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007-10-15发布 2014-01-01实施
神华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 发 布
细则控制表 版本 编号 签发日期 编写人 下次复 核日期 初审人 白强 张维忠 张维忠 焦建宗 复审人 王志璋 李正平 李正平 张维忠 批准人 曹培庆 王志璋 王志璋 李正平 有否 修订 第一版 2007.10.15 潘文雅 第二版 2012.1.5 潘文雅 第三版 2012.12.20 潘文雅 第四版 2013.12.22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李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测工作的计划管理,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和工作前的准备,强化电测仪表专业科学化管理,使电测仪表工作和形成有制度、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有秩序的标准化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提高电测仪表运行可靠性和合格率,减少由于电测仪表所致的设备的不正常工作,保证电网安全与稳定运行。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原电力部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条例、反事故措施等规定,编制了《电测监督工作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神华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电测仪表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与电测仪表专业相关的各种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生产、检修、运行等部门应共同遵守。 第三条 执行法律
《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四条 专业术语定义
电测持术监督: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试验手段,对电测仪表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对电测设备的健康水平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第二章 执行程序
第五条 电测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上级颁发的监督条例和有关规程规定;参与仪器仪表和计量装置从工程设计审查、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工作;以入
网的电测仪表及计量装置实行入网许可;确保电力生产运行中的试验用的仪表准确可靠;统一仪表的检验方法,对监督范围内仪表进行周期检验和维护修理;督促按量值传递的规定按时送检标准仪表。保证本单位内最高等级标准仪表处于规定精度状态;检查现场运行中的仪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以保证表计的准确指示;指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保管、维护、安装和搬运仪表;组织给检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推广新成果,研究解决生产中的测试技术关键,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工作等等。
第六条 电测技术监督的范围是:电工测量仪器、电测指示仪表、电测数字仪表、电测记录仪表、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的二次回路、电测计量标准装置。
第七条 电测技术监督相关人员应持有完整的电测专业规章制度,主要的检定规程及相关文件:
1) 西北电力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 2) 关口 计量装置客理制度 3) 仪器仪表送检及周检制度 4) 仪器仪表彩标管理制度 5) 事故分析制度 6) 技术培训制度 7)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8) 标准装置管理制度
9) 仪器仪表检定报告与原始记录保管制度
10)试验室管理制度 11)检验报告审批制度 12)仪器仪表台帐管理制度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定义
16)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检定规程 17)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124——83 指示表 18)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597——2005 交流电能表 19)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596——1999 电子式电能表 2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126——95 交流电量变送器 21)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SD111——88 电能表检定装置 2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124——88 交流仪表检定装置 23)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598—— 直流数字电流 24)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315——83 直流数字电压 25)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780——92 交流数字功率 26)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494——05 静电电压表 27)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603——2006 频率表 28)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440——86 相位表 29)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622——1997 兆欧表 3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366——2004 接地电阻表 31)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313——94 电流互感器
3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314——94 电压互感器 33) 其他有关电测专业的文件(以当年的为有效) 注意: 若有新规程发行,以新规程替代旧规程 第 电测监督各级人员应分别具备下列资料 1) 电能表检定报告
