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
总招商方案
前 言
为响应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文化强国战略目标,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大学生万人就业创业工程大型公益项目”暨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定于2012年12月隆重举行。届时党政领导、优秀企业、商业精英、文化名人、高校代表、参赛选手、演员明星将汇聚一堂,共襄盛举。 一、项目简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国家教育部主管)联合国家相关部委、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牵头发起“大学生就业创业万人工程”大型公益项目。
作为“大学生就业创业万人工程”大型公益项目的重点项目之一,“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于2012年4月24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正式启动。
大赛旨在落实国家民航强国战略和民航十二五规划,配合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实施,进一步促进中国民航行业文化建设,搭建国际空乘人力资源和专业技能交流平台,寻求空乘职业文化有效传播途径,造就航空运输企业形象展示新舞台,为民航选拔人才拓展新渠道,为大学生就业、择业提供新平台,由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国家教育部主管)发起并承办,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单位指导,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国家民航局主管)、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国家发改委主管)、中国就业促进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主办,中国联合国协会(国家外交部主管)、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文化部主管)中国服饰文化促进会(国家文化部主管)等数十家单位联合主办“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活动。 1、主 题: 放飞青春梦想 展现智慧人生
2、宗 旨:1)、助推中国民航强国战略,促进中国民航行业文化建设; 2)、拓展大学生就业渠道,选拔推荐优秀空乘人才;
3)、展示中国传统礼仪风彩,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4)、播撒爱心引导公益全民参与,宣传千年目标人类福祉计划。
二、大赛定位
(1)、中国富有独创性、代表性空乘职业选拔推介赛事; (2)、中国最具品牌美誉度和公信力的职业选拔推介赛事; (3)、中国最具社会和媒体影响力的职业选拔推介赛事; (4)、中国规模最宏大的关心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公益赛事。 三、组织机构
(一)、相关单位
◆指导单位:中华全国总工会等。
◆主办单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中国就业促
进会。
◆承办单位: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
◆协办单位:中国联合国协会、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中国服饰
文化促进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战略合作伙伴:联合国社经理事1类咨商—国际信息发展组织 ◆支持单位: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中国联合航空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博物馆 首都航空公司
上海航空公司 天津航空公司
河北航空公司 山东航空公司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航空公司
成都航空公司 深圳航空公司 厦门航空公司 春秋航空公司 奥凯航空公司 吉祥航空公司 新加坡航空公司等
(二)组委会成员
◆名誉主席:许嘉璐(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铁木尔•达瓦买提(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李 蒙(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总顾问: 辜胜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民建中央副主席、著名经济学家)
陈 健(前联合国副秘书长、中国联合国协会会长)
◆顾 问: 田鹤年(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
张富贵(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 银玉清(全国总工会副巡视员) 郑灿栋(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
张小安(中国联合国协会副会长兼总干事) 李和平(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秘书长) 于 雯(中国服饰文化促进会会长) 李 扬(中央政法委影视中心主任) 周福荣(中宣部学习出版社副社长) 张太旗(华夏银行工会副主席)
◆主 席: 魏振中(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秘书长)
◆副主席: 沈志群(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魏 滨(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会长)
◆总策划: 隆 晨 闵正道 张华夏
◆秘书长: 隆 晨(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常务副秘书长:郝玉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秘书长) ◆执行秘书长:闵正道(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副会长)
