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术语和定义 2.1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2.5营养成分表
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2.6营养素参考值(NRV)
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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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2.7.1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比较声称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或“减少”等。 2.8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2.9修约间隔
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2.10食部
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3基本要求
3.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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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3.4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数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各营养成分的营养素参考值(NRV)见附录A。
3.5营养标签的格式见附录B,食品企业可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
3.6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4强制标示内容
4.1所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
4.2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4.3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除4.1的要求外,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强化后食品中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4.4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4.5上述未规定营养素参考值(NRV)的营养成分仅需标示含量。 5可选择标示内容
5.1除上述强制标示内容外,营养成分表中还可选择标示表1中的其他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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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标示值符合表C.1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性条件时,可对该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声称方式见表C.1。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满足表C.3的要求和条件时,可对该成分进行比较声称,声称方式见表C.3。当某营养成分同时符合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要求时,可以同时使用两种声称方式,或仅使用含量声称。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同义语见表C.2和表C.4。
5.3当某营养成分的含量标示值符合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的要求和条件时,可使用附录D中相应的一条或多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不应对功能声称用语进行任何形式的删改、添加和合并。
6营养成分的表达方式
6.1预包装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每100克(g)和(或)每100毫升(mL)和(或)每份食品可食部中的具体数值来标示。当用份标示时,应标明每份食品的量。份的大小可根据食品的特点或推荐量规定。
6.2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名称和顺序、标示单位、修约间隔、“0”界限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当不标示某一营养成分时,依序上移。
6.3当标示GB14880和卫生部公告中允许强化的除表1外的其他营养成分时,其排列顺序应位于表1所列营养素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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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和营养成分名称、顺序、表达单位、修约间隔和“0”界限值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6.4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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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7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下列预包装食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包装总表面积≤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食品; ——现制现售的食品; ——包装的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如果在其包装上出现任何营养信息时,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附录A 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及其使用方法 附录B 食品营养标签的推荐格式
附录C 食品标签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要求、条件和同义语 附录D 食品标签能量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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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方法---解读“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一,营养素项目的标示 可以将营养素分为3个级别:
