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监管场所 综合信息系统设计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1 范围和审核
(1)为了规范湖南省公安监管场所(以下简称监所)信息化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监所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确保监所安全文明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监所信息化工程。 (3)本《标准》规定了监所综合信息系统的设计、管网、配线、设备、防雷与接地及验收维护要求,是监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业务支撑系统等信息化系统设计、建设、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4)监所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公安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保障必需、实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统一标准,全面规划。
(5)监所信息化工程所采用的技术或设备,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6)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负责全省公安监所信息化建设方案审批、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公安监所信息化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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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审批的资料包括设计方案、建设清单和审批表等相关资料,省厅监管总队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7)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公安监所综合信息系统建设。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湖南省公安监管场所信息化建设应遵循如下规范、标准(如有最新规范标准按新规范标准执行):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2 —
文件名称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行业标准》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看守所技防建设规范》 《看守所装备配备标准》 《看守所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关于发布<全国公安监管信息系统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 《关于发放<金盾工程安全保障体系总体设计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文件编号 GB/T 28181-2011 GA/T 70-94 DB33/T502-2004 DB33/T629-2007 GA 27-92 GB 50348-2004 JJ 001-2002 PB 003-2001 公监管[2009]189号 公监管[2001]123号 公金盾[2002]45号 公发(1999)5号 GB/T 50314-2006 GB 50339-2003 GB 50311-2007 GB 50174-2008 GB50462-2008 GA/T 367-2001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 《数字化讯问(讯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 《监所周界高压电网装置》 《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民用建设电气设计规范》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算编制办法》 《安全防范验收规划》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集中式光纤布线指导原则》 《全国监管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关于加强监管中心AB门建设的通知》 公安部监管局、武警司令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看守所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安监管场所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 GA/T 368-2001 GB 50394-2007 GB 25287-2010 GA/T882-2010 GB 25287-2010 GB14050-93 GB50054-95 JGJ/T16-92 JGJ/T77-2003 JGJ46—2005 GB50343 GB50303-2002 JBJ115-87 GB/T 7401-1987 GB50200-94 GBJ42-81 GA/T75-94 GA/T74-94 GA/T70-94 GA/308—2001 GB/T16572-1996 GB/T 50312-2000 ANSI/TIA TSB-72 武司【2009】160号 公监管【2015】27号 公监管〔2015〕73号 GB5017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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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所综合信息系统设计
2.1 总体要求
(1)监管场所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应整体规划设计、总队批复、依规实施、独立验收,并与监所等级评定挂钩。
(2)监所综合信息系统的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建设投资及管理工作的要求,综合运用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等,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综合信息应用系统。
(3)监所综合信息系统的配置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
(4)系统及设备应开放通信协议和数据接口,并具有良好的兼容性,能实现与相关系统安全互联。
(5)监所综合信息系统的设计应以结构化、规范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应能适应系统维护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6)在设备选型、子系统选型、集成系统的设计上应充分考虑与省、市(州)、监所三级架构对数据交互的要求,保障必要信息的上传下达,对于不满足要求的设备或系统应进行替换或整改。 2.2 信息化建设内容
监所综合信息系统由以下子系统组成: 1. 音视频监控系统 2. 通讯指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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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急报警系统 4. 周界控制系统 5. 违禁物品检测系统 6. 监所智能综合管理平台 7. 门禁管理系统 8. 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 9. 电化教育广播系统 10.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 11. 讯(询)问指挥系统 12. 会见管理系统 13. 智能监室系统 14. 岗位交互系统 15. 指纹防误放系统
16. 自助提讯(询)会见系统17. 音视频智能分析系统 18. 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 19. 法律文书制备系统 20. 电子台账管理系统 21. 财务管理系统 22. 医疗管理系统 23. 机房建设 24.
综合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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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6.
监控室建设
外出押解电子脚扣系统
2.3 保密设计
(1)综合信息系统及前端设备应部署在公安网或监所局域网内部,防止内部信息泄密。
(2)综合信息系统及前端设备在投入使用时,必须修改默认的访问密码,密码宜采用数字加字母加字符的形式,密码位数应不低于六位。存储于数据库中的密码应加密,严禁明文显示。
第三章 系统建设要求
3.1 音视频监控系统 3.1.1系统组成
监控系统由前端设备、音视频存储设备、大屏显示设备、解码设备、流媒体服务器、传输网络及监控软件等组成。 3.1.2 系统功能
音视频监控系统用于对监控区域及被监管人员行为全方位、不间断实时监控,符合《公安监管场所监控系统建设规范》等标准规定。
监控系统应能独立运行,并与省厅监管信息指挥平台联网对接,应与监所智能安防平台联动。
前端设备部分
(1)应根据现场环境确定摄像机、拾音器安装数量及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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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道位置摄像机安装的方向尽可能满足图像覆盖连续可查的要求。
(3)监(拘、病)室内摄像机应确保安装牢固,必要时增加防暴保护。
(4)监(拘、病)室外摄像机视情采用枪球联动的方式,对管理通道及周界的人员活动情况进行定位、跟踪、识别。
(5)在监(拘、病)室和放风(活动)场各安装一台网络高清全景摄像机,如建筑物有死角可增加一台辅助摄像机。
(6)监(拘、病)室内摄像机需具备宽动态功能,宽动态范围达120dB,安装应尽量避免出现逆光现象。
(8)网络高清摄像机像素不低于130W,分辨率宜不低于1280像素×720像素,输出格式不低于720P25帧,支持低照度0.02Lux。
(10)拾音器采用全指向,具备数字降噪、自动增益、自动电平控制,符合公检法审讯室、监(拘、病)室、特侦室、狱侦室等环境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在5~80平方内高保真、高灵敏、高带宽、无噪音。拾音器灵敏度≧0.15v/µbar,频响100-5500Hz,工作电压6-12VDC,不失真输出≧3V/Vp-p(1KΩ)。
(11)监(拘、病)室内拾音点宜设置在距地面2.5m ±0.5m范围内,布点应均结合实际环境因素安装,应具备降噪抗回声处理功能,实时、回放声音应无明显噪声干扰,且清晰可辨。
(12)单独关押监室、特殊监室的摄像机及拾音器的选型和安装位置须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另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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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部分