2)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测试记录 3) 电流、电压互感器检定报告 4) 电能表现场测试报告 5) 计量装置综合误差计算 6) 关口计量装置档案资料 7) 公司电测仪表台帐 8) 电测仪表检定计划
9) 各种仪表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
10) 本单位传递用标准设备技术档案,包括出厂原始资料、图纸、
历次送检报告及事故损坏检查记录
11) 重要计量装置的二次接线图、技术参数等图纸资料 12) 计量传递图表 13) 计量传递装置台帐 14) 计量人员状况表
第九条 监督网络图表(见神华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图表)
第十条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程序
(一)电测试验设备管理
1、电测监督人员应按照规程规定制定电测仪表的检定计划,开展电测设备的检定工作。
2、根据有关规程制定电厂的最高标准的送检计划。 使用中的标准计量器具、计量仪表和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测标准计量器具、计量仪表的误差应符合精度等级要求,仪表反应灵敏、指示准确、记录清晰。
(2)电测标准计量器具、计量仪表应保持整洁、完好、签封完整、标志正确、清晰、齐全、并有使用有效日期的检定合格证书。 (3)多量限仪表的切换开关应有明显标志,操作灵活可靠,接触电阻值不应超过规程规定。
3、要定期测量和计算 重要电能表、表用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二次导线压降所引起的计量装置综合误差,对不符合要求装置应进行更换和改进。
4、在日常工作要消除下列计量差错:附件差错 、接线差错、倍率差错、卡针卡字、电压互感器断保险、电流互感器开路、仪表短路、因标准有误码造成大批表计误调返工、电容补偿线路上的电流互感器出现一次线圈短路。
5、要避免下列常见的不合理方式:用电力变压器代替电压互感器、同一计量装置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分别接在电力变压器高低压两侧、电压互感器的额定电压与线路电压不符、互感器实际负载误差超过准确等、电流互感器变比过大、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导线压降过大、用一只单相电能表
计量三相无功电能、计费电能表与继电保护混用同一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用电能变送器代替电能表。
6、调修后的仪器仪表设备必须封印,仪器仪表设备的启封以及现场运行中仪表接线的改变,必须由仪表专业人员进行。
7、在对仪器仪表在送检出差运输途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震、防潮、防尘措施。作为传递校验用的标准仪器、仪表要固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8、仪表的报废、封存应经总工批准,0.5级以上仪表的降级,应附鉴定报告报上一级监督机构备案。
9、要配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并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10、要具备与仪表专业相适应的试验室条件,凡是不符合试验室环境条件的地方,应进行及时的调整改进。
11、电测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如下;各种重要电测仪表的校验率为100%,调前合格率不低于98%,试验室标准设备完好率、重要计量装置综合误差和PT二次导线压降合格率为100%
12、各厂应参照《神华神东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动态考评管理办法》中电测监督要求的制度类型,制定符合本厂实际情况的电测技术监督制度。
13、建立健全技术监督考核奖励与责任处理制度,做到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严格考核与奖惩。
14、各级电测监督人员应按照发电公司下发的各项监督计划完成各项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任务,应进行延期申请,申请中应对延期原因详
细阐述,延期申请应得到相关验收人员的批准。
15、各级监督人员应对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建立台帐,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关口装置及标准装置的档案资料。
16、量值传递,周期检定。电测技术监督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按时进行电测仪表的量值传递、周期检定工作,保证全年各项监督指标的完成实绩达到计划值。所有标准仪器及仪表应规定时间内按时送检,新购买的标准器具必须经送检合格方可使用。
17、电测人员在现场对在线仪表进行监测时,应按照有关规程中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保证仪表的安全性与准确性。
(二)检定周期
1、可携式仪表(包括台表)的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常用的仪表每半年至少一次。经两次以上检验证明质量好的仪表,可以延长检验期一倍。
2、万用电表、钳形表每4 年至少检验一次,但用于高压电路使用的钳形表和作吸收比用的兆欧表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3、用于量值传递的携带型精密电能表。供现场检验用的,每3~4 个月检验1 次。经常使用的每6 个月检验一次。其它的每年检验一次。标准互感器每2 年至少检验1 次。互感器试验器、电度试验装置每2 年检验1 次。
4、为了及时掌握标准电能表的误差变化情况,电测计量室在两次定期检验之间应经常进行误差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控制盘和配电盘仪表的定期检验应与该仪表所连接的主要设备的大修日期一致,不应延误。但主要设备主要线路的仪表应每年检验一次,
其它盘的仪表每4 年至少检验1 次。
6、对运行中设备的控制盘仪表的指示发生疑问时,可用标准仪表在其工作点上用比较法进行核对。
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分别按下列周期轮换和现场检验: Ⅰ类电能表:每3 个月至少现场检验1 次,每2~3 年轮换1 次。 Ⅱ类电能表:每6 个月至少现场检验1 次,每2~3 年轮换1 次。 Ⅲ类电能表:每年至少现场检验1 次,每2~3 年轮换1 次。
Ⅳ类电能表:三相电能表每2~3 年轮换1 次,单相电能表每5 年轮换1 次。
Ⅰ、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每5 年至少现场检验1 次。Ⅲ、Ⅵ类
电能计量装置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每10 年至少现场检验1 次。 Ⅰ~Ⅳ类的计量分类见《电子式电能表》(JJG596——88) (三)运行中的表计监督
