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会计风险及防范措施
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而金融会计是金融工作的基础,如果这个基础不牢固,必将会严重危及到金融安全稳健运行。特别是现在在金融竞争日趋激烈,金融会计在金融工作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因此,加强金融会计风险的分析研究,对于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工作,夯实金融会计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会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风险是指未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企业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特殊企业和独立的社会经济主体,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各种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方面的,如决策风险、市场风险、资产风险、流动性风险、筹资风险等等,其中金融会计风险便是各类风险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一种风险。事实上,在金融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几乎每一笔业务都需要金融会计的核算与操作,由此导致的风险问题时有发生。现阶段我国金融会计风险主要表现在下述方面:
(一)会计核算风险
如对资产核算不能真实反映其质量状况,对各项准备金的核算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对利润的核算不能真实反映盈亏等;
(二) 决算编制风险
如在决算报表的编报中,随意调整有关利润、资产质量等数据,导致决算报表反映失实;
(三) 结算编制风险
从会计工作的程序看,结算编制是最后的环节。在银行业中,结算风险最主要的表现是结算数据的不真实,其中尤其是利润反映不真实。当然,这种情况的存在,有技术或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因素。从人为的因素来看,不可忽略的问题是虚假性。如有的金融机构为了本单位或其它某种需要,要求会计部门在结算报表上做数字游戏,或虚增利润,或虚减利润,另外,搞账外账,想以此取得业绩考核名次或达到暗留盈利的目的。结算利润是反映经营者最终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其数据不实,不仅会影响单位,也会对上一级部门(如总行一级法人),乃至对国家隐藏风险。从技术或制度的原因来看,主要是合理性问题,如呆账、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是否合理,应收利息计提的标准是否合理等。
(四)会计监督风险
主要反映为对单位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导致的资金损失;
(五)是会计操作风险。如因操作失误或者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等情况,给金融机构带来的资财损失;
(六)是人员管理风险。如因金融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品行不端,而发生的会计差错事故或经济案件等。
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成因分析
(一)制度因素
谨慎性是金融会计核算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但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会计核算制度中,对谨慎性会计原则体现的不够充分。如对信贷资产质量的核算,长期沿用“一逾两呆”的划分标准,不能反映信贷资产真实的风险状况;贷款呆账准备金按年初放款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与银行发生的不良债权比例相比明显过低,不足以弥补资产损失;加之,贷款核销条件过于严格,即使是有限的呆账准备金也用不出去,高估了资产总量;对应收利息的核算,核算期限长,将不确定收入,提前计入损益,导致了利润反映严重失实。1997年以前,我国金融企业应收未收核算期限为3年,1997年调整为2年,1998年-1999年调整为1年,2000年起调整为半年,但仍高于国际上通行的应收未收利息三个月的核算期限。以上核算制度规定上的不完善是形成我国金融企业会计核算风险的政策性原因。此外,随着近年来我国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金融创新步伐加快,金融新业务层出不穷,但与之配套的统一规范的会计制度建设却相对滞后,也是形成会计核算风险的重要原因。
(二)体制因素
目前,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工作普遍实行的是受同级领导体制。这种体制下,会计工作独立性差,会计人员常常出现“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现象,会计人员除少数挂冠而去,大多数则是随大流。特别是在行长负责制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对行长几乎是惟命是从,或是逆来顺应,结果造成利润不实,不良资产大量出现,个别机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三)管理因素
目前,对金融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主要有人民银行的监管、社会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和金融企业内部审计。但上述监督管理的特点:一是事后监督多;二是检查模式化,往往是年初制定检查计划,年中为落实计划而组织检查;三是检查内容往往雷同,重复检
查多;四是检查手段落后,不适应金融会计电子化要求、效率低。由于会计监督检查的上述特点,致使对事前、事中的会计风险检查防范远远不够,事后监督检查内容针对性不强,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此外,目前对金融会计的监管中,普遍存在着重检查,轻处罚现象,致使会计监督约束力不强,难以对金融会计违规行为起到必要的惩戒作用。
(四)技术因素
现代金融的发展,要求现代会计手段相配套。近年来,我国金融电子化水平不断提高,但随之带来的会计风险防范任务日益繁重。从近年来金融部门发案情况看,利用电子计算机作案明显增加。分析其原因:一是目前金融会计软件开发不够完善,跟不上实际需要;二是电子防范工作仍较薄弱。
(五)人员因素