(1)音视频信号在浏览和回放时均应同步。
(2)应采用基于H.265、向下兼容H.264视频编解码标准及符合GB/T-28181标准的设备进行图像存储,单路图像分辨率应最低达到720P/25fps。
(3)存储设备记录的图像信息应包含监控点的标识、日期、时间,应能按日期、时间、视频通道标号及摄像机位置便捷检索回放 。视频通道编号的格式符合公安部通道命名规则。
(4)存储设备应符合GB/T-28181标准,并通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
(5)存储设备应支持GB/T 28181和ONVIF/PSIA等标准流媒体协议, 支持SATA或SAS磁盘。
(6)存储设备应支持网络检测功能。
(7)视频图像应有日期、时间、监视画面位置等的字符叠加显示功能,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回放效果。
(8)音视频录像的保存时间须≥15天。 图像解码显示设备
(1)图像显示设备采用监视器或液晶拼接屏,分辨率不低于1366×768;亮度不低于 500cd/㎡;响应时间不小6ms;对比度不小于1000:1。监控室采用液晶拼接屏(分控室可采用液晶监视器),最多可设计12块屏。
(2)编解码控制产品应支持国标GB28181标准协议,设备应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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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环境应用及监管场所日常工作需求,输出端口与大屏数量匹配。
(3)解码设备单个显示单元应支持1、4、9、16及更多的分屏显示;显示分辨率不低于 25@(1280*720);
(4)监所总控室(指挥中心)显示墙应具有画面拼接、分割等功能。
(5)拼接控制系统能满足模拟、数字、网络信号的接入,实现图像的输出显示。 3.2 通讯指挥系统 3.2.1 系统组成
通讯指挥系统包含有线和无线通信两部分。主要由程控交换机、有线电话、无线基站、无线对讲机等组成。 3.2.2 系统功能
用于保障监所上下内外联络的畅通便捷。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够运用公网电话、专网电话、无线移动等通讯工具及时上报情况按预定方案调动、指挥警力快速处置。
通信指挥系统应与驻地武警和同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联通。技术总控制室、民警值班室、所领导办公室、收押室、岗楼、讯问指挥室、内勤室、武警值班室和囚车等重要部位必须安装通信设备。通讯系统的设计、安装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3.3 应急报警系统 3.3.1 系统组成
由前端信号采集设备、信号传输部分,控制系统、强声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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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报警区域显示设备及配套设备组成。 3.3.2 系统功能
(1)应急警报系统强声警报应覆盖监区、行政办公区和武警营区。主机应设置在总控室或者机房,分控室、武警值班室设分控,有条件的要与当地公安指挥中心联接。前端装置应安装在监区通道、巡视道、岗楼、监区出入口、讯问室、值班室、收押室、医疗室、谈话室等较易触摸的位置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2)报警按钮具有触发报警自锁、人工复位功能。每监室门口宜安装一个应急报警按钮,巡视通道及主通道安装的应急报警按钮相邻间隔不得超过15米。
(3)室外警铃声级≥120dB,室内警铃声级≥80dB。 (4)报警信号应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动,触发报警时,报警区域相关的图像可自动切换至控制室显示墙。
(5)应急报警系统需与支队平台、总队平台按报警等级要求进行报警上传。 3.4 周界控制系统 3.4.1 系统组成
周界防范系统主要包含高压电网、枪球联动系统等。 3.4.2系统功能
应在监所警戒围墙安装高压电网并配合枪球联动的报警装置,用于发现和制止被监管人员脱逃和外部侵入。
系统中电网装置主机应设置在武警值班室或技术总控制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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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式的报警装置主机应设置在技术总控制室。高压电网的选型和安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监所周界高压电网装置》(GB25287-2010)和提供《智能周界高压电网检验报告》及《公安部发表(电网装置)标准》检测产品目录通知。 3.5 违禁物品检测系统 3.5.1系统组成
违禁物品检测系统包含X光机、安检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3.5.2系统功能
违禁物品检测系统可设置在收押室、监区出入口(B门内)和劳动生产区出入口等处。主要用于对新收押入所的被监管人员及律师会见、家属会见、提审等外出回所人员的人身及随身携带物品的检查,防止违禁物品进入监所,违禁物品探测系统的选型和安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GB15210-2003》,《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技术条件GB12899-2003》的规定。
3.6 门禁管理系统 3.6.1系统组成
门禁管理系统主要包含身份核实系统、AB门互锁控制器、门禁控制器、读卡器(卡、密码、指纹等生物识别方式)、门禁管理软件等。
3.6.2 系统功能
(1)门禁系统对监区出入口、通道门、监(拘、病)室门、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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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及活动场所等出入口实施授权开启控制,以及对门状态的实时监控与数据统计。
(2)由民警及内部工作人员使用和负责开关的出入口应安装具有识别身份的门禁装置。
(3)身份识别客体通过读取卡或人体特征(如人脸、指纹、指静脉、瞳孔等)方式采集。
(4)门禁卡应选用保密性更高的IC、智能卡或国密卡。 (5)门禁系统应自动记录、统计和查询各个受控门禁的开启时间、人员、非授权卡刷卡等相关信息。
(6)所有门禁控制器应进入门禁控制系统进行管理,授权信息可以下发到每个控制器,保证控制器在脱离控制系统状态下能够正常工作。
(7)门禁控制系统应具备门状态显示功能,能够真实反映当前各个门的状态以及开启、关闭信息。
(8)门禁系统应与监控系统联动,具备时段控制功能,在限定时段内,身份验证通过后,需由值班人员通过监控再次确认身份后手动开启门禁。应急情况下具有系统全开、全关或局部开关功能,并具有手动开关功能。
(9)看守所监区出入口应设置不得同时开启的防尾随双重联动互锁门。监区出入口的人员通道应具有门禁识别对象复核手段,自动显示门禁数据库中对应人员照片等复核数据项,经比对确认后予以分别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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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根据监所实际管理需要,通道门可选用带密码键盘的读卡器,并设置开门和报警两种密码,在被挟持等特殊情况下,可使用报警密码进行报警。
(11)根据监所实际管理需要,作为此系统的扩展,宜建设被监管人员信息识别和轨迹管理系统。引用物联网技术,通过在被监管人员身上固定佩戴可在一定距离内读写信息的腕带,在监所适当位置设置一定数量的读取装置,通过管理平台实现人员位置实时显示和移动轨迹记录,同时也可以作为在提讯、押解和会见等流程中对人员的识别确认。对于重点人员,可以联动视频实时监控,以及设定报警区域限定活动范围。 3.7 监所智能综合管理平台 3.7.1 平台组成
监所智能综合管理平台主要包含值守管理主机、平台管理软件、管理服务器和通讯协议网关等。 3.7.2 平台功能
(1)支持多级电子地图功能:支持分级地图,查看电子地图节点,设备添加时支持多选,地图上可详细标注视频点、报警点、门禁等信息。
(2)用户权限管理:具备严格的角色、用户、权限控制功能,具备用户认证、使用日志记录等功能。
(3)监控视频图像管理:应具备同时浏览多个视频图像,具备将摄像机按照逻辑关系进行分组,应可控制摄像机的云镜。具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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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墙控制和监控电子地图功能,可通过电子地图直接打开监控视频、查看录像文件等,具备任意监控点的音视频回放功能。
(4)多系统事件报警联动:出现警情,监管智能平台可自动触发报警,报警视频自动推送到电视墙和客户端。
(5)集中控制管理:实现对监控、报警、周界、门禁、民警巡视、对讲呼叫等系统的状态显示和控制管理操作。
(6)设备自动监测管理:通过网络同步报警模块、电源模块等设备状态,随时掌握所里设备情况,做到及时处理;
(7)信息综合管理:包括安防信息、设备信息、民警信息以及业务信息管理。可查看所内门开关、声音、限高、应急报警、巡控中发现问题的事件记录及关联的音视频资料。可以自动收集和发布所里的实时动态。
(8)自动点名:可在监控室对监室进行及时点名同步显示,发起点名时被监管人员点名信息和视频信息同时显示联动。
(9)值班值日提醒:晚上被监管人员如不是本人值班或者出现睡班的情况,则在平台上出现提醒告知。
(10)动态管理:具有动态的岗位信息交互功能,所领导通过系统软件实现对所情的全面掌控,各岗位之间的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推送。可以查看在押动态、关押对象、巡控动态、管教动态、巡诊动态、所内警情、待办事项,以及实现视频查岗、值班会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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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 3.8.1系统组成
对讲系统由监(拘、病)室智能交互终端(也可选防暴可视对讲分机或防暴对讲分机)、可视对讲主机(或对讲主机)、PC服务器及管理软件组成。 3.8.2系统功能
(1)对讲分机应选用监所专用产品,牢固安装在监室(拘室)易监控或易观察到的位置。
(2)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应具备视频、声音应清晰、流畅;发起对讲时中心对讲主机应具有声音提示、操作简便、可靠稳定。
(3)系统应采用网络传输方式,方便监室对讲终端和民警对讲终端的布署。
(4)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用于监室(拘、病)与监控中心双向对讲,被监管人员需要报告时,与值班民警双向对讲,以便及时处置。
3.9 电化教育广播系统 3.9.1系统组成
电教、广播系统主要由电视机、电教模块、宣教模块、有源音响、编码器、管理PC、流媒体服务器、管理软件等组成。 3.9.2系统功能
(1)电教、广播系统设置在监所监控中心。通过以太网网络方式向监(拘、病)室内播出指定和自办的电视(广播)节目,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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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监管员实施教育转化工作。