1、生产运行中的仪表,未经计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同意或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无故停止运行。
发电厂生产流程中的主要电测计量仪表和装置应执行强制检定。发电厂强制检定的生产计量仪表,最长检定周期不应超过1 年。其它计量仪表一般随发电机设备大修计划进行检定。电能计量仪表应按轮换周期检定。
2、对运行中的电测计量仪表,非专职计量人员不得任意调整。配有自动记录、打印的电测计量仪表,以自动记录、打印计量数据为准。记录、
打印纸应注明日期,由电测计量室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 个月,遇有反映设备重大缺陷或故障的记录纸,应由电测计量室(或设备技术部)建档保存。
3、发电厂生产中的主要电测计量仪表应每年2 次进行准确性的现场抽检。抽检时标准信号或标准表应从互感器、变送器端子接入,整个计量系统综合误差,不应超过计量网络图中标定的误差等级。抽检时,每次随机抽检仪表数量应不少于所考核的主要仪表总数的10%。每月中旬进行现场仪表的抽检工作,每月抽检数量不得少于五块。抽检仪表工作为现场实际负荷的测试。抽检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且对现场回路孰悉。抽检所用标准仪器仪表必须满足量值传递的准确度,且有有效期内的合格证。
4、各级电测计量机构应认真做好电测计量仪表的“四率”统计。发电厂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二周,将上季度“四率”统计表报送主管计量检定监督机构。
(四)技术监督标准、规程管理
1、九项技术监督工作开展的依据是发电业务管控体系《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国家及行业相关颁布的有关标准、规程、当地电力调度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环保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监督人员必须依据上述相关标准有效地开展神东电力公司自备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
2、监督人员应及时跟踪、更换、补充本专业的国家和行业的最新标准、技术规范,以保证本专业始终使用有效版本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使技术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3、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必需保留纸介质的标准,由各级监督人员提出购买计划,汇总到一级网络电测监督专工审核后,经总工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购买。
4、岗位技术监督人员所配备的技术监督标准、规程等监督资料均不得由持有人占为私有,持有人进行岗位变动时,应将相关监督资料移交于接任者。持有人应妥善保管电厂配备的各种规程、标准、技术资料,归类存放。
(五)专业技术资料、台帐、记录管理
1、在技术监督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资料(包括各种试验报告,总结、说明书、纪要等)均应由相应负责人按照厂里要求归入电厂档案室,并将相应技术资料发给监督网络中的成员,实现技术资料的共享。
2、各级监督人员应按照规程、标准要求建设相关台帐、记录。内容应详实、清楚,符合实际情况。
3、监督人员使用的技术资料应正确无误,与现场实物相符。 4、所有需进行审批的技术资料,均应按照发电业务管控体系以及电厂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并由编制人下发监督网络内所有成员。
5、新投运设备或变更的设备施工前应有经过审批的图纸。设备实施改造后,监督人员应及时将改造后的正确资料放入资料柜(盒)中,并作废原有已不使用的图纸资料。
6、电测专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程规定,建立相关检验档案资料。 7、由厂里技术人员开展的技术监督试验项目,试验负责人及时出具试验报告,经审批后由试验负责人按厂里要求归档。
8、外委外部技术监督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将最终报告资料收集,并按照要求归入电厂档案室存放。
(六)班组的技术档案管理
1、班组的所有图纸、台帐、技术档案资料应统一设置,设立专用存放柜,不得个人私存。班组应对本班所有的图纸、台帐、技术档案资料建立台帐,并按照电厂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存放。
2、所有台帐记录应详实,记录清楚。各种原始记录应按照相关标准长期保存。
3、所有试验、检验报告中的应具有设备型号、参数、校验内容、测试数据、发现问题、试验人、试验仪器、试验日期等内容。 (六)试验仪器管理
1、试验室环境及试验仪器与标准装置的配置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配备必要的仪器仪表与标准装置。
2、试验管理人员负责建立试验室配备仪器仪表与标准装置的设备台帐,收集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检定报告等技术资料,并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资料管理。
3、试验室应建立配备设备的检定维修台帐,并制定年度检定计划。按时对试验设备送检,保证试验设备的准确度。
4、试验用的仪器仪表应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新购买的标准器具必须经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加强对试验设备的维护工作,发现存在缺陷的设备应及时送修或采取其它方法,提高设备的可用率。
5、对于无检定证书或证书过期失效的仪器、仪表、检验装置等必须停用。
6、对被检设备出具检定证书、可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检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上级计量办公室颁发的检定员证书,未持证书者不得出具检定证书。
7、技术监督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按时进行标准装置的量值传递、周期检定。
8、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借用、使用、维护制度,所有人员在使用设备时,应进行登记。
9、所有使用中的标准装置、仪器仪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符合精度等级要求,设备反应灵敏,指示准确,记录清晰。 标准计量器具、仪表应保持整洁、完好、签封完整、标志正确、清晰、齐全、并有使用有效日期的检定合格证书。
多量限仪表的切换开关应有明显标志,操作灵活可靠,接触电阻值
不应超过规程规定。
(七)定期检查与例会制度
1、技术监督工作执行定期查评制度。成立技术监督定期查评工作组,查评工作组组长由总工提任,下设专业查评小组,分别由监督网络中一级成员负责,小组成员由二、三组监督网络成员参加。