◆副秘书长:刘沛林(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传媒委员会副主任兼总干事) 贾合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飞行乘务员委员会总干事) 李 震(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秘书长)
谢亮宏(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组委会秘书长) ●支持媒体 ◆平面媒体: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人民日报社浙江分社 中国小康杂志·浙江站 浙江日报 浙江广播电视报 浙江法制报 浙江工报 浙江科技报 浙江市场导报 青年时报 今日早报 钱江晚报 都市快报 每日商报 杭州日报 东阳日报 温岭日报 宁波日报 金华晚报 东南商报 温州都市报 求贤招聘 ◆网络媒体:
央视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华网 中国网 中国广播网 中青网 凤凰网 新浪 搜狐 网易 腾讯 雅虎网 MSN 浙江在线 杭州网 湖州在线 宁波网 温州网 绍兴网 阿拉舟山网 ◆电视媒体:
浙江电视台、浙江移动电视台
◆广播媒体:
浙江台州电台 浙江电台·西湖之声 浙江电台·交通之声 浙江电台·浙江之声 杭州电台 ◆手机报媒体: 中国移动12580 大赛价值分析
传播效果:本次大赛全国预计有效受众将高达10亿人次;浙江赛区3000万人次。
1、电视媒体10家以上,预计全国受众人群将高达3.5亿人次;浙江赛区受众人群高达2000万人次。
◆ 凤凰卫视预计全国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亿人次。 ◆ 各省卫星电视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亿人次。
◆ 地方电视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5亿人次,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有效受众2000万人次。
2、全国平面媒体100家以上,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5000万人次,浙江赛区平面媒体10家以上,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500万人次。
◆ 全国报纸媒体70家, 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4000万人次;浙江赛区报纸媒体7家, 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400万人次。
◆ 全国杂志媒体30家, 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000万人次;浙江赛区杂志媒体3家, 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00万人次
3、、全国电台媒体20家以上,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2亿人次;浙江赛区电台2家以上,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500万人次。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1.5亿人次
◆地方广播电台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5000万人次;浙江广播电台、杭州广播电台2家以上,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500万人次。
4、全国网络媒体10家,预计有效受众人群将高达4亿人次。 大赛媒体价值分析
商业活动价值:全国超过6900万元人民币,浙江赛区超过1500万元。 1、全国媒体广告宣传价值4100万元人民币;浙江赛区广告宣传价值1000万元。
◆全国 电视:2000万元人民币 ◆ 报纸:300万元人民币 ◆ 杂志:100万元人民币 ◆广播:100万元人民币 ◆ 网络:1600万元人民币
◆浙江赛区 电视:700万元人民币 ◆ 报纸:100万元人民币 ◆ 杂志:50万元人民币 ◆广播:50万元人民币 ◆ 网络:100万元人民币
2、全国总决赛现场广告:1000万元人民币;浙江赛区总决赛现场广告:200万元。
3、全国大赛准空姐商业活动价值预计800~1000万元人民币;浙江赛区准空姐商业活动价值预计200万元人民币。
4、全国大赛冠军形象代言费500~600万元人民币;浙江赛区冠军形象代言费50万元。
大赛活动影响
作为一项全国性的空姐职业推介大赛,在全国率先将扩大就业引入到大型赛事活动中,具有极高的公众及媒体关注度,几百家媒体的高强度、全方位的立体参与,为企业品牌提供了一个极大的公关活动的舞台。与这一盛会合作必将对企业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提升。
奖项设置
1、冠、亚、季军奖 2、十佳大奖
最佳上镜奖 最佳才艺奖 最具活力奖 最受媒体欢迎奖 最佳才智奖 最佳仪表奖 最具潜质奖 最具魅力奖 最具人气奖 最具亲和力奖
唯一指定产品合作细则
◆浙江赛区指定用品招商项目等:(10-30万以上)
1.大赛指定餐饮单位(限餐饮酒店企业),本次大赛拟在决赛地选择三家餐饮酒店作为指定消费单位,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2.大赛指定下榻宾馆单位,本次大赛拟在决赛地选择三家宾馆酒店作为指定消费单位,并提供实际现金赞助餐饮住宿。