(2)中心应具有节目制作、转播、播出等功能,能够接收由省厅或支队编制,统一下发的宣教节目的功能。系统应可连接不同类型的节目源,并针对需求选择播出不同的内容。可控制终端设备(如电视、音箱)电源的开关、播放指定的内容等。
(3)监(拘、病)室前端设备电视安装可采用壁挂墙体安装方式、嗽叭音箱安装高度适中,固定牢靠。公共区域前端按照功能需求设置,开关及播出内容受系统控制。
(4)系统宜采用网络结构,采用网络结构组建的系统应建立流媒体服务器,网络传输画质不低于D1效果,软件应具有节目编排、现场直播、预约播放、点播功能,可以插播有关通知、评分等信息,可实现电化教育(广播)系统无人值守自动控制及手动远程管理的功能。
3.10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 3.10.1系统组成
巡视系统主要包含巡视管理主机、巡更前端设备、管理软件等。 3.10.2系统功能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用于提示、记录和考核值班民警的巡视工作。民警巡视管理系统采用在线式巡更产品。
(1)系统应具备制定巡视计划、路线、时间要求等功能,并自动记录值班人员巡视时间和次数。
(2)具备查询、统计、打印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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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标识安装高度离地1400mm±50mm。
(4)巡视系统需与支队平台、总队平台进行联网,上报巡视情况。
3.11 讯(询)问指挥系统 3.11.1系统组成
讯(询)问指挥系统主要包含审讯主机、全景摄像机、特写摄像机、拾音器和温湿度时钟等。 3.11.2系统功能
(1)讯问指挥系统实现审讯(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审讯(讯问)过程、提高办案效率。
(2)讯(询)问指挥系统前端设备应包含特写摄像机、全景摄像机、拾音器等。特写摄像机应能够反映被监管人员正面特写状态;全景摄像机应能够全程反映审讯(讯问)室全景;拾音器应能够清晰监听到讯问人与被讯问人声音。
(3)审讯过程应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宜采用双光盘刻录方式保存,刻录系统应有余量提示。录像视频应叠加时间、日期、温湿度后保存。审讯人员与录制人员必须进行分离。
(4)监控室应能实时调取审讯室监控画面,监听审讯过程。 3.12 会见管理系统 3.12.1 系统组成
会见管理系统包含监听主机、录音卡、会见分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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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 系统功能
(1)会见管理系统主机设置在会见控制室,其功能有可单独接通会见分机,可分别设置、控制和显示每路对讲分机的通话时间,并显示每路分机是否在通话。
(2)可监听每路分机的通话(律师会见除外)音量可调节。可任意切断/恢复每路分机的通话状态。
(3)录音文件及会见信息应至少保存1年。
(4)采用电话对讲方式的前端设备应安装在会见室隔离屏障两侧台面,律师会见一侧应安装两部分机。
(5)特殊会见采用远程可视对讲方式,前端设备分别安装在会见室和监区内设立的远程会见房间。 3.13 智能监室系统 3.13.1系统组成
智能监室管理系统主要包含:智能控制器、温湿度检测、电源控制(电视机、电扇、电灯的控制)、智能交互系统(含被监管人员报告、广播、监听、身份识别、信息发布、消费、点名、双人值岗、预约申请及视频点播等)、被监管人员定位系统、监室报警(门开、声强)系统。 3.13.2系统功能
(1)监室智能控制器
监室智能控制器是集物联网信号管理(采集、输出、控制、传输)多功能于一体的设备,以监室智能控制器(监仓)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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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单元。集中了监仓内的全部音视频信号、强弱电信号。并把这些信号网络化、协议化,可远程管理和配置。当出现网络及计算机故障时。智能控制器仍可独立稳定的工作,并保持本监室智能控制器(监仓)的设备内部正常联动。
(2)温湿度检测
温湿度检测系统用于对监室内温湿度进行集中检测管理;可显示房间温湿度,温湿度自动提醒,可根据设定警报值启动风扇、空调等设备。
(3)电源控制
电源控制系统用于对监室内的用电设备在管理中心进行集中管理;应可对设备电源采用分步上电,分步关电,同时也可以对某一路电源进行控制;具有短路自动保护,数据掉电记忆功能,可远程网络设置及控制。
监室灯光的开启与关闭采用自动感光控制,根据监室光线强度不同系统自动判断是否开启监室电灯。
(4)智能交互系统
智能交互系统应实现被监管人员报告、广播、监听、身份识别、信息发布、消费、点名、预约申请及视频点播等功能。
(5)被监管人员定位系统
定位系统主要由定位设备和定位系统软件两大部分组成,基于无线传感识别技术,通过在监控区域运用可靠的自动识别系统来识别、跟踪和定位被监管人员,并自动按照设定的规则进行报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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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被监管人员所佩戴的无线传感装置(例如腕带、脚环等),对监管区域内的被监管人员进行实时定位、跟踪,实现电子地图上位置信息实时显示以及监管区域内音视频联动。
(6)监(拘、病)室报警(门开、声强)系统
监(拘、病)室门、放风场门需安装传感器,监测门的开关状态。门开时应能进行声光报警并视频联动。
监(拘、病)室内需安装拾音器,监测室内声音强度。声强超过阈值应能产生报警并视频联动。声强阈值设定应不低于45dB(分贝)。
3.14 岗位交互系统 3.14.1系统组成
岗位交互系统包含巡视触摸屏、控制模块和后台管理软件等。 3.14.2系统功能
巡视触摸屏安装于监室门外或巡视道上,采用大屏幕液晶触摸操作,实时显示监室内被监管人员基本信息、案件信息、重点风险人员信息、提讯、会见业务信息。监所各个岗位民警通过岗位交互系统全面及时的掌握被监管人员信息,强化管理、提升效率。 3.15 指纹防误放系统 3.15.1系统组成
指纹防误放系统包含指纹采集仪、指纹防误放终端和管理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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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2系统功能
按照公安部关于监管场所指纹采集、比对的标准建立指纹防误放人系统。配置指纹采集、比对设备,收押入所及时采集被监管人员活体指纹。办理被监管人员出所业务时,进行指纹比对,确认被监管人员身份信息,并且留存记录,便于事后回查,通过技术手段的提升,防止人为原因所造成的工作失误给社会、人民带来损失及危害。
3.16 自助提讯(提询)会见系统 3.16.1系统组成
自助提讯(提询)会见系统包含立式触摸自助机、管理叫号主机和管理软件等。 3.16.2系统功能
自助提讯(提询)会见系统应对简化提讯(提询)会见流程、节省各环节人力投入提供服务。办案人员或律师在监所接待大厅,可通过提讯(提询)会见终端自助办理登记业务,经系统审核证件后,发布提人信息至监区值班室,值班民警核实被监管人员身份,安排提讯(提询)会见,待提讯(提询)会见完成后,核实身份,还押人员。
3.17 音视频智能分析系统 3.17.1系统组成
音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包含硬件服务器、管理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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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2系统功能
智能行为分析系统是针对监所环境的异常行为进行检测报警,具备以下功能:
(1)值岗检测:实现对值班人员脱岗、睡岗等现象的报警; (2)虚拟警戒线检测:实现对超越警戒线的现象报警; (3)区域看防检测:实现对特定区域、特定时段进出和超时逗留现象的报警;
(4)剧烈运动检测:实现对特定区域发生剧烈动作、人员聚集等群体异常事件的报警;
(5)单人独处检测:实现对监室及防风场单人活动的状态报警。 3.18 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 3.18.1系统组成
计算机网络系统包含监管信息软件、核心三层交换机、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前端信息点等。 3.18.2系统功能
计算机网络系统包括网络系统、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等。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武警中队等均独立设置网络中心,各单位均单独管理,布线及网络分为多套网,分别有内部局域网、公安网、互联网,各网均单独组物理隔离,确保信息化的高度安全和保密性。
(1)监管信息系统软件主体由省厅统一设计开发,各地在使用时应实现本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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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内应建本地局域网并通过网关接入公安网。收押室、民警值班室、谈话教育室、民警办公室等处应安装系统终端。
(3)网络综合布线系统中水平布线电缆的性能指标不得低于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的性能指标,新建所网络布线数据主干需采用光纤,网络采用星型拓扑结构,各个系统终端信息点带宽不低于百兆。
(4)网络结构的设计及配置的网络设备性能应能满足语音、数据、图像的网上传输,同时考虑信息资料的保存、恢复、网络安全等问题。
(5)同一项目监控网络、办公网络中的网络交换机应选择同一厂商的设备。
3.19 法律文书制备系统 3.19.1系统组成
法律文书制备系统包含管理软件、高拍仪、打印机一体机等。 3.19.2系统功能
建设法律文书制备系统。法律文书是诉讼进程中重要的档案内容,系统按照公安部关于被监管人员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拍摄送达监所的所有法律文书,一人一档编制被监管人员电子档案。按照公安部规范格式打印输出相关法律文书,自动加盖监所电子印章。系统的应用有利于提高监所档案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法律文书制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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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电子台帐管理系统 3.20.1系统组成
电子台帐管理系统包含管理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 3.20.2系统功能
系统按照公安部台帐规范格式,收集、汇总、整理监所日常管理所有业务台帐信息,清晰记录收押、释放、讯问、会见、谈话教育、安全检查、问诊就医等内容。实现对监所日常执法工作的准确鉴别,准确分类。台帐记录编排有序,目录清楚,便于检索、回查。系统的应用有助于提升监所规范执法水平,实现监所台帐电子化管理。
3.21 财务管理系统 3.21.1系统组成
财务管理系统包含管理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 3.21.2系统功能
