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类序代码项目名称 别 号 符号 医疗卫生设施 医院 C51 (200~300床) 门诊所 护理院 卫生站 文化活动中心 (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 一般规模(万㎡/处)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级别及要求 居住居住区 小区 ● ● ○ ● 配置说明 6 7 8 9 1.2~1.8 0.2~0.3 0.3~0.45 0.03 1.5~2.5 0.3~0.5 - 0.05 3~5 3~5 3~5 1~1.5 宜设于交通方便,环境较安静地段。 设于交通便捷、服务距离适中的地段。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可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所)合设。 少于1万人或服务半径超过1公里的独立地段,应设1处卫生站,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服务设施组合设置。 居住区级文化设施人均建筑面积不应低于0.1㎡,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宜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技普法、教育培训等设施,并应专门设置老年活动、青少年活动、儿童活动、儿童图书阅览馆(室)等内容。规模较大的工业区内应设一处。 居住小区级文化设施人均建筑面积不应低于0.04㎡,居住人口不足1万人应设1处。宜配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科普宣传、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等活动设施。 人均用地面积应不低于0.3㎡,宜配置60~100米直跑道和200米环形跑道、户外健身场地、排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以及儿童活动场所等。 人均用地面积不应低于0.3㎡,小区体育健身场地宜结合小区绿地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置户外健身场地、篮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条件许可还宜设置游泳池等。 文10 化娱乐设施 11 0.4~0.6 0.8~1.2 3~5 ● 文化活动站(含青少0.04~0.06 0.04~0.06 1~1.5 年、老年活动站) 居民运动场、馆 体育健身场地 - 1.0~1.5 3~5 ● 体12 育设施 13
○ - 0.05~0.15 〈0.5 0.15~0.3 0.5~1 0.3~0.45 1~1.5 ● 2
用地代码符号 一般规模(万㎡/处)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级别及要求 居住区 居住小区 配置说明 类序别 号 14 商业设施 15 居住区商业设施 - - 3~5 ● 建筑面积250~450㎡ /千人,用地面积300~500㎡ /千人。宜相对集中布局,独立设置。包含综合市场、超市、百货店等内容。 居住小区商业设施 - - 1~1.5 ● 建筑面积350~450 ㎡ /千人,用地面积100~500㎡ /千人。布局应将其噪声和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宜集中布局或设置于设置于小区入口或小区中心的住宅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按1~1.5万人设置一个肉菜市场,应设在室内,宜设在运输车辆易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与住宅要有一定的间隔。 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 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 邮政支局宜独立占地,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 邮政所应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用地面积25~30 ㎡/床,每床建筑面积≥40㎡。为缺少家庭照顾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及文化娱乐场所。 宜设置家政服务、社会救助、就业指导、社区的便民利民服务、中介和部分老年人服务设施。宜与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建筑与设备维修、保安、绿化、环卫管理等。宜与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 金融邮电设施 16 17 18 19 银行分理处 储蓄所 邮电支局 邮电所 养老院 社区服务中心 0.08~0.1 0.01~0.015 0.1~0.25 0.01~0.015 - 0.04~0.05 - 0.06~0.15 - 0.5~0.9 - 1~1.5 - 1~1.5 - ○ ○ ○ ● ● ● ● 社20 区服21 务设22 施
0.02~0.03 0.03~0.05 1~1.5 0.03 1~1.5 物业管理 0.03~0.05 3
用地类序代项目名称 别 号 码符号 23 U14 换热站 24 25 市26 政公27 用设28 施 29 30 31 行32 政管33 理设34 施 一般规模(万㎡/处) 服务规模(万人) - - - - - - - - - 3~5 3~5 3~5 配置级别及要求 居住区 ● ● ○ ● ● ● ● 居住小区 ○ ○ ● ● ○ ● ○ ● 配置说明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0.02 - - ≥0.05 - 0.02~0.025 - - 采用蒸汽供热,根据用地及运行管理情况,一个居住小区设1~2处换热站。 采用低温循环水供热,根据竖向情况,一个居住小区设1处换热站 开闭所转供供电容量一般控制在7000-10000 千伏安。 根据用电负荷需求和用地情况安排。每个变电所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 米。 按照每个中低压调压站500m半径设置,应地上独立设置,与周边一般建筑物间隔大于6米。 根据地形及供水方式确定。 第一污水处理厂以北、一热电以东区域的新建居住小区根据用地情况,在地势较低处设置。 按照居住停车位总量的30%~40%设置。 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 街道办事处的办公用房宜独立占地,且与社区服务中心等组合设置。 宜结合公安系统内部基层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划选址。应有独立院落。 负责供电、供水、雨污水、绿化、环卫等管理与维修。宜合并设置。 供热泵房 0.005 开闭所 0.015~0.02 变电所0.003~0.005 (箱变) 燃气调压站 供水调压站 中水处理站 0.01 0.004~0.006 0.015~0.020 停车楼 - - 公共厕所 0.003~0.006 0.006~0.010 街道办事处 派出所 市政管理机构 0.07~0.12 0.07~0.10 - 0.03~0.05 0.06 - 注:表中●为必须设置的项目,○为可选择设置的项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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