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云:房地产企业预缴税金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缴纳营业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税法中明确指出了纳税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取得预收账款时必须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收到的预收款金额。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并没有对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预收款计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进行明确。
目前房地产企业结合实际核算营业税的方法,按预收账款科目当期的发生额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即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等,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年度终了,对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转入当年销售收入,并将已缴纳的税金转入本年利润,反映在利润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栏,就是借“本年利润”,贷“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时对未达
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的期末余额里,对此部分计提的税金在编制报表时,笔者认为应并入其他流动资产反映,对此部分已缴纳的税金则反映在应交税费栏,用负数表示。
房地产企业预缴所得税会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中明确: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一般核算方法按预收账款当期的发生额扣除期间费用及税金计算缴纳所得税。可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房地产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计算已实现的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成本,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出的所得税反映在利润表中,借“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计算出预缴所得税与应交所得税差额部分缴纳所得税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计算出预缴所得税与应交所得税差额部分缴纳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对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对应的所得税反映在应交税费栏,用负数表示。若房地产企业在核算所得税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来确认对未来期间应纳所得税金额的影响,笔者认为对预缴的所得税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并使用“递延税款—预售房预缴所得税”科目,缴纳时同上,只是在年终对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对应的已上缴的所得税,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转入“递延税款—预售房预缴所得税”科目,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科目中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会计分录如下,借“递延税款——预售房预缴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来源:中国税网
附:
房地产企业财务会计问题
1. 房产商与业主签订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后,还需房产商办理银行抵押撤销,才能到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答:预告登记是针对不动产物权的程序,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2. 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支付首付款后,凭什么抵押办理贷款?
答:预售合同,个人收入证明等办理按揭贷款所需的资料,一般按揭银行会提供一个按揭贷款办理手册。
3. 房产商在办理大产证前要办理初始登记,这个初始登记指的是什么?
答:大产证,即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竣工验收后,交付给买受人之前,持有关文件和商品房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取得的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是买受人办理小产证的前提。
4. 确定会计收入的条件是签订合同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这样收入的实现将会拖得
很晚造成收入集中实现,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收入合理分期记入损益?
答:房地产业的会计收益具有波动性指的就是这个,对此上市公司和一些大的房地产公司可通过多项目错开滚动开发和持有物业获取稳定回报实现收益的均衡和稳定。
5. 在收入实现前的销售收款收入的税金可否这样处理?
支付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其他应交款-河道费等
贷:银行存款
确认收入时:
借:主营税金极其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其他应交款-河道费等
答:可以,但更多的企业通过待实现税金(待摊税金)核算
6. 用税控装置开发票,如果每月25日结帐发票则开到月末,次月申报纳税,申报可以按截止25日的数据纳税有问题吗?
答:一般要求月度要截止到公历该月最后一天,根据现在会计规范的要求都是截止到最后一日,税务一般也要求到公历该月最后一天。如果一贯的按25日结帐,税务部门一般会认可。建议截止统一到月末,按照报表制作和报送周期以及电算化的推行,现在应该可以实现。
6. 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可以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科目下分别设置吗?
答:看你的两项费用发生的情况,可以的。如公司整体形象广告计入管理费用-广告费,某个项目销售广告计入营业费用-广告费(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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