系统按照公安部相关规范格式,集成计算机软件、生物识别认证、交互终端等,按照监所业务管理流程,对被监管人员所内财务账户、消费申请、消费登记、结算等采用信息化管理,并与监管信息系统关联。系统可通过监室智能交互终端或手持终端系统采集消费需求,消费数据和基本资料可通过网络自动与系统进行数据交换。通过系统建立清晰的财务台账,并具备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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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医疗管理系统 3.22.1系统组成
医疗管理系统包含管理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 3.22.2系统功能
系统按照公安部相关规范格式,建立监所医务活动管理档案,对医务、管教、值巡全流程跟踪,并与监所信息系统关联,形成被监管人员疾病防治动态预警、医务工作网上管理机制,规范监所医务工作管理,提高疾病防治预警、快速反应处置能力,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 3.23 机房建设 3.23.1 机房温湿度要求
温度:摄氏22度 (夏季);20度 2度(冬季); 温度变化率:<5℃/h不结露; 相对湿度:45%~65% (开机); 3.23.2 电源要求
由设备供配电系统、机房辅助设备供配电系统、备用供电系统三部分组成。
(1)设备供配电系统:要求单独提供回路,电源频率:50HZ 0.2HZ;,电源电压:380V/220V 5V;
(2)辅助设备供配电系统:包括照明、空调等,其中空调电源要求单独提供一个回路。
(3)备用供电系统:监所各子系统,如音视频监控系统中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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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设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或存储服务器)、网络设备、门禁设备、对讲设备、报警设备等必须具有备用供电设备。备用供电有双回路供电、应急发电机组、UPS电源等。
(4)UPS后备时间要求:有双回路供电或发电机组的,备用电源后备时间>1小时;单一供电模式的备用电源后备时间>2小时。 3.23.3 防雷系统要求
(1)机房防雷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原则,并应符合 GB50343和GA/T670的要求。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做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16mm2。
(3)控制室的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其接地电阻应≤1Ω;采用单独接地时,其室外接地极应远离本建筑的防雷和电气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应≤4Ω。 3.23.4 布线要求
(1)采用架空桥架,除控制中心影响美观的机架(如控制台等)电缆应从机架顶部引入,将电缆顺所盘方向理直,按电缆的排序放入槽内,拐弯处应符合电缆曲率半径的要求。
(2)电缆离开机架和控制台时,应在距起弯点10mm处成捆空绑,根据电缆数量,应每隔100mm~200mm空绑一次。
(3)采用活动地板处,电缆在地板下可灵活布放,并应顺直无扭绞;在引入机架和控制台处还应成捆绑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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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综合布线 3.24.1 系统组成
该系统包括各子系统的所有弱电线路和少量的用于这些系统的强电线路及相应桥架、管道等。 3.24.2 系统功能
系统建设的线缆敷设应采用“综合布线”方式,综合布线方案设计需满足相关布线标准和规范,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和先进性,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网络以及各个弱电子系统的可靠运行。根据建筑及看守所功能区划的布局需求,综合考虑全部线路的布局和布线,考虑各种线路的抗干扰问题。
综合布线应根据建筑物功能区划的重要性和各子系统信息点的密集程度合理规划布局,应立足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经济合理的布线原则,建设基础传输网。布线系统应满足网络、语音、广播、电视、会议、一卡通、安全防范、多媒体查询等各子系统的室内、外综合布线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快捷、开放、易于管理的语音、数据、音视频等多业务基础传输平台。
桥架设计要做到可拓展、易维护的要求,从美观及安全考虑,建议桥架放置二楼巡逻通道上。管理通道层高≥4.5米可考虑放置一楼通道,层高≦4.5米桥架必须在二楼铺设。
中继间、中继箱应便于维修操作并有防破坏装置或实体防护装置。 应在室外区域合理设置弱电井,方便布线。室外线缆应敷设于地下,严禁架空。监区围墙、监室等重点部位布设线缆应采用暗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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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线必须严格按照《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T/T 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89:97)等标准规范,施工队伍有较好施工经验和相关资质,整个布线安装规范合理,标记充分准确,文档资料齐全。
3.24.3 管线基础配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网络、视频、对讲线缆 弱电源线 强电源线 巡更、报警信号线 通信线 音频线 50对通信电缆 20对通信电缆 光纤 广播线 主电视电缆 机房接地 桥架 SC管 PVC管 UTP-CAT6 RVV2*1.0 BV3*4.0或以上 RVV4*0.5 UTP-CAT5e RVVP2*0.5 8芯及以上 RVS2*1.0 SYWV-75-7、SYWV-75-5 BV32 150*75/200*100/300*100 SC100/SC50/SC25 PVC50/32/25 — —28
3.25 监控室建设 3.25.1 监控室和分控室
监所根据关押人数通常分了小型所、中型所、大型所,为了便于监区内日常管理,中型所、大型所可设置分控管理中心,配合监所总控室管理监所日常工作事项。各所可根据人员配备情况、监区数量及距离问题配置分控室。分控室与总控室之间采用光纤连接。 3.25.2 监控室要求
(1)应合理设置控制室、设备间和中继间,设备间应与控制室相邻。
(2)控制室设备间(含中继间)之间互联的信号应通过光缆传输。
(3)控制室应配备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和消防设备。 (4)控制室的紧急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系统的终端接口及通信协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5)控制室设备间(含中继间)应采用在线式UPS电源供电,可为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紧急报警、应急(语音)广播、对讲系统全部设备提供≥1h的电量。
(6)控制室设备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各设备在机房内的布置应符合“强弱电分排布放、系统设备各自集中、同类型机架集中”的原则;
机柜(架)设备排列与安放应便于维护和操作,各系统的设计装机容量应留有适当的扩展冗余,机柜(架)排列和间距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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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48-2004中3.13.10、3.13.11的相关规定,且安装的设备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
(7)控制室布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便于各类管线的引入;
管线宜敷设在吊顶内、地板下或墙内,并应采用金属管、槽防护;
设置在地下室时,管线引入时应做防水处理;
金属护套电缆引入监控中心前,应先作接地处理后引入; 线缆应系统配线整齐,线端应压接线号标识;
控制室内宜设置接地汇流环或汇集排,接地汇流环或汇集排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35mm2。
(8)控制室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的规定。 3.26外出押解电子脚扣系统
该系统适用于人员押解(投牢、转监等)和脱离监管场所(外出就医、指认现场、出庭受审等)的场景。 3.26.1系统组成
电子脚扣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警用终端、电子脚扣、管控平台和其他设备,通过四部分之间的相互通信,完成押解外出过程监控和记录。 3.26.2系统功能
防脱逃
自动测距功能。通过警用手持终端和电子脚扣的通信,实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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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被监管人员和狱外管理民警之间的距离,当被监管人员和陪同民警之间的距离超出安全距离(人为预设)时,警用手持终端和电子脚扣发出警报声,并上报报警信息到管控平台,以便平台监控民警实时了解警情并采取下一步措施。
实时定位功能。通过GPS定位和LBS定位,随时上报民警的位置信息到管控平台,并映射到电子地图上。
助追逃
一旦发生被监管人员脱逃,现场管控民警可通过警用终端迅速呼叫监狱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上报警情。同时,可通过警用终端快速调看脱逃人员头像、年龄、身高、犯罪类型等基本信息,供群众指认,协助民警开展追逃。
一旦发生脱逃,被押解人员佩戴的电子脚扣将立即发出警报声,并自动开启GPS和LBS定位功能,将定位结果上报到管控平台,映射到电子地图上,方便现场抓逃民警短时间的循声追逃,同时民警可通过位置信息及时掌握脱逃人员行动轨迹和当前位置,为迅速追逃提供了实时、准确、可靠的信息,不给被监管人员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章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
4.1 管理职责
(1)湖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对全省监管场所综合信息系统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总体管理,负责需求报告和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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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审批以及工程的验收审查;负责对全省各监管场所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2)市(州)支队对所辖监管场所综合信息系统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直接管理,负责需求报告和设计方案的审核以及工程的监督和验收;负责对所辖各监管场所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使用单位负责提出功能和技术需求,落实技术方案实施。承建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具体负责工程实施管理,技术主管领导和业务技术岗位人员应全程参与监所技术建设工作,熟悉系统整体构成,进行全面有效管理。
