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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级别类别参照表

来源:爱站旅游
附件1: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级别

类别参照表

序号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 A 外 语 级 别 英语类别 B 讲师;外语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C 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综合类,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卫生类别。 从事理工、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应分2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副研究员 别选择理工、助理研究员 卫生类别;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综合类别。 3 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主任医(药、单位的卫生技术人4 卫生技术、计划生育技术 护、技)师、员申报副主任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其他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主治技)师。 县(含不设区的市,主任药(中药、中药技)5 药品技术 师、副主任药(中药、中药技)师;高级工程师 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药(中药、中药技)师、高级工程师;其他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主管药(中药、中药技)师、工程师。 6 法医 主任法医主检法医师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主管药(中药、中药技)师、工程师。 从事药品检验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卫生类别;从事其他类药品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理工类别。 卫生类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技术卫生类 治(管)医(药、技、 综合类 1 高等学校教师 教授、副教授 (药、护、技)师;人员申报主(管)医(药、护、护)师。 师、副主任法医师 工程技术(高校工程、广播电视工程、质量专业、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地质勘查工程、环境保护工7 程、林业工程、冶金工程、黄金工程、水产工程、机械工程、纺织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煤炭工程、民航工程、地震工程、气象工程) 县(市、区)委党校申报高级讲师;设区8 党校教师 教授、副教授 的以上党校申报讲师;外语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高级讲师;外语教师9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申报高级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县(市、区)委党校申报讲师;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讲师;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讲师、一级高级讲师、高级实习10 技工学校教师 指导教师;外语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实习指导教师;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综合类,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卫生类别。 综合类,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卫生类别。 从事理工、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应分别选择理工、11 实验技术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卫生类别应试;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综合类别。 翻译人员申报译审、翻译人员申12 翻译 副译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报翻译参加第二外语考综合类 综合类,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类别。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其他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 理工类 试者。 从事理工类专业技术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高级畜高级农业经济师 农艺师、畜师 作的,应别选择理工类别;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综合类别。 14 经济 15 会计 16 审计 17 统计 18 体育教练员 19 档案 20 图书资料 21 文物博物 22 群众文化 研究馆员 研究馆员 研究馆员 研究馆员 一级演员23 艺术 (西洋唱法的歌唱演员) 24 美术 25 新闻 26 出版 27 播音 28 工艺美术 29 律师 30 公证员 一级美术师 二级美术师 高级编辑、高级记者 编审 播音指导 一级律师 二级演员(西洋唱法的歌唱演员) 高级经济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审计师 高级统计师 副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教练 馆员 馆员 馆员 馆员 三级演员(西洋唱法的歌唱演员) 三级美术师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13 农业 牧师、高级兽医师、牧师、兽医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员 主任编辑、主任记者 记者、编辑 综合类 副编审 主任播音员 高级工艺美术师 二级律师 综合类 一级播音员 综合类 工艺美术师 综合类 三级律师 综合类 三级公证员 综合类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附件2:

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

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66号)的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职称外语考试)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外语各语种考试大纲未作修改,2009年版仍可继续使用。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内容在2009年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随书赠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辅导光盘(CD-ROM)》,附有2009年相应语种等级考试试卷和试题分析。

二、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0年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凸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三、为确保考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我们提供下列购书方式: 1、报名网站订购

考生可于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订购,同时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务必留下本人手机等联系方式,我们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考试用书领取事宜。

2、其他方式

考生也可通过“OE网”自行订购,网址:http://www.oeoe.com。 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新版考试用书对于考生了解考试内容、掌握相关知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各位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

附件3: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发〔2007〕19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在科技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按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技术交流。凡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本通知有关规定,须具备一定外语水平才能参加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应坚持标准,按要求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二、区别对待,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一)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下列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1年以上的人员。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或省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二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员。

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民族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和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人员。

5.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6.援藏、援疆或受派遣驻境外工作1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2.在设区的市以下单位,连续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连续在野外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3.年满50周岁,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四)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和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条件的按下列程序审核确认:

符合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于每年5月底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附件1)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附件2),经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隶属关系审核确认。属于设区的市以下单位的,分别经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市人事局确认;省直部门所属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人事处审核确认;省直属事业单位、省属高等院校和省管企业的,由其人事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其中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各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单位) 汇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备案表》(附件3),于每年8月底前报省人事厅备案。

三、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及相关问题

(一)人事部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根据人事部规定,我省确定当年有效的使用标准。

(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省有效使用标准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当年可在低于全省有效使用标准10分以内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本通知规定的职称外语考试只适用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用人单位聘用时,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外语水平要求。

(四)外语考试语种、级别、类别等其他未尽事宜,仍按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1〕97号)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

1.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 2.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3.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备案表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4:

潍坊市人事考试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点名称 潍城区人事局 奎文区人事局 寒亭区人事局 坊子区人事局 昌邑市人事局 高密市人事局 诸城市人事局 联系电话 8188539 8212193 7279028 7623978 7210871 2322745 6112706 报名点地址 潍城区办公楼1号楼4楼432房间 奎文区院内2号楼2楼217房间 寒亭区益新街651号人事局办公楼 4楼科干科 坊子新区郑营路75号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大厅 昌邑市城里东街188号 人才交流中心2楼大厅 高密市院内东面第一排平房 职称办公室 诸城市兴华东路19号 和平街南首综合办公楼2楼206房间 安丘市人事局 昌乐县人事局 临朐县人事局 青州市人事局 寿光市人事局 滨海开发区人事局 高新开发区人事局 市直(考试中心) 4396143 6222510 3186995 38758 5110555 5330626 8786675 82212 安丘市办公楼1楼143房间 昌乐县城昌大路与科技街交叉口 县计生服务大楼4楼人事局职称科 县城城南街南端东侧人事局办公楼 2楼专技科 青州市驼山中路1998号 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人事局窗口 寿光市商务小区2号楼169房间 滨海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4楼 405房间人事人才科 潍坊市北宫东街火炬大厦 7楼704房间 潍坊市东风东街246号 军转干部培训中心院内南首 (东风东街和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 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发展区、市人才代理中心、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统一选择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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