2、定期查评工作,每季度一次,查评依据《电力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电厂监督年度计划、各专业分项监督计划,进行全面查评、发现异常。根据查评结果各专业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报技术监督专工。技术监督根据查评结果和整改意见,编制技术监督整改计划并下发执行。
3、技术监督整改任务实行闭环管理,一级网络监督专工负责跟踪监督检查整改项目的实施情况,并负有对监督体系内工作的考核责任,请总工审批后报安健环部执行。
4、每季度定期召开技术监督例会,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分析会,对季度技术监督工作、监督指标与异常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技术监督专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经理参加,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每一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召开上一季度的技术监督例会。每年第四季度同时做为技术监督全年工作总结会议。
(八)外界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
1、电厂每年外委电研院对我厂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日常监督与定期查评相结合的技术监督服务工作。技术监督服务合同依据《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及我厂实际情况签定。合同签定后,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考核条款执行。
2、技术监督人员应定期参加电研院、电力公司组织的各种专业会议、培训活动。
3、技术监督人员加强与陕西电研院专业人员的联系,利用陕西电研院的技术力量对我公司的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问题进行指导。 (九)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及整改任务管理
1、每年12月份编制并下发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应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电力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发电业务管控系统》、二十五项反措、上级下达工作要求等制定,应包括全年的技术监督工作方向、重点工作以及各专业监督计划任务,工作计划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及具体措施。
2、工作计划由设备技术部电测监督专工牵头,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各级提出的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总工批准后下发执行。
3、在每年组织的四次技术监督定期查评以及陕西电研院对我厂进行的技术监督检查后,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技术监督整改任务,整改任务应有具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整改计划由设备技术部技术监督主管
负责编制,总工审查批准后下发执行。
4、各级监督人员应按照厂里年度工作计划及各次技术监督查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工作,并及时闭环。不能及时完成或需甩项的项目,应进行申请,申请中应详细说明甩项原因并确定完成时间,经总工批准后按确定的时间完成。
(十)技术改造、设备变更技术监督管理
1、技术监督工作应严格执行厂里有关技改项目与设备变更管理相关文件及其执行程序。技术监督工作应全面贯穿于技术改造、设备变更的全过程中,监督人员应从方案确定、设备招标、监造、出厂验收、安装、项目验收等全过程参与。
2、新安装的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出厂试验与验收工作,了解设备特性,掌握其技术性能和各种技术参数。设备投运前应按照规程进行必要的试验工作。
3、技术监督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依据标准,监督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技术监督标准的要求,对于不符合项提出监督建议,对于重大问题,上报总工。
4、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也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应纳入到厂里技术监督工作中。
5、技改项目、设备变更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技术资料,应按照电
厂项目管理程序、变更管理程序、资料档案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十一)工作报告制度
1、技术监督报表实行逐级统计上报程序,二级监督网络成员应于每月(季度、半年)30(31)日下午前将相关监督报表报送至生产技术部。
2、技术监督指标月(季度、半年)报:技术监督月度报表由技术监督专工负责于每月(季度、半年)2日下午前经审批后,报送至公司技术中心技术监督主管处和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
3、技术监督指标要具有准确性和真实性,统计办法执行有关专业技术监督的规定,对于技术监督指标出现异常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随月度报表上报。
4、年度工作总结:各项技术监督每年年终对全年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由技术监督一级网络成员负责编制。
5、重大事件:在监督工作中发现重大设备出现异常或事故,在12小时内向承担技术监督的电科院报告。 (十二)反措工作管理
1、九项技术监督应严格执行二十五项反措要点及各专业的反措文件及规程。反措工作程序执行发电业务管控系统《安措与反措管理制度》中的工作程序。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技术监督三级网络
神华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A厂电测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网络管理,电厂成立以总工程师负责,由生产技术部、设备维护部、运行部组成的三级技术监督网络,是电厂电测技术监督的领导机构,生产技术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归口管理。三级技术监督管理网络中的各级监督责任人均应接受上一级责任人的业务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活动,共同做好厂里日常的技术监督工作。
(一)总工程师的职责:
1、总工程师是厂里电测技术监督三级网络的负责人,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协调、指导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2、组织建立电测监督网,按三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职责;贯彻上级有关电测监督规章制度和指示;建立技术监督例会制度,定期组织电测监督网活动,分析、检查、协调、落实本单位电测监督工作;
3、负责批准厂里有关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技术措施、技术改进项目、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整改计划以及技术监督月(季)度上报的各类报表;
4、负责组织召开电厂技术监督网络例会; 5、负责组织调查研究重大设备和缺陷,查明原因; 6、组织重大技术监督项目实施、验收工作;
7、组织、协调做好在基建(扩建)、安装、调试、运行、重大技改、大修中的电测监督全过程管理工作;
8、组织制订和批准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电测监督实施细则、制度; 9、按照上级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本单位电测监督工作
考核自评;组织本单位电测监督的劳动竞赛;
(二)生产技术部电测监督专工的职责:
1、负责全厂的电测监督归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测监督的规程制度和指示;督促检查本单位电测监督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
2、组织本单位电测监督网活动,发现本专业技术监督方面重大问题,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3、提出处理建议,并组织有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分析。参加本专业各项的监督工作会议、事故分析会,提出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防止设备事故的监督措施和整改方案;
4、负责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中本专业内容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报告的编制。
5、组织编制电测计量装置年检计划,并督促执行;组织监督网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6、掌握本单位计量装置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电测监督技术档案,并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
7、参与基建、重大技改工程中主要设备的选型,严格把好交接验收关;
8、组织按时完成电测监督工作的信息月报和季、年度报表和总结,于次月2日前上报公司技术中心,按上级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实施细则,认真考核自评。开展电测监督劳动竞赛;
9、组织体系内人员进行季度查评活动,并提出整改意见,报总工批准后下发二、三级网络成员实施;
10、不定期组织召开本专业监督会议,解决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11、负责本专业对外报表、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工作; 12、负责组织并参加本专业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活动。 (三)运行部和设备维护部监督专责职责
1、在总工程师、一级网络电测技术监督专工领导下开展技术监督工作,落实有关技术监督规程、制度和文件精神,并负责所在部门专业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
2、收集设备技术资料、技术参数,建立本部门技术监督档案; 3、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分析报告的编制,并按时报送一级网络监督专工;
4、检查、督促本部门专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整改任务的执行情况; 5、参与技术改造工程,并对技改工程全过程监督;
6、负责本专业技术监督报表的编制,按照要求每月(季度、半年)30(31)日下午向一级网络报送技术监督相关报表,并对数据正确性负责;
7、负责本部门技术监督指标、计划、整改任务的分解,落实责任。按照监督标准、规程开展各项技术监督定期工作及必要的监督项目,保证各项技术监督考核指标的实现;
8、负责本部门有关计量标准的传递与计量仪器、仪表的定期检定工作,及检定计划的编制,并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9、负责本部门试验室的计量建标和试验人员的取证、培训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各项技术监督措施、反事故措施的执行工作;
11、对于受监督设备异常、指标超标等情况及时汇报相关人员,以便采取必要措施;
12、运行部门监督员根据机组的实际工况和运行人员的分析,发现电测仪表工作不正常及时联系和督促检修人员检查处理。
(四)二次班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和本单位电测监督的实施细则;
2、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仪表进行周期送检、检验、修理和调整,以保证标准设备准确完好,电测标准配套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
3、及时查明、正确处理运行中仪表的异常情况,确保计量准确; 4、按时完成电测监督工作的信息月报和季、年度报表和总结; 5、认真完成技术监督查评小组下发整改项目,并将整改意见上报查评小组负责人;
6、总结经验,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设备完
好率和仪表合格率;
7、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的仪表、设备年检和抽检计划,报设备技术部审核,总工批准;
8、负责电测试验室的管理工作,对试验室标准设备的完好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 工作流程
总工(批准) 标准修订 生产技术部电测专工(复审) 查评小组(考核) 设备维护部电测专责(初审) 下发查评整改单 二次班电测负责人(填写) 月、季、年报表填写 电测监督年总结编写 本部门年度计划编制
8 附件
附录1:受监督设备整改通知单
受监设备整改通知单
通知单编号: 部门名称 经检查发现你部门所辖设备存在如下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进行整改 设备名称 规 格
部件名称 型 号
检查日期 监督专工 通知单接受人: 年 月 日 存在问题情况说明: 处理结果反馈意见: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签发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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