(4)信息系统设计与建设应在各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的领导及公安监管场所民警的参与下开展。省市两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与专业技术队伍,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5)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设计完成后,应请本级科技信息或技防管理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省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及公安监管场所应派员参与论证。通过专家论证,方可组织实施。
(6)公安监管场所应建立健全监控系统技术档案。根据国家关于电子产品使用寿命要求及设备老化程度,及时、定期进行维修。监控系统使用7年或整体老化严重,应予及时评估、更新换代,确保监控系统稳定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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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设计标准建设经费(含维修费和消耗费),应按照《拘留所条例》、《戒毒条例》、《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19号)、《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通字〔1996〕11号)和《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行〔2009〕132号)等要求,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及时予以保障。 4.2 方案审核
承建单位应基于使用单位的需求,深入监管场所实际,遵循本标准进行方案设计,经使用单位初审后报上级地市支队审核,地市支队审核通过后报监管总队审批,未经监管总队审批通过不得实施。建设方案应装订成册,装订规格为A4(21x29.7厘米)。 4.3 系统竣工
(1)系统竣工后,要由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通过检测后,省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要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系统竣工后承建单位需提交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安装的主要设备(软件系统)、质量评估等。
(3)系统上线开通至系统验收前,必须试运行一个月以上。使用单位需填写连续30天以上的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期间有故障发生需记录故障情况。承建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解决故障。
(4)承建单位对使用单位的实际操作人员进行全员上岗培训。 (5)系统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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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书或合同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写出初验报告(含系统试运行评述,对照设计方案核对安装的设备数量和型号,含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4.4 工程验收
(1)承设单位在初验后,应写出工程验收申请,将初步验收报告、系统检测报告、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报告、竣工报告、竣工资料和图纸及工程审查文件、洽商备忘录、系统操作说明、培训记录一并送交地市支队,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2)市(州)支队在接到工程验收申请和有关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并上报监管总队,与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对验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工使用。
(3)验收合格后,承建单位将初步验收报告、系统检测报告、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报告、竣工报告、竣工资料和图纸及工程审查文件、洽商备忘录、系统操作说明、培训记录、验收报告一并送交监管总队,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
第五章 附 则
(1)本设计标准依据国家及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标准与规定,按照湖南省公安厅公安监所综合信息系统统一技术要求制定。
(2)本规范由湖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负责解释。 (3)本规范自发布日期起执行。
— —34
附件1:
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呈批表
年 月 日
监 所 名 称 日均在所人数 监 所 等 级 监(拘、病)室 安 装 部 位 律师会见室 监控室 其 它 所 型 技术员数量 放风场 值班室 活动室 建所时间 监室数量 投入资金 通道 教室 接待大厅 讯(询)问室 会见室 医务室 管教室 围墙及大门 监所制高点 音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新增□改建 说明 通 讯 指 挥 系 统 □新增□改建 说明: 应 急 报 警 系 统 □新增□改建 说明: 周 界 控 制 系 统 □新增□改建 说明: 方 案 简 要 说 明 违 禁 物 品 检测系统 □新增□改建 说明: 监所智能综合管理平台 □新增□改建 说明: 门 禁 管 理 系 统 □新增□改建 说明: 被监管人 员 报告系统 □新增□改建 说明: 电 化 教 育 广播系统 □新增□改建 说明: 民 警 巡 视 管理系统 □新增□改建 说明: 智 能 监 室 系 统 □新增□改建 说明: 会 见 管 理 系 统 □新增□改建 说明: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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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 报 公 安 机 关 意 见 市 州 公 安 局 意 见 (机关盖章)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机关盖章)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省 公 安 厅 监 管 总 队 意 见 (机关盖章)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36
附件2:
部分系统方案示例
一、监所智能综合管理平台 1.1 开放平台式监控管理中心
在监所总控中心对所有视频监控点进行录像,同时可作动态数字录像,具有图像丢失报警功能,数据存储采用硬盘存储。当其接入内部局域网后,所领导即可在自己的办公室内,在局域网上浏览监控图像,并对系统进行控制及录像。
统一的平台式控制台。由于采用大屏幕屏接和前端集控方案,使得中心控制室极少的布线量。全所的视频、对讲处理、门禁、电灯、电视电源、电视广播、门开等全部在中心控制室完成。
一机三屏分别显示,集成系统、监控联动、电子平面地图。 信息系统:显示被监管人员的整体动态。
集成系统:显示对讲、门禁、报警、巡更、周界、广播、电教的整体信息情况。
联动控制:当出现事件后自动切换1或多个出事点的监控画面。也可直接切换到屏接大屏之上。
电子平面图:显示全所的直观结构和警力分布,配合广播系统便于指挥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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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主要功能介绍
基于物联网的监所综合智能管理系统采用统一中心服务及数据服务器对所有前端设备数据进行采集和转发,在监所控制中心采用CS架构的一机三屏智能综合管理主机对监所所有安全信息进行集中管理,所领导可通过BS架构的客户端对全所情况进行管理。 1.2.1 支持多级电子地图功能
并在地图上详细标注视频点、报警点、门禁等信息。 支持分级地图,查看电子地图节点 设备添加时支持多选
设备远程配置,配置控件实现 双击设备节点连接/断开设备 双击通道节点连接/断开通道 1.2.2 实现监控视频图像管理
支持采用一机三屏的方式进行综合管理,一屏显示报警信息,一屏用于显示电子地图,另一屏对视频监控及其它设备时行管理。具备同时浏览多个视频图像,支持按单屏1、4、9三种画面分割。具备将摄像机按照逻辑关系进行分组,并按需浏览视频功能,应可控制摄像机的云台和镜头。
实现对摄像机进行编组并设定轮循预案,在任意前端输出设备上进行视频轮循。具备电视墙控制和监控电子地图功能,提供地图导航,支持多数自由链接,可通过电子地图直接打开监控视频、查看录像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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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任意监控点的录像、录音回放功能。提供方便的录像、录音检索、查询手段,可根据时间、地点和报警类型等信息检索并回放图像,回放时可实现播放、快放、慢放、单帧放、拖曳、暂停等功能。
可实现录像、录音文件按文件名、时段检索下载功能。实现定点拍照,图像保存在本地。 1.2.3 实现多系统事件/报警联动。
智能监管平台与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民警巡视系统、对讲呼叫系统、紧急报警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周界电网系统、智能视频分析等安防子系统进行对接,获取其报警/事件信息。产生某事件/报警后,智能监管平台可自动触发报警。报警相关录像、录音资料应在系统中单独保存。
智能监管平台可自动记录报警的详细信息,具备按照报警日期、时间、类型、等级、地点等条件查询历史报警信息,调阅报警相关录像、录音资料的功能。
实现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其中监室产生的报警,应能显示监室相关信息。
实现门禁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在显示刷卡人员姓名、照片等信息。应支持门禁刷卡时拍照,照片可保留2个月以上。
实现民警巡视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显示巡视人员姓名、照片等信息。
