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惠权限
(1)房费(散客): 店级领导享有柜台价100%以内的优惠。酒店值班经理、销售部和前厅部经理、副经理,由酒店根据其实际情况规定相应的优惠权限。销售、预订、前台工作人员按各季节规定的优惠执行。
(2)餐费:店级领导享有标准餐费100%以内的优惠,酒店销售部和饮食部经理、副经理可按酒店规定享有相应的优惠。
(3)商场:店级领导享有商品价格100%以内的优惠,商场部经理和副经理可按商品成本价享受优惠处理。
(4)娱乐中心:店级领导享有标准收费100%以内的优惠,娱乐部和销售部经理、副经理享有酒店规定的相应优惠权限。
(5)洗衣:店级领导享有标准收费 100%以内的优惠,客房部经理和副经理享有酒店规定的相应优惠权限。
(6)用车:店级领导享有标准收费100%以内的优惠,车务部经理和车队队长享有标准收费50%以内的优惠。
2.减免权限
(1)房费: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对于客人有争议的费用,可授予值班经理、前厅部经理和大堂经理相应的减免权限。
(2)餐饮: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可授予值班
经理、餐饮部经理、前厅部经理和大堂经理相应的减免权限。
(3)商场:不得挂账,一经挂账,费用不得减免(店级领导除外)。
(4)商务中心: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可授予值班经理和前厅部经理相应的减免权限。
(5)娱乐中心: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可授予值班经理、客房部经理、前厅部经理和大堂经理相应的减免权限。
(6)客房小酒吧、洗衣: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可授予值班经理、前厅部经理、客房部经理及大堂经理相应的减免权限。
(7)用车:营业部门联系的宾客用车,经该部经办人签字、挂账后一律不得减免(店级领导除外)。
(8)电话费: 店级领导享有全部产生费用的减免权,可授予值班经理、前厅部经理和大堂经理相应的减免权限。
(9)因拨号错误引起的电话费: 经前厅部经理核实上报后,可签字减免,同时必须注明减免原因。
3.减免程序与执行办法
(1)收款员应本着对客人和酒店负责的态度,处理客人提出的意见或投诉。
(2)属超越收款员权限范围的事项可请大堂经理或值班经理处理,签字减免。凡属值班经理、大堂经理要求处理的事件,有关领导必须迅速做出处理。
(3)属超越大堂经理权限的事项应请事件发生所在部门经理处理,并请其签字减免。
(4)凡属超越部门经理或值班经理权限的事项,应由该部门经理请示店领导处理并签字减免。
(5)签单人在授权范围内签字减免的同时,必须注明减免原因。 (6)收款员在执行减免处理时,必须有具备有效签字的减免说明(杂项调整单)和原始单据,对超出权限的减免单收款员有权拒绝执行。
(7)除店级领导外,任何人无权减免服务费。 (8)凡超出授权,均须上级领导签字认可。
(9)对由于疏忽而给客人造成损失的,大堂经理经请示店级领导后,有权代表酒店送出鲜花、水果或纪念品。
4.客人未结账离开酒店的处理办法
(1)结账处每日将当日客人已离店但没办离店手续的房间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前厅部。
(2)前厅部接到通知后,应马上开始调查。
(3)如账款可追回,可由前厅部经理注明原因并签字,财务人员协助将账款先转入应收账,并将说明的一联交还前厅部经理追款。
(4)确属跑账,账款无法追回时,在减免权限范围内,由前厅部经理同意后请示总经理并签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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