一是部分金融企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有的甚至未经过系统的上岗前培训,日常操作中,防范风险意识差,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会计风险;二是个别会计人员丧失职业道德,品行不端,肆意侵害银行利益,从而发生经济案件;三是会计岗位设置缺乏应有的相互制约及牵制。目前,有些金融网点业务量达不到相当数量,人员配备不足,这样会计岗位的设置就无法达到合理科学,混岗、兼岗、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时有发生,潜伏着较大操作风险隐患。
三、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是金融风险会计防范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在整个会计防范系统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防范措施是不要的。
(一)进一步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谨慎会计标准,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不仅是我国金融业适应国际标准的需要,也是有效防范金融会计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竞争力的需要。从目前情况看,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真实核算资产质量。对贷款质量的分类,按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标准进行;对其它资产的核算,按照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量。同时,按照各类资产的实际风险,提高提取呆、坏账准备比率,适当放宽呆、坏账核销条件,以体现金融企业的高风险性;二是合理确定收入期限。缩短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目前的六个月缩短到三个月。同时,考虑过去金融机构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长,形成大量表内应收未收利息的实际,对历史应收利息实际逐年税前冲减政策;三是改进固定资产拆旧办法。在目前实际分类折旧的基础上,特别对电子机具等技术更新快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拆旧法;四是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税负水平。虽然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降低金融企业营业税作出规定,即从2001年起,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分三年将营业税率从8%降至5%。但与国内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行业的营业税3%相比,同第三产业营业税负担相比,金融业仍是最高的。在金融机构存在大量应收未收利息的情况下,税负重,形成了金融机构垫付税金,财务信息失真。因此,需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税负水平;五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充分考虑金融创新、金融新业务加速发展趋势,制定规范金融新业务相关会计标准及规定,使金融会计制度建设具有超前性,防范金融新业务会计风险。
(二)改革现行金融会计管理体制
实践证明,会计工作受同级领导的体制,不利于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目前,较为可行的改革措施是实行金融会计委派制。金融会计委派制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总行对各分行和直辖支行实行会计经理委派制度,分行对所辖分支机构实行会计经理
委派制度。会计经理的人事关系隶属派出行,工作关系由派出行财会部和派入行双重管理;二是建立委派会计经理资格制度。委派会计经理必须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经委派人员管理机构按有关程序考核确认后,报行领导批准其委派资格;三是赋予会计委派经理与履行职责相当的权力。主要包括: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权力;重大经济事项研究的参与权;重要业务审核权;对下级行会计经理任免的专业审批权等;四是明确委派会计经理的义务和职责。委派会计经理必须积极支持、配合、协助单位负责人合法依章经营,尊重班子的意见,维护单位的经济利益,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严格执行各项会计制度规定,并根据本单位实际,补充制定会计工作单项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和核算各项业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加强会计内控建设;及时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会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五是建立对委派会计经理的考核制度。坚持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考核为称职的继续留任,对考核为不称职的及时调整;六是建立委派会计经理定期轮换制度。凡在同一单位担任会计经理3-5年的,必须进行轮换,这样有利于防范会计经理在一个单位呆的时间较长,而引发道德风险,有利于会计委派制度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加强金融会计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金融会计各监管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发挥合力作用。金融机构内审部门及社会监督审计部门应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这样既有利于各监督管理部门充分掌握金融会计工作情况,又能够有效防止各部门检查内容雷同,避免重复劳动;有利于各监督主体根据各自监督管理需要,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检查效果;二是坚持对金融会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的原则。从金融机构内部监督看,加强事前监督,关键是要强化“接柜制”职能。即:单独设置接柜岗位,对客户提交的一切凭证,必须经过接柜员审查,验证其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后,分类传递给各个业务柜组进