实现对讲呼叫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被监管人员信息系统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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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应能显示相关人员详细信息。
实现周界控制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实时显示报警点位置视频图像,并应能控制球机云台自动转动到报警发生位置。 1.2.4 实现系统集中控制管理
集中控制管理是指实现在统一的用户界面上,实现对监控、报警、周界、门禁、民警巡视、对讲呼叫等安防系统的状态显示和控制管理操作。
门禁巡视集成:可对门禁进行统一管理,包括门禁控制、状态显示、刷卡查询、无效卡刷卡自动报警等功能。
报警集成:监所内整体院墙、特殊区域安装报警设备。系统可以对各类报警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设置、分组管理、报警状态查询、定时报警布撤防、报警联动设置等。
对讲呼叫集成:可对讲呼叫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对讲的分组、控制、电子地图状态显示、对讲联动设置等。
电源控制:可以点对点控制监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如电灯、电扇、电视等设备。
二、门禁管理系统
门禁控制系统可以有效地防止被监管人员出逃,监视出入人员身份及记录备查,提高监管的科技手段。监所门禁控制系统主要对监区大门(AB门)、监区建筑物通道门、监门的进出管理,要求高的监所还可对行政办公楼的通道门进行管理;可设置并记录出入人员的姓名、照片和进出时间等,控制电控门的开启;可设置读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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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时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电子地图等联动,监视受控门,实现设置报警联动电控门的开启和关闭等。 2.1点位部署
2.1.1门禁点位选择原则
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监所实际需求进行门禁点位的选择,主要考虑如下:
为防止被监管人员从监(拘、病)室脱逃,尤其是夜晚,需要对监门进行严密控制,在监门采用专门的电动监门的基础上进行门禁控制,包括现场身份验证开门和中心远程开门;
为保护值班室内值班民警的人身安全,防止被监管人员随意进出值班室,需要对值班室进行门禁控制,采用身份验证开门和开门按钮开门;
为实时监控进出通道人员及防止被监管人员脱逃,需要对监区楼通道门进行门禁控制,采用双向身份验证方式开门及中心远程开门,紧急情况下可用钥匙开门,可实时查看和记录进出人员的信息及统计区域人数;
为防止被监管人员从监区AB门进行偷逃,需要对监区AB门进行门禁控制,采用双向身份验证方式开门及值班民警和武警人工确认开门,出门采用生物识别验证方式,且要求A门和B门实现双门互锁;
为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行政办公区及对监所民警进行考勤,可选择对行政办公区通道门进行门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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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传输系统要求
门禁读卡器、指纹读卡器、开门按钮、电动机械锁、磁力锁、电动监舍门等前端门禁设备通过非屏蔽双绞线接入交换机经局域网集成到监所安防集成平台上,实现门禁控制系统与视频、报警、广播等子系统的联动;而发卡器则是USB线连接到门禁管理客户端上。 2.3系统功能要求
门禁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发卡授权管理
系统采用集中统一发卡、分散授权模式。系统可对每张卡片及个人特征进行分级别、分区域、分时段管理人员可进出授权的活动区域。
设备管理功能
系统能实时监控门禁控制系统各级设备的通信状态、运行状态及故障情况,当设备发生状态变化时自动接受、保存状态数据;开启多个监视界面对不同设备进行分类监管;实现各类设备的数据下载、信息存储查询及设备升级等操作。
权限管理功能
系统可针对不同的受控人员,设置不同的区域活动权限,将人员的活动范围限制在与权限相对应的区域内;对人员出入情况进行实时记录管理。实现对指定区域分级、分时段的通行权限管理,限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受控区域,并根据监所民警的职位或工作性质确定其通行级别和允许通行的时段,有效防止非法人员进出。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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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安全性,系统可设置一定数量的操作员并设置不同的密码,根据各受控区域的不同分配操作员的权限。
实时监控功能
值班民警可以通过客户端实时查看每个门区人员的进出情况(客户端上可以立刻显出当前开启的门号、通过人员的卡号及姓名、读卡和通行是否成功等信息)、每个门区的状态(包括门的开关,各种非正常状态报警等);也可以在紧急状态打开或关闭所有的门区。
出入记录查询
系统可实时显示、记录所有事件数据;读卡器读卡数据实时传送给管理平台,可在监控中心客户端上立即显示持卡人(姓名、照片等)、事件时间、门点地址、事件类型(进门刷卡记录、出门刷卡记录、按钮开门、无效卡读、开门超时、强行开门)等,并如实记录且记录不可更改。报警事件发生时,客户端上会弹出醒目的报警提示框。系统可储存所有的进出记录、状态记录,可按不同的查询条件查询,并生成相应的报表。
刷卡开门功能
在监所相关门的读卡器上可设置为刷卡+密码、刷卡+密码+指纹验证等方式(需读卡器支持),确保内部安全,禁止非法人员随意出入,以提高整个受控区域的安全及管理水平。
强制关门功能
如果值班民警发现某个非法人员在某个区域活动,值班民警可以通过软件,强行关闭该区域的所有门,使得入侵者无法通过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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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卡刷卡或者按开门按钮来逃离该区域。
双门互锁功能
在监区AB门通行需经过两道门,要求两道门予以互锁,以方便有效地控制尾随或者秩序进入。可以有效地控制被监管人员偷逃的难度和速度,为监所民警处理突发事件赢得时间。互锁的双门可实现相互制约,提高系统安全性。当第一道门以合法方式被打开后,若此门没关上,则第二道门不会被打开;只有当第一道门关闭之后,第二道门才能够被打开。同样的道理,如果第二道门没有关好前,第一道也不予以刷卡打开。
预留有与第三方平台软件接轨的接口
系统带有通讯预留接口,可以通过通讯协议与第三方平台软件接轨,实现对系统内的状态实时监管和控制功能。 三、音视频监控系统
音视频监控系统是监管场所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监管场所、技防水平的重要工具,它对于监督被监管人员的改造、防范监管场所内突发事件的发生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系统的建设将直接关系到监管场所的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3.1点位部署及设备要求 3.1.1监控点重要程度
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可根据监所内各区域监控的迫切性不同,将视频监控点按重要程度分为A、B、C三类区域,A类区域必须优先完成,最终实现三类区域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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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摄像机选型原则
前端摄像部分的范围大小、好坏及它生成图像信号的质量将影响整个系统的质量,秉着监控“全覆盖、无盲区”的原则,结合监所实际的监控特点,设计在选择摄像机时应注意:
监控摄像机全部选用高清网络摄像机,摄像机分辨率至少为960P及以上,画面清晰逼真,并带有音频输入接口,为实现全天候24小时监控需要,对于光线不足的场合可选用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摄像机;
对于监室、禁闭室、谈话室、会见场所等室内监控场所,采用半球吸顶安装,为满足监所防暴要求可选用具有防暴功能的高清网络半球摄像机,对于有明暗交接的室内场所,半球摄像机还需带有宽动态功能;
对于卫生间、淋浴室等场所,选用的摄像机应具备防水功能,可采用带有防水功能的高清网络枪机;
对于楼梯、走道、马路等场所,考虑到这些场所较狭长的特点,可选用高清网络枪机,并要求高清网络枪机支持走廊模式;
对于需要大范围监控的场所,可选用内置云台的球型摄像机,以快速定位或追踪可疑目标,支持三维智能定位功能,预置位≧250个,巡航扫描≧8条,花样扫描≧4条;
对于雾气较大的监所,室外摄像机应选用带有透雾功能的摄像机,以达到清晰监控目标场所的目的;
对于需要全景监控的场所,如AB门车辆安检区,可选用带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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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头的全景摄像机,实现大范围全景监控。 3.2传输系统要求
媒体传输协议要求
视音频流在基于IP的网络上传输时应支持RTP/RTCP协议;视音频流的数据封装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视频帧率
本地录像时可支持的视频帧率不低于25帧/秒;图像格式为960P及以上时,网络传输的视频帧率不低于25帧/秒。 3.3存储系统要求 3.3.1存储要求
监所对数据的存储主要包括三块:一是7*24小时不间断地对前端视音频进行实时存储,二是报警视频的备份存储,三是业务数据的存储(如警情信息、图片、视频片段等)。并需具备如下功能:
对于7*24小时不间断的视音频存储采用分散或集中存储模式,对于报警视频存储采用集中存储模式,系统资源统一管理,对于业务数据存储采用服务器本地存储(所占空间较小,服务器自带存储即可满足,无需额外考虑);
对于7*24小时不间断的视音频存储应保存30天,对于报警视频存储应长久保存,具备采取防篡改或完整性检查措施;
对于7*24小时不间断的视音频存储,因采用循环覆盖存储模式,应采用技术手段尽量减少文件碎片,以提高硬盘寿命;
对于7*24小时不间断的视音频存储,因同时使用的存储设备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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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为避免单机故障,应采用N+1备机冗余机制,保障工作机故障时,备机能即时接管录像服务;
对于7*24小时不间断的视音频存储,在断网期间,前端在内置存储介质上录像,待网络恢复时,录像上传到后端存储设备。 3.3.2设备要求
存储一般采用磁盘阵列存储方式或嵌入式NVR存储方式或两者混合方式。 3.4控制系统要求
控制系统是指电视墙的解码拼接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3.5拼接控制
整个系统的拼接控制功能为“解码+拼控”的模式,主要功能是将一个完整的图像信号划分成M×N块后分配给M×N个视频显示单元进行显示。 3.6控制键盘
