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水、电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因乙方施工用水电需要向甲方借用水源、电源,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个电源接驳点和一个水源接驳点,乙方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自行铺放电缆及配电箱,并安装水表、电表。乙方同意自 年 月 日起,申请使用甲方水、电并自愿遵守甲方的水、电使用规定.如遇国家水、电价格上调,适时另做调整。
1、单价及计量规则
用电计价电表计费=使用电表计量读数×电表倍率×1元/度。 用水计价水表计费=使用水表计量的用水量×5.23元/m³。
乙方进场前水表读数 m³,电表读数 ,电表倍率 。 2、预付款及结算方式
乙方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即向甲方交纳水电预付款 元(大写: ).待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后,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水表、电表的实际发生量,从乙方预付款中扣除,不足时由乙方补交相应金额,同时甲方向乙方开具相应月份的水、电费用收据。
3、乙方应遵守国家节能政策,节水节电,由于乙方用水用电不当导致的损耗、火灾、触电等一切人身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4、乙方在用电过程中不得违规用电使电线短路,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用电,如发生短路经鉴定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出现窃水、窃电、故意毁表等现象,一经发现,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处理。
5、协议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施工完毕,支付完水电费用,甲方中断水电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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