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整体水压试验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编号:008 表4.4.105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序号 邢台中科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15MW生物质发电项目 锅炉本体安装 GL01-13 检验项目 蒸汽压力为9.8Mpa及以上锅炉的水压试验,应采用除盐水。整体水压试验用水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1)采用除盐水时,氯离子含量小于0.2mg/L; 2)联氨或丙酮肟含量200mg/L~300 mg/L; 3)pH值为10~10.5(用氨水调节); 2 3 水压试验时锅炉上应安装不少于两块经过校验合格、精度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试验压力以主汽包或过热器出口联箱处的压力表读数为准。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的运行操作、检验、焊接、焊后热处理、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禁止锅炉上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水。不具备可靠化学水处理条件时,禁止锅炉启动。 锅炉超压试验的压力,按制造厂规定执行。制造厂没有规定时:锅炉本体(过5 热器)按1.25倍锅炉设计压力进行试验,直流锅炉按过热器出口设计压力的1.25倍且不得小于省煤器设计压力的1.1倍进行试验。再热器按1.50倍再热器设计压力进行。 锅炉进行超压试验时,水压应缓慢地升降。当水压上升到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无漏泄或异常现象后,再升到超压试验压力,在超压试验压力6 下保持20min,降到工作压力,再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维持不变。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低于5℃。环境温度低于5℃时,必须有防冻措施。水压试验水温按制造厂规定的数值控制,一般以30~70℃为宜。 分部工程名称 验收时间 锅炉整体水压试验 年 月 日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4 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公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本表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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