控制键盘可以通过网络实现对视频综合一体机输出的视频进行矩阵切换控制,可以实现对前端通道的云镜控制。可控制的设备包括高清网络摄像机、拼接控制设备和多路解码器等。 3.7显示系统要求
显示系统是监控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显示前端视频监控图像、电子地图、报警信息等,可以将监控实时视频、历史回放视频、视频会议图像、GIS地图、三维地图、电子沙盘等显示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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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上。 3.8显示配置
根据监控中心的规模和用途,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及场地大小来综合考虑,采取差异化的部署策略。
监控中心
对于监控指挥中心的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议电视墙采用3X4LCD 42” (47”)拼接屏,或拼接屏加监视器模式。 四、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
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是监所民警与被监管人员之间进行远程对讲交流的主要手段,可实现监所民警之间的信息交流及监所民警与被监管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具备监听、对讲、广播及报警功能,并可进行录音,方便事后查询。 4.1点位部署要求 4.1.1对讲点位选择原则
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监所实际需求进行对讲点位的选择,主要考虑如下:
为被监管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对监室、禁闭室、病房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上报,需要在监室、禁闭室、病房等处安装监室分体式IP对讲终端,并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安装门灯用于提示;
在就近的楼道设备箱或者值班室内安装对讲终端主机,用来接入监室等地方的分体式IP对讲终端;
为巡逻民警能迅速的将发现的问题上报给值班民警,需要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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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通道两头安装分体式IP对讲终端;
为值班民警能第一时间接收上报的呼叫,并进行对讲、呼叫、监听和广播等操作,需要在值班室、监控室安装寻呼主机。 4.1.2对讲设备要求
对讲终端
采用全金属外壳,具有防拆、防暴破坏功能,被破坏时发出报警信号。
内置咪头,可进行现场实况监听及对讲。
面板采用双呼叫键(紧急求助+业务咨询)或者单呼叫键(紧急求助),呼叫键可在服务器上设定呼叫目标,实现全双工对讲。
面板可嵌入墙壁暗装或明装,全金属外壳,带防刺戳保护装置,采用防水结构设计,防护等级IP54。
内置充足的接口,主机在一拖多模式时,多面板级联时,支持多面板同时与中心通话,中心也可单独选择某块面板通话。 4.2系统功能要求
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双向呼叫
任何一路一体式或分体式IP对讲终端按下呼叫按钮即可呼叫寻呼主机,此时终端可与寻呼主机进行双向通话对讲,点击相应的号码即可呼叫相应监舍内的对讲终端。
双向对讲
呼叫响应后即可实现对讲交流,系统支持IP对讲终端与寻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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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寻呼主机与寻呼主机之间的全双工对讲。
多级管理架构
根据需求,系统可以有多级管理架构,能将不同级别的多个值班室寻呼话筒统一联网;系统有以太网的对方即可接入,支持跨网段、跨路由。
数字录音
保留每次通话的语音记录,并能够回放。 呼叫转移托管功能
系统具有占线转移、关机转移、无响应转移和人工转移的方案策略设定。
广播功能
寻呼话筒可对所属的监仓对讲终端进行点对点、点对分区、点对全区广播,广播方式支持mp3文件广播、喊话广播。
预留有与第三方平台软件接轨的接口
系统带有通讯预留接口,可以通过通讯协议与第三方平台软件接轨,实现对系统内的状态实时监管和控制功能。 五、电化教育广播系统 5.1 概述
电化教育广播系统具有直播、录播以及宣传协查等功能,监控中心可以远程统一或者分区播放节目,也可以设置为无人值守自动播放。利用多媒体和通信技术手段,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可以使被监管人员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内新闻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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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信息,促进被监管人员的思想改造。
宣教管理系统实现下列功能:
电视播放:有多个频道可供选择,可以整个监区统一播放某个电视节目,也可针对不同监区、监室播放不同的电视节目,还提供定时播放功能;
滚动字幕:可以整个监区统一滚动某段字幕,也可针对不同监区,监室滚动不同的字幕,还提供定时滚动字幕功能;
输入输出:多路输入,HDMI(或AV)输出;广播播放音源可调;远程客户端可控;可统一控制,也可以分区、单机控制。 5.2系统功能
多节目源选择:电教系统可以播放多种信号源:如DVD、闭路卫星电视、摄像机信号、PC电脑等,提供了灵活的多种信号源。
全数字编码:DVD、闭路卫星电视、摄像机信号均连接视频编码器进行音视频的数字编码,提供网络组播。
远程控制:具有权限的用户可以通过平台查看节目播出状态,实现对系统的网路操控。
网络连接:利用网络上的资源(视频、图片、文字信息等)能够方便的链接到互联网。
电视机显示:可以链接高清的HDMI数据线,还可以链接传统的三色AV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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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智能监室系统 6.1 概述
系统将各子系统(监控、报警、门禁、对讲、巡视、信息系统等)互联构成一个有机的、完善的整体,子系统之间可实现无缝联接,各个子系统通过监室智能控制器实现网络化,同时也可以远程通过安防管理平台对子系统进行集成化管理,实现监所软硬件的互联互通。 6.2 监室智能控制器功能应用 6.2.1 报警功能
报警系统由报警装置、控制系统、强声报警器、区域显示设备及配套设备组成。报警类型包括:应急报警系统、限高报警系统、声强报警系统、门开报警。 6.2.1.1 报警模块
报警功能模块可自动判断报警信号的来源、报警排序,自动生成报警日志,如实记录报警发生的地点、时间、日期,以备日后查询,可脱机处理报警及联动事件,具备报警事件自动存储功能(5000条)。也可通过管理电脑来控制前端各区报警控制器,可以划分多个子系统,扩展到多个防区,可与监控、门禁等系统联动。 6.2.1.2 应急报警
用于民警和武警发现被监管人员暴狱、冲监、脱逃、劫持人质、监室内发生异常情况等事件时,发出强声和其他方式的报警。 报警装置
报警按钮设置在监房通道、巡视道、办公楼等容易触摸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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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用于民警和武警发现被监管人员暴狱、冲监、脱逃、劫持人质、自杀等重要突发事件时发送报警信号。 强声报警器
在监控中心、总值班室、武警值班室、武警岗楼、武警哨位、公安办公楼等地安装强声报警器。强声报警器采用声光报警器, 覆盖监区、行政办公区和武警营区等。在触发报警的时候,这些区域的人员都可以接受报警。 门开报警
在监室、放风场门、通道门安装前端设备,用于检测门的开关状态。在监室门上方居中安装功能指示灯一个,能分别显示门开状态等。门开报警由报警装置、控制系统、区域显示设备及配套设组成。 6.3 电源控制功能
电源控制功能模块用于对监所内的用电设备在管理中心进行集中管理;应可对设备电源采用分步上电,分步关电,同时也可以对某一路电源进行控制;具有短路自动保护,数据掉电记忆功能,可TCP/IP网络设置及控制。可实现自动管理节约能源的目的。 可以实时系统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手自动状态,可以在计算机上用鼠标控制开启或关闭电器系统,可以设置时间计划运行模式,使设备根据预设计划时间自动运行,可以自动统计设备的累计运行时间。 6.6 智能交互系统
网络化可视对讲
当被监管人员发生紧急情况或者其它需要跟值班民警沟通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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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按下终端上的“报告”按键,这时值班室内的对讲主机会有提示音,并显示监室号及其它相关信息,民警决定是否接听,接听后即可实现双向语音对讲及双向高清实时视频画面显示,通话完毕后民警按下“挂断”或者直接挂机即可。
对讲系统支持三级管理架构,可将不同级别的多个值班管理主机统一联网,支持跨网段路由呼叫。管理主机可将所属监仓分机托管给其他管理主机操作管理,托管时本机可同时接收到监室分机的呼叫。
值班提醒
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可以在智能触摸终端上显示值班人员情况,系统会显示交接班起止时间及值班人姓名,在交接班时间快到时会进行提醒。还可设定被监管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定时签到,以防夜间值班人员睡觉。
自助点名
在规定的时间内,监所需要对被监管人员进行点名,确认被监管人员的关押位置和关押动向。通过被监管人员在智能交互终端的指纹读头上实行指纹识别读取被监管人员信息进行点名。
自助购物
在预设的时间,监所向被监管人员开放预约购物功能,被监管人员可以通过屏幕进行自主选购监所内的销售商品,完成商品选购后确定消费金额及数量进行指纹确认付款,所内管理人员通过软件查询、统计售卖商品的数量及种类,之后按销售统计报表要求完成商品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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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预约
被监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录入指纹来进行自助预约功能,实现预约就医、预约管教及预约检察官。
自助点播
在规定的时间内被监管人员可以通过录入指纹信息自行点播系统内置的视频电影、音乐等,以丰富监所生活,减轻思想压力。也可以作为一种奖励制度对近期表现好的监室开放点播功能,达到教育目的。
七、会见管理系统
会见管理系统选型原则是符合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家属会见、律师会见要求具备声音与图像相结合,便于取证。 7.1主要设备要求
会见管理系统的主要设备有探访主机、探访配机、探访对讲分机、监控分机、录音卡、开关电源,主要实现会见管理系统的家属登记、会见过程控制、录音监听、录音复听等功能。 7.2系统功能要求