行下一步处理。对有重大疑点的票据凭证及时向会计主管汇报,以便作出准确判断,予以正确处理。比如对票据诈骗风险的防范,这一环节的工作是相当重要的。加强事中监管,关键是要强化核对监督职能。即:计账员对接柜员提交的记账凭证审核监督,复核员对记账员处理业务进行再监督,会计主管负担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批管理,综合员对当日全部业务进行监督,这样形成层层监督,相互牵制机制,可有效防止错误和舞弊现象的发生;加强事后监督,关键是要突出重点,增强增对性。特别是对一些会计风险多发机构和易引发会计风险的项目,要集中力量,解剖麻雀,真正把产生风险的原因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以便完善会计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外部监管看,加强对金融会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关键是要建立符合金融会计特点和适应金融会计发展要求的一整套会计内控评价制度,检查手段和金融会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及预警系统。比如:建立对金融机构会计内控制度的定期评价制度,对评价不合理的机构下达会计内控整改意见书,督促其纠改存在问题,就可以达到事前防范会计风险的目的。改进以手工操作为主的会计检查手段,有利于进一步适应金融会计工作电子化要求,提高检查效率和质量。建立金融会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及预警系统,有利于实现对金融会计工作的全过程监管。三是要加大对金融会计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金融会计数据造假行为和形成案件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要对单位进行处罚,而且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
电子技术在金融会计中的普及推广,对金融会计操作规范、核算程序、风险防范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金融会计工作适应这种变化。当前,应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金融会计特点、客观需要和安全性要求,进一步统一规范金融机构会计软件开发管理,实行金融会计软件标准化,促进金融会计电子化进一步发展;二是按照金融会计电子化要求,健全完善会计基本制度和操作流程。在健全会计基本制度方面,重点要
明确有关会计电子化的管理模式、岗位设置、电子凭证、支付依据、磁介质档案等规定;在完善操作流程方面,应以业务实现和会计核算的要求为依据,结合计算机系统的特点,设计相应的劳动组合形式、信息传递方式和分级授权模式;三是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机制,加强计算机安全防范。重点要抓会计基本制度执行、操作规范的落实,建立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及密码管理、操作人员级别管理、授权授信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定期总结推行会计电子化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五)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是一个多层次的任务。首先,金融行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在思想上要统一认识,重视会计工作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在岗位设置上、人员配备上对会计工作适度倾斜。特别要改变那种会计工作只是简单劳动的错误认识,要真正把那些热爱会计工作岗位、德才兼备的干部配备到会计工作岗位。会计人员数量要符合内控要求,坚决杜绝混岗、兼岗等现象;其次,重视对会计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教育、培训的重点要突出基本会计制度、基本操作程序、电子计算机知识等应知应会内容。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爱岗敬业教育,政策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异常行为,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要积极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会计人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积极帮助解决;要积极鼓励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同时,会计人员也要积极进取,遵守职业道德,操守行业规范,提高遵守会计制度的自觉性,弘扬“三铁”精神,不做假账,在金融行业构筑起防范会计风险的牢固防线。
(六)建立有效风险预警机制
当我们强调要将单纯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控制时,风险预警机制就是必不可必的。另外在会计工作中,要设置一系列有效的指标体系,通过日常核算,反映出可能发生的问题,以便银行决策部门能够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而实现规避风险的目的。
(七)发展现代会计运作手段
现代会计手段既表现在形式上,也表现在内容上。内容上指强调会计核算监督制度的完善,形式上则是指会计电算化方法。银行业应大力推广业务处理电算化,这样对改善服务、增强竞争力有很大帮助,更重要的是它的推广运用可以规范会计操作程序,减少人工处理业务的随意性和灵活性,减少差错和违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有了会计电算化不等于万无一失,因为电脑处理系统本身有一个是否完善的问题,另外还有一个操作管理问题。如果对此掉以轻心,仍会潜伏较大的风险。
在我国金融改革发展进程中,虽然不可能完全避免金融会计风险,但只要我们高度重视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对金融会计风险表现的研究分析,找准形成风险的症结,并从体制、制度、操作手段、监督、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范化解金融会计风险工作水平,就会使金融会计减少事最低度,从而进一步夯实金融会计这个基础,推动我国金融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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