作由现场安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

(3)洒水喷雾设施,由保安区负责安设,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和使用。

(4)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5)冲洗井壁巷帮工作应在工作面放炮后恢复工作前人工从工作面风筒出口以外1米处对着巷道逐步向里冲刷巷道的面帮,顶板及支架等。一直冲洗到工作面为止。

(6)装岩洒水工作在爆破之后装(煤)岩之前,用水喷洒在(煤)岩堆上,使其湿润,避免装货时粉尘飞扬。

2、净化风流管理制度

(1)主要进风大巷,入风斜巷、采区入、回风巷道、采面运、回顺槽,掘进工作面回风都要设净化风流,采面运、回顺槽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的位置;掘进工作面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0米的位置,并且要覆盖巷道全断面。

8

(2)净化风流有通风区防尘队负责安设,安设后移交给施工单位管理和使用,所有净化风流都必须完好且成雾状。

(3)采面采煤机作业时、掘进工作面综掘机作业时或放炮后必须打开净化风流,确保降尘效果。

(4)安设净化风流的大巷有产尘作业时,必须由作业单位负责打开净化风流,各大巷净化风流每日白班由负责区域瓦检员负责检查大巷的干湿度情况进行开启净化风流,并要视大巷的干湿度控制净化风流开启时间的长短。

(5)净化风流的维护工作由通风区防尘队负责,对有问题的净化风流要及时处理,否则对责任人处以20--50元罚款。

3、清洗巷道积尘管理制度

(1)根据井下产尘地点粉尘浓度测定情况,合理划分区域并确定洗尘周期:

①采煤区负责采面上下顺超前支护段降尘。抽采区负责上顺槽拉门点至上顺超前支护段巷道内,洒水降尘、浮煤清理。机电区负责下顺槽胶带运输机洒水降尘。

②掘进巷道的煤尘清洗由通风区瓦斯队负责。要求每三天清洗一次。

③皮带各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清洗由使用单位负责。要求每天清洗一次。

④电缆上的粉尘由电缆所负责单位进行擦拭或清扫,每周清扫一次。

⑤以上地点以外巷道的煤尘由通风区防尘队负责清洗。其各巷道的煤尘清洗周期如下:

a、轨道、回风巷道每三天清洗一次。

9

b、采区皮带道、集中皮带道每三天清洗一次。

(2)各单位粉尘清洗项目包括:巷道帮、顶底板各种管路、电缆、皮带运输机及其它设备。

(3)洗尘要保证质量,巷道地板洒水要适度,洒水后湿润而不泥泞。

(4)该项工作主要由安检处、通风科和矿领导负责监督检查,对未达标单位有权责令整改并进行罚款。

4、巷道白化管理制度

(1)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定期对主要大巷刷白涂浆。

(2)对矿井主要大巷每年按规定应至少刷白涂浆一次,对没有按规定对主要大巷刷白涂浆的责任单位行政正职罚款200元。

(3)主要大巷巷道刷白涂浆工作由通风区负责现场监督检查,以确保刷白涂浆质量。

(4)主要大巷巷道刷白涂浆工作,由通风区组织安排通风队实施,并保证施工的质量标准。

5、水炮泥管理制度

(1)水炮泥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使用。

(2)水炮泥由放炮员保管,放炮前,按照每次放炮所需的数量进行灌注,灌注水量适中,对漏水的水炮泥不得使用,灌注完的水炮泥整齐码放或装入袋中。

(3)当班放炮结束,放炮员清理水炮泥,统一存放,严禁乱丢乱放。

6、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10

(1)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巷道地点。除必须采取防尘,防爆的措施外,还必须采取隔爆措施。

(2)隔爆措施的安设,维修,使用.在矿井开拓开采设计时要充分考虑。

巷道净断面除满足运输,支护,通风等要求,还要有安设隔爆设施 的空间。

(3)隔爆设施的使用。纳入到井下生产的作业规程和措施之中,由通风区负责安设并负责保管使用,主要入、回风大巷等处隔爆设施由通风区负责管理使用。

(4)通风区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每少 一处(次)罚款100元。

7、测尘管理制度

(1)粉尘检测工作由通风区具体负责。

(2)矿井要配备专职的粉尘检测人员和足够的检测设备,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3)根据《规程》要求,每月对井上、下主要产尘地点都要进行粉尘浓度测定。井下主要产尘地点每月至少进行测定两次,井上主要产尘地点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4)粉尘测定必须按程序进行,测定数据必须准确,并认真做好记录,将测定结果及时上报。

(5)粉尘检测仪器必须完好,并且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定,以保证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6)必须建立测尘技术档案,整理和分析各产尘地点粉尘浓度升降的原因。

8、采煤机喷雾管理制度

11

(1)检修班负责保证采煤机喷雾完好,每天认真检查,有损坏的喷嘴、管路、密封圈等要及时更换。否则罚责任人30元。

(2)生产班在生产过程中要正确使用采煤机的喷雾装置,割煤时先给喷雾后开机,停机时先停机后停喷雾。否则罚采煤司机20元。

(3)生产过程中发现采煤机喷雾效果不好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发现喷雾嘴堵塞的要及时处理,供水管路如出现漏液要及时更换。喷雾或管路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罚当班负责钳工30元。

(4)采煤机没有喷雾时不准开机生产。否则罚采煤司机50元。 9、综掘机喷雾使用管理制度

(1)综掘机内外喷雾必须齐全且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2)综掘机生产切割时必须执行无水不准切割原则。否则对综掘机司机处以100元罚款。

(3)综掘机生产切割前,必须先给水,后切割,停止切割时,先停止切割,后停水。否则对综掘机司机进行罚款30元。

(4)综掘机内外喷雾如出现喷嘴堵塞不喷雾现象,必须停机进行处理。必须保证内外喷雾的每一个喷嘴都完好。否则按每个喷雾对当班负责钳工罚款10元。

(5)综掘机司机在生产切割时要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控制内外喷雾的喷水量,在保证能消尘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喷雾的供水量。

(6)每个小班在接班后未生产前必须对综掘机内、外喷雾完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内外喷雾每个喷嘴都完好且能正常喷雾。

1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