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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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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局党组中心组由党组书记、党组各成员,以及局属各科、室、所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扩大参加范围。 三、由局办公室会同局党支部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局党支部负责学习计划制定、学习材料的准备及有关学习活动的联系协调、学习情况的通报、总结和上报工作。办公室负责集体学习的记录、考勤、后勤服务以及心得体会与调研材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四、局中心组学习要求每月安排一次,确定专题进行学习讨论,学习讨论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部署,围绕国土资源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课题,围绕干部群众关注的各类问题,确定重点和专题,紧紧抓住带有全局性的矛盾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力求理论与实践在深层次上的结合。

五、中心组学习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武装各级领导干部,使各级

领导努力掌握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素养,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领导改革和建设的水平。

六、每名中心组成员都要按时参加中心组集体学习,有事不能参加学习,必须事先向局党组主要领导请假。在认真参加学习的同时,要做好笔记、心得、调研报告的撰写,每名同志每年撰写有理论深度、有实际调查、有工作指导性的调研报告1篇以上。

七、对确定的各项调查研究、心得体会、学习笔记等资料计记录,由局党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 八、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必须严格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年中学习有小结,年底情况有报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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