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有效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研究
所谓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是指评价主体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对课堂教学诸因素及发展变化进行的一种价值标准。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聚焦课堂”已成为小语界的共识。当今,语文课堂教学评价的主要形式是“公开课”。按照公开课的功能划分,大体上包括两类:一类是基于教学研究的研讨课、展示课和观摩课,另一类是基于教师评选的比赛课。不管是哪一类课,都必须遵循语文教学的基本规律;不论哪一类课,都离不开教师专业素养的演绎。因此,“把握语文教学规律”和“关注教师专业素养”便构成了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两个基本维度。
很多语文教育的专家学者,特别是广大小学语文教师,都在思考和探索“新课程理念下语文课堂教学的新的基本评价标准”这一根本性、导向性的问题,希望弄清楚新课堂与旧课堂到底有哪些区别,以探索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教学策略,更好的落实新课程理念,大面积大幅度地提高小学语文教学质量。
评价标准之一:语文新课堂应该是一个开放的课堂
新课程所追求的教学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教学观念、教材内容、学习方式和教师心态的开放等方面。《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指出:“语文是母语教育课,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要“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拓宽语文学习和运用的领域,注重跨学科的学习和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使学生在不同内容和方法的相互交叉、渗透和整合中开阔视野,提高学习效率,初步获得现代社会所需要的语文实践能力”;在“教学建议”中指出:语文教学要“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
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语文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在教学中要能真正给学生一个开放的课堂,必须在教学时空、教学课型、教学内容等方面实施开放策略:
1、教学时空的开放,以拓宽学习时空,让学生时时处处可以学语文。
2、教学课型的开放,以创新学习的形式,让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语文。
3、教学内容的开放,以开发学习的资源,让学生的学习内容丰富多彩。
评价标准之二:语文新课堂应该是一个探究的课堂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可以说,建立和形成旨在充分调动、发挥学生主体性和增强学生创造性的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而富有个性、创造性、探究性地学习,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和创新能力,是这次新课改的焦点、热点,也是语文教学改革的难点、重点。探究性学习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的一种综合的、自主生成的、创新性的学习活动,不仅有利于唤醒学生的无知意识、促进学生思维能力的最佳发展,而且有利于学生理解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养成学生良好的人格品质。同时,给学生一个探究的课堂,还有利于克服基础教育课堂长期存在的“三重三轻”(即重知识、轻能力,重结论、轻过程,重模仿、轻创新)的弊端,能够满足学生渴望探究的心理需求。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而在儿童的精神世界中,这种需要特别强烈。”那
么,怎样才能给学生一个探究的课堂呢?(或者说怎样才能引起学生的探究呢?)其基本策略是:
1、激发探究的欲望——让学生乐于探究。
2、设计探究的问题——让学生善于探究。
3、提供探究的时空——让学生勤于探究。
评价标准之三:语文新课堂应该是一个对话的课堂
对话教学是在新课程背景下出现的一种新的教学形态,是相对于传统的“独白式”教学而言的,是以“沟通性”的“对话”为其本质的教学。克林伯格指出:“在所有的教学中,进行着最广义的‘对话’。……不管哪一种教学方法占支配地位,这种相互作用的对话是优秀教学的本质性的标识。”对话教学主要有言语型对话、理解型对话、反思型对话三种课堂实践形式。言语型对话是指以言语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教学对话,可分为师生对话和生生对话;理解型对话是指人与文本的相互理解与阐释,包括师本对话和生本对话;反思型对话是指以自我反思为主要手段的师生对话。在课堂上,几种对话形式密切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错综复杂的对话教学实践形态。运用语文新课程理念来审视,进入对话状态的语文教学主要由生本对话、师生对话与学生的自我对话所构成,并且具有和谐的师生关系、学生积极参与、面向生活的广阔天地、能挖掘学生无限的创新潜能四个显著特征或重要作用。因此,语文教学要给学生一个对话的课堂,必须抓住三种对话状态,以切实发挥上述四方面的作用:
1、生本对话,充分感悟,使学生在感悟中不断提高。
2、师生对话,沟通引领,使学生在引领下不断进步。
3、生生对话,互动交往,使他们在交往中不断发展。
评价标准之四:语文新课堂应该是一个感悟的课堂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而且《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从心理学角度来描述语文教学过程的心理动词就有很多,比如“感受、体验、想象、体会、思考、感悟”等。事实上,“感悟`”与语文及语文教学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感悟”一词所揭示的心理特征更真实具体地反映了学生在语文活动中的心理过程。文学作品尤其是诗歌的阅读特别强调“感性、感觉、感悟”,特别强调“多义性”,不能以“一解”去断然地统一“多解”,去否定“多解”,更不能用“人解”(别人的解)去统一“我解”(自我的解),去否定“我解”。诗歌的阅读尤应如此,传统的逐字逐句串讲诗意的教学模式不符合新课程的要求,也不适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语文教学规律,应树立“以人为本,自读自悟”的教学理念。因为在所有的文体中,诗歌的音乐性是最强的,很讲究韵律和节奏。郭沫若把音乐性看作是诗歌的生命,只有吟咏、诵读,才能把诗歌的音乐美充分地体现出来。因此,朗读应成为小学阅读教学的主旋律,“读中质疑、读中探究、读中感悟、读中释疑”,应该是阅读教学特别是诗歌教学的基本途径。具体地讲,给学生一个感悟的课堂的主要目的有以下三个:
1、把人家的情感变成自己的情感——要在感悟中体验。
2、把人家的语言变成自己的语言——要在感悟中品味。
3、把人家的智慧变成自己的智慧——要在感悟中提升。
评价标准之五:语文新课堂应该是一个快乐的课堂
快乐教学是一种成功的教学实践,让每一位学生享受学习的快乐,是新课程的一个最基本的理念。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就曾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好之,乐之,就是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高涨,求知欲望强烈,以学为乐。那么,怎样才能献给学生一个快乐的课堂呢?最基本的是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做到“三个充满”:
1、充满情趣,使学生热情高涨地学习语文。
2、充满激励,使学生信心十足地学习语文。
3、充满赏识,使学生轻松愉悦地学习语文。
总之,我们的语文课堂只要体现出“开放、探究、对话、感悟、快乐”等特征,才能符合新课程评价标准下的优秀课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