第一级别:是指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如果要对食品进行营养成分标示和/或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标示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及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
第二级别: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钙和维生素A与人体健康关系重要,是推荐标示的重要营养成分
第三级别:剩余其它营养素
能量和第一级别的核心营养成分应为粗体或其他方法使其显著。若标示第三级别的营养素,应列在第一,第二级别营养成分之下,并用横线隔开。注意一定要用横线隔开,“管理规范”推荐格式中没有显示第三级别的营养素,只是在注解中有说明用横线隔开,我刚开始没注意这句话,结果我公司产品被抽检时因少了一个横线被判不合格。格式如下:(在必须标注的能量及4种核心营养素以外,可以对其它营养素按需要进行增删,这种格式首先符合了中国大陆的4+1要求和香港地区的7+1要求,另外在营养素种类上也达到世界大部份国家的要求,但是在格式上和表达方式上就没有办法完全符合其它国家的要求,对于主要内销只少量外销而暂时不愿单独为外销印制包装的企业,可以暂时采用这种格式,擦边球,呵呵,如果在国外有被查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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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的,再作整改,但不会被退货,因为仅是格式不符合,另外就是能量单位有要求标示为千卡kcal,国外一般都还比较人性化。我公司就是这样做的。)
营养成分表Nutrition Information
项目 Items 每100克 Per 100g 营养素参考值% NRV% 能量/Energy 蛋白质/Protein 脂肪/Fat --饱和脂肪/Saturated Fat kJ (整数) g (一位小数) g (一位小数) g (一位小数) g (一位小数) % % % % --反式脂肪/Trans Fat 胆固醇/Cholesterol 碳水化合物/Carbohydrate --糖/Sugar 膳食纤维/Dietary Fiber 钠/Sodium mg (整数) % g (一位小数) % mg (整数) g (一位小数) g (一位小数) % % (完整word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钙/Calcium mg (整数) % % % % 维生素A/Vitamin A μg RE (整数) 维生素C/Vitamin C mg (一位小数) 铁/Fe 请注意“管理规范”推荐格式
mg (一位小数) 1b中胆固醇的单位印刷有误,应是毫克(mg),而不是克。
二,能量的计算方法
能量(千焦/kJ)=((碳水化合物+蛋白质)*4+脂肪*9)*4.184 三,营养素数值的修约间隔
修约间隔其实意思就是指营养素数值保留几位小数,如上面格式中标明的。一定要注意的是,对于要求保留一位小数的,也就是修约间隔是0.1的,如果数值为整数,也要保留一位小数。比如蛋白质数值为8g,就要标示为8.0g, 饱和脂肪为0克,就要标示为0.0g。我们公司有一产品标签就忘标了一个小数0被监管部门抽样开出不符合报告,最后还要重新改版印刷新袋子,浪费了一支版费。 四,标示“0”的界限值
就是营养素数值在什么情况下应标示为0,比如蛋白质实际是0.4g,标示时就不能标示为0.4g,而要标为0.0g.具体如下表
标示“0”的界限值
“0”的界限值(**每100克) 能量和营养成分 单位 (完整word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能量 蛋白质 脂肪 饱和脂肪酸 或能量来源于饱和脂肪酸 胆固醇 碳水化合物 糖 膳食纤维 钠 钙、钾 维生素A 其他维生素矿物质 kJ g g g mg g g g mg mg μg RE mg或μg ≤ 17 ≤ 0.5 ≤ 0.5 ≤ 0.1 ≤ 20kJ ≤ 5 ≤ 0.5 ≤ 0.5 ≤ 0.5 ≤ 5 ≤ 1% NRV ≤ 1% NRV ≤ 2% NRV 五,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 营养素参考值 (NRV)
营养成分 能量# 蛋白质 脂肪 饱和脂肪酸 胆固醇 NRV 8400 kJ 60 g <60 g <20 g <300 mg 营养成分 泛酸 生物素 胆碱 钙 磷 NRV 5 mg 30 g 450 mg 800 mg 700 mg (完整word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碳水化合物 膳食纤维## 维生素A 维生素D 维生素E 维生素K 维生素B1 维生素B2 维生素B6 维生素B12 维生素C 烟酸 六,营养素参考值% 的计算与标示
300 g 25 g 800 5 g gRE 钾 钠 镁 铁 -TE 锌 碘 硒 铜 氟 铬 锰 钼 2000 mg 2000 mg 300 mg 15 mg 15 mg 150 50 g g 14mg 80 g 1. 4 mg 1.4 mg 1.4 mg 2.4 g 1.5 mg 1 mg 50 g 100 mg 14 mg 3 mg 40 g 就是各营养素含量数值除以营养素参考值再乘以100%,标示时4舍5入取整数。比如蛋白蛋标示值是8.0g. NRV%就是8除以60=0.133=13%。 但请注意脂肪,饱和脂肪,胆固醇NRV值前是小于号,那么在计算NRV%的数值时就不能按4舍5入取整,而是全部要入,比如胆固醇标示值是10mg, NRV%就是10除以300=0.033=4%,而不能标示为3%。
七,标示值的允许误差的理解与标示方法
在产品保质期内,判断标签上营养成分含量标示值允许的误差范围应遵循如下原则:
标示值允许误差范围的判断原则
食品营养成分 标示值允许误差范围 (完整word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食品的蛋白质、多不饱和及单不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淀粉,总的、可溶性或不溶性膳食纤维及其单体,维生素(不包括维生素D,维生素A),矿物质(不包括钠) ≥80%标示值 食品中的能量以及脂肪、饱和脂肪(酸)、≤120%标示值 反式脂肪(酸),胆固醇,钠,糖 强化或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素 (除维生素D和维生素A之外) 食品中的维生素D和维生素A ≥标示值 80%-180%标示值 项目1和项3中的营养素可以理解为是好的营养素,鼓励摄入。既然是好的东西,标示时就不能夸大,标示值如果是100,那实际检测值项目1中的营养素就不能低于80,项目3中的营养素就不能低于100。换句话说,实际检测值在80或100以上都认定是合格的。
项目2中的营养素可以理解为坏的营养素,限制摄入。既然是坏的东西,标示时就不能减少。标示值如果是100,那实际检测值就不能大于120。换句话说,实际检测值在0-120之间都认定是合格的。
很多人有点儿难理解。简单处理方法就是,对于项目1和项目3中的营养素,标示的数值可以适当降低一些,对于项目2中的营养素,标示的数值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以避免将来由原料的不同以及检测误差等因素导致产品营养素数值被检测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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