系统应具备主要功能:
控制主机具有管理所有的探访点,并能显示每个探访点的状态(即:是否处于通话状态)
当同一时间有多个分机在通话时,可以通过多个监听分机对通话分机进行一对一的监听;当分机说了不该说的话时,监听人员能对通话中的分机进行插话或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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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部分设备选型示例
序号 设备名称 示例品牌 设 备 描 述 监所智能综合管理平台 天亿达/ 1 总控管理设备 冠霆/中博/ 天地伟业/ 武汉太极 1.显示器分辨率应不低于1920*1080显示要求; 2.支持VGA,DVI及HDMI三种显示输出方式,支持三显同步/异步输出; 3.支持远程唤醒,定时开机,加电开机;支持自动语音播放与朗读,监区平面电子地图制作。 1.支持多级平面、二维或三维电子地图功能,通过电子地图可对设备进行管理、配置及状态查询; 2.支持在线与离线应用,实现电教、移动巡视管理、巡视道触摸屏管理等应用需求; 冠霆/中博/ 监所智能2 综合管理平台 天地伟业/ 武汉太极/ 科达/天亿达/ 3.监所内所有控制设备系统控制和报警集成(含应急报警、监控、门禁、对讲、电化教育及广播、民警巡更、被监管人员定位、电力控制、监室温湿度检测、电动放风门群控等功能集成); 4.支持智能电视广播教育管理,通过音视频提示规范管理被监管人员一日行为,支持远程宣教; 5.具备多屏显示功能。显示电子地图,人员定位点位信息,监控视频查看,监室门禁、对讲、巡更、报警各类信息汇总; 6.每条信息都具备有效视频关联回放。 周界控制系统 1 高压线 旭飞/维正/振讯 耐压15KV 输入电压:220V ( 频率 50HZ) 输出电压:对地:5000V ± 10% ( 交流 220V 时 ) 报警功能反应时间:高压断线:< 1.8S 高压短路:< 1.8S 高压触网:< 1.8S 触网一次打击电量: 30-60mc (可调) 消耗功率:主机< 20W 单台标准高压发生器< 20W。 高压电网2 报警主机及控制器 旭飞/维正/振讯 — —56
门禁管理系统 1.卡容量不低于10000张;记录存量不低于60000条,报警容量不低于10000条; 2.通讯方式:TCP/IP; 3.所有的输入接口带光耦保护,系统更稳定; 监管专用1 AB门互锁控制器 微耕/中博/ 天亿达 4.多种开门鉴别方式:卡、密码、卡+密码、双卡、自由通行、定时开关门、定时报警; 5.支持多个事件的报警输出,如无效卡、无效时间、门报警、门开超时; 6.所有门禁设备支持混合安装; 7.支持多用户多机实时管理监控; 8.AB门互锁功能。 1.卡容量不低于10000张;记录存量不低于60000条,报警容量不低于10000条; 2.通讯方式:TCP/IP; 3.所有的输入接口带光耦保护,系统更稳定; 门禁 控制器 微耕/中博/ 天亿达 4.多种开门鉴别方式:卡、密码、卡+密码、双卡、自由通行、定时开关门、定时报警; 5.支持多个事件的报警输出,如无效卡、无效时间、门报警、门开超时; 6.所有门禁设备支持混合安装; 7.支持多用户多机实时管理监控; 8.支持防潜回功能,支持防支持密码。 1.全中文液晶显示、指纹、刷卡显示姓名; 2.联网型,3000个用户,可以脱机存储50000条记录; 3.指纹容量:1500枚,卡容量:10000张,记录容量:10万条; 微耕/中博/ 天亿达 4.识别速度:≤2秒,误判率:≤0.0001%,拒登率:≤0.01%; 5.硬件平台:12V DC,待机电流<500mA,工作电流<400mA; 6.读写距离5-10cm ,提供Wiegand 26 Bit,Wiegand 32 Bit输出格式; 7.有RS232,RS485接口,工作频率:13.56MHZ。
3 4 读头 —57—
音视频监控系统 1.最高分辨率可达200万像素(1920×1080); 2.可选配高效红外灯,使用寿命长,照射距离可达10-30米; 3.ICR红外滤片式自动切换,实现真正的日夜监控; 1 监室防暴半球 大华/金三立/ 天地伟业/海康/科达/卫视电子 4.支持三码流同时输出,双路高清码流可分别独立设置不同的高清分辨率,帧率与码率; 5.具备越界侦测,场景变更侦测,区域入侵侦测,音频异常侦测,虚焦侦测,移动侦测,人脸侦测,动态分析等多种报警功能; 6.防暴:IEC 60068-2-75测试,Eh,50J;EN 50102, IK10; 7. 支持GB28181协议。 1.1/2.8” Progressive Scan CMOS最高分辨率可达200万像素(1920×1080); 2.采用高效红外灯,使用寿命长,照射距离可达20-30米 (8-20mm镜头可达50-80米); 室外枪式2 网络 摄像机 海康/科达/ 天地伟业/ 卫视电子/ 大华/金三立 3.ROI支持三码流分别设置4个固定区域或动态跟踪; 4.ICR红外滤片式自动切换,实现真正的日夜监控; 5.支持背光补偿,自动电子快门功能,自动光圈,慢快门,走廊模式,适应不同监控环境; 6.具备越界侦测,场景变更侦测,区域入侵侦测,音频异常侦测,虚焦侦测,移动侦测,人脸侦测,动态分析等多种报警功能; 7.符合IP66级防尘防水设计,可靠性高; 8.支持GB28181协议。 1.拾音范围:10-35平方米; 2.拾音咪头:高灵敏度电容咪头; 3.指向特性:全指向性; 4.频率响应:20Hz ~ 20kHz; 5.输出阻抗:600 ~ 1000欧姆非平衡; 3 拾音器 快鱼/烽火/中博 6.保护电路:雷击保护、电源极性反转保护; 7.动态范围:104dB (1KHz at Max dB SPL); 8.灵敏度: -35dB; 9.最大承受音压:120dB SPL (1KHz,THD 1%); 10.信号处理电路:DTS数字降噪,AGC自动增益,ALC自动电平控制;通过ROHS\\CE\\FCC相关认证。 — —58
1.网络视频输入带宽为100/200/200Mbps,最大支持天地伟业/ 4 中心存储 16/32/64路网络视频输入; 2.支持最大16路720p同步回放和多路同步倒放; 3.支持16个SATA接口,2个eSATA接口,每个接口支持容量最大6TB的硬盘; 4.网络视频接入带宽200Mbps; 5.19英寸标准3U机箱。 海康/科达/ 大华/金三立/ 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 1.摄像头:130万像素; 2.显示屏:10.2寸 分辨率1280*800; 1 可视对讲主机 美一/来邦 奥智利 3.触摸屏:电容式; 4.录音输出电平:<2.5V(峰值); 5.视频码流:96 Kb~512Kb; 6.接线方式:标准以太网组网。 1.摄像头:低照度30万像素,内置红外; 2.音频部分:600欧 0.3875Vrms; 2 防爆可视对讲分机 美一/来邦 奥智利 3.喇叭阻抗:2欧5W; 4.音频输出功率:3W THD 10%; 5.监听输出口阻抗:600欧 ≥0.3875Vrms; 6.接线方式:标准RJ45网络接口。 电化教育广播系统 1.支持HD-SDI高清数字分量串行接口、OPT光传输接口、HDMI高清多媒体接口、YPbPr色差分量接口、VGA接口视频输入; 2.支持1080p、UXGA、720p等高清分辨率编码; 3.支持一键恢复默认配置; 1 音视频 编码器 科达/中博/冠霆/ 天地伟业/奈特 4.支持NAS、IP SAN模式存储; 5.支持标准PSIA协议; 6.支持RTP、RTSP、NFS、ISCSI、DHCP、NTP、SMTP、SADP等协议。 7.支持4路D1,电源DC 12V,RJ45; 8.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1路,BNC接口(电平:1.0Vp-p,阻抗:75Ω);分辨率:PAL制式704*576;NTSC制式70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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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壁挂式,主芯片:ARM Cortex-A7架构 A31四核; 2.内存:1GB;闪存:4GB,可扩展至32GB; 3.外部接口:1个RJ45,1个HDMI接口,1组音视频输出接口,2个USB接口,电源:DC 12V 2A; 4.支持2160P视频解码, H.264 HP 1080P@30fps视频编码,VC-1、MPEG2-HD等主流高清格式; 5.支持RM、RMVB、DIVX等普通格式,并可扩展; 2 电视广播模块 奈特/中博/冠霆/6.通过与平台软件及功能键盘的配合,可以实现电视、广预约民警、医生及检察官,可以查看三固定表、天气预报及法律法规; 7.支持电教平台的统一管理,可以手动或定时自动播放电教节目及一日生活制度,并根据监管平台系统要求显示相应的软件功能; 8.能够实现大课教育功能,让领导能对所有监室进行单独或者全部的视频大课教育播放。 1.支持宣教内容的远程控制,支持视频、图片、滚动文字3 宣教模块 奈特/中博/冠霆/ 美电贝尔 等多种方式的叠加播放,支持按播放计划播放; 2.支持远程集中宣教,通过配套的远程宣教平台实现部局、省厅、市支及监所多级宣教管理。 奥智利/美电贝尔 播的直播、点播,被监管人员监室点名,所内消费点单,会见管理系统 1.状态提示:每个通道可自动呈现分机摘挂机、通话状态,并可添加备注信息; 16路录音卡 2.对讲、录音:可同时完成多路分机对讲及多路同时录音; 美一/奈特/来邦 3.监听、插话:可实时监听任一路分机的通话,并可插话; 4.切断通话:可任意切断分机的通话; 5.时间设定:可设定每路分机的通话时间(时间范围1000分钟以内)。 1.监听、插话:可对任一路分机免提监听或插话; 2 1 监听主机 美一/奈特/来邦 2.循环监听:可循环监听每路分机的通话; 3.切断/恢复:可任意切断/恢复每路分机的通话状态。 1.双工对讲:每个窗口一对分机,分机间手柄双工对讲; 3 通话分机 美一/奈特/来邦 2.通话提示:分机通话时间剩下最后一分钟时,分机处有语音提示。 — —60
智能监室系统 1.全数字网络化传输,无节点数量限制,集成系统架构; 2.支持高精度数字校准的温湿度传感器,互换性强,无需单独校准; 3.速率高达1M的CAN总线,硬件CRC校验,短帧电流型传输,提供可靠性极高,响应速度极快的多主机通讯网络,支持人员无线定位模块,实时报警模块,紧急按钮模块等需要快速响应; 4.兼容多种按键面板的读卡器接口,可灵活配置为巡更,消费,密码键盘及指纹读头等各种应用; 冠霆/中博/ 天地伟业/ 微达安/天亿达 5.大动态高分辨位数的电平检测接口,提供实时的音强检测,同时联动报警及记录; 6.具备电源控制接口,支持可配置为调光或调速通道,可根据环境温度自动开启、关闭,或改变风扇速度; 7.具备高灵敏快速信号继电器输出,支持报警联动,门禁控制,电动门控制等功能; 8.64M大容量的存储器,提供复杂的联动关系列表以及多达10000条的事件记录,可断网续传,并可存储系统控制器配置信息,提供系统备份及恢复; 9.达到2ppm精度的宽温时钟,提供误差每年不超过5秒,支持时间服务器同步功能; 10.应采用完全可配置的事件触发编程模式,所有事件均可指定输出以及需要上送或联动的网络设备。 1 监室智能控制器 1.支持可视对讲、预约申请、电视点播、消费点单;监室点名、身份识别、监室电源管理等功能; 2.液晶高清屏,外层采用高强度防爆钢化玻璃保护; 监室智能交互终端 冠霆/中博/ 天地伟业/ 微达安/天亿达 3.支持触摸屏操控及功能键盘,兼具防水,防暴功能; 4.前置像素高清摄像机; 5.支持指纹或刷卡输入; 6.支持语音数字输入、输出,支持行双向数字可视对讲; 7.对讲可以单独进行运行,不受嵌入式操作系统死机影响。
2 —61—
被监管 3 人员定位系统 冠霆/宏视/ 海康/中博 1.防拆卸式腕带,稳定可靠; 2.实时定位人员位置信息,可通过电子地图实时展现; 3.可与视频进行联动,可进行视频跟踪。 智能行为分析系统 从平台获取音视频码流进行监管全功能智能行为分析,智能音视1 频行为分析软件 宏视/科达/海康/ 冠霆/天地伟业 截取报警图片和视频段。提交给服务器。专用于看守所系统监室环境的智能音视频行为分析模块,含:剧烈运动报警,值岗检测,区域看防,重点人员看防,起身检测,双人值岗检测,视值检测,音频检测等功能。 外出押解电子脚扣系统 电子脚扣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警用终端、电子脚1 电子脚扣 荣飞/帅能 扣、管控平台和其他设备,通过四部分之间的相互通信,完成押解外出过程监控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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