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确定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确定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各种表册、相关证书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确定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联系电话:
2012 年3月23日
兹保证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2012年3月日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
单位
姓名
拟定
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2012年3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浙江省人事厅翻印
填表说明
(一)本表供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见习期满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3页由本人填写,第4页由人事(干部)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干部)部门审核认可。
(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三)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四)“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
学历(学位)栏写明本科,大专、中专等;“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序”,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五)填表一式二份,分存本人单位和本人业务考绩档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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