3.大赛指定选手培训基地,本次大赛拟在比赛地选择一家专业会所作为指定培训场地,届时选手将在此处做排练、训练,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4大赛选手指定服装提供商,本次大赛拟定服饰生产企业为大赛选手指定的服饰提供商,届时免费提供选手比赛时的展示服装,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5.大赛选手指定饰品提供商,本次大赛拟定饰品企业为大赛提供各类装饰品,供选手比赛时展示使用,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6.大赛指定选手用包,本次大赛拟定包具企业单位作为大赛选手指定用包提供商,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7.大赛指定选手用鞋,本次大赛拟定鞋具企业单位作为大赛指定选手用鞋提供商,届时提供选手比赛时展示用鞋,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8.大赛主持人指定专用服饰,本次大赛拟定企业为大赛主持人指定专用服饰,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9.大赛指定造型或形象顾问单位,本次大赛拟在决赛地市内选择一家专业造型或形象顾问单位作为指定造型或形象顾问单位,届时选手的造型及形象都由此单位负责,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10.大赛指定化妆品提供商,本次大赛拟定化妆品企业单位作为大赛唯一指定化妆品提供商,届时配合大赛所需化妆工作,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11.大赛指定外景拍摄地单位,本次大赛拟在比赛地选择一家旅游景区作为大赛唯一指定外景拍摄地,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12.大赛指定摄影单位,本次大赛拟定专业摄影单位作为大赛指定摄影,届时配合大赛所需的摄影工作,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13.大赛指定车辆使用提供商,本次大赛拟在决赛地选择车辆使用提供单位,具体需要多少辆车,根据各分赛区情况商定,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14.大赛指定通讯器材提供商,本次大赛拟定通讯器材企业为大赛指定通讯器材,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15.大赛指定电脑,本次大赛拟定电脑企业单位作为大赛指定电脑提供商,届时提供至少10台以上电脑等相关物品给评委等使用,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16.大赛指定鲜花提供商,本次大赛拟在决赛地选择一家鲜花企业单位作为大赛指定鲜花提供商,届时提供大赛所需的鲜花,包括各新闻发布会以及决赛颁奖晚会所需鲜花等,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17.大赛指定酒会,本次大赛拟在决赛地选择一家酒吧作为大赛指定酒会提供商,届时赞助大赛公关酒会,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18.大赛指定饮用水,本次大赛拟在决赛地选择一家饮用水企业单位作为大赛指定饮用水提供商,届时提供给选手、评委等,并提供实际现金合作。
◆荣誉回馈:
1、享有“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浙江赛区选拔赛唯一指定产品”或“唯一指定服务单位”的称号。
2、合作商标将称作××唯一指定产品或服务行业。
3、合作商作为唯一指定产品或服务企业出现在大赛的各类报道中。 4、合作商享有大赛组织的电视、报纸、杂志、媒体传播的权益;包括大赛的新闻宣传、决赛晚会、广告及公关活动。
5、合作商可以用大赛的名义,经主办方授权许可后自行组织相关的媒体品牌产品的包装、影视广告平面广告上使用。
6、赠送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门票5张。
7、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电视节目片尾出现企业鸣谢字幕。 8、浙江赛区会刊上提供1个版面的企业宣传介绍,并赠送会刊5本。
特别协办单位(单项冠名)合商确定合作总额:100万元人民币,超值回馈300万元
荣誉价值(包括企业及负责人荣誉、高级公关、提升人脉、公益慈善):50万 商业价值(包括媒体宣传、赛场广告、品牌推广、形象代言):200万 无形资产价值(包括商标、肖像、影像、产品推广、类别保护):50万 ◆冠名全称: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总决赛XXX杯最佳XXX大奖
1)、XXX杯最佳潜质奖 5名 2)、XXX杯最佳上镜奖 5名 3)、XXX杯最受媒体关注奖 5名 4)、XXX杯最佳亲和力奖 5名 5)、XXX杯最佳才艺奖 5名 6)、XXX杯最佳魅力奖 5名 7)、XXX杯最佳仪表奖 5名 8)、XXX杯最佳活力大奖 5名 9)、XXX杯最佳服务技能大奖 5名 10)、XXX杯最具人气大奖 5名 ◆基本回报
1、成为“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的特别协办单位,每一指定行业仅限一家合作企业;
2、单项奖合作企业将获得浙江赛区组委会授予的“×××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特别协办单位”荣誉证书和奖牌;
3、单项奖赞助企业负责人一人可以享受以下特殊礼遇:
(1)、以特邀嘉宾身份,获得与党政领导、文艺界名人合影留念的机会; (2)、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担任开奖及颁奖嘉宾。
4、单项奖合作企业可与组委会共同协商、策划,在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前,使用“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特别协办单位”统一名称举行一次服务社会、贡献社会为主题的大型社会公益慈善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跟踪报道;
5、在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期间,大赛向特别协办企业赠送总决赛门票
15张(含嘉宾券3张),晚会现场为特别协办企业开辟专区,组成企业方阵;
6、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结束后,组委会将收集本届大赛及单项奖合作企业在相关媒体上的报道,整理后提交特别协办企业存档收藏;
7、大赛门户网站将刊载合作企业产品及相关信息,包括图片和软文。 ◆无形资产回馈
1、商标使用权:享有“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特别协办单位”称号使用权一年(合作协议签定之日算起);
2、影像资料使用权:有权收集并使用与“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特别协办单位” 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
3、授权产品推广权:特别协办单位指定产品作为大赛授权产品,以“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特别协办单位”的名义,进行推广;
4、享有类别保护权:即特别协办企业为其行业内本次大赛的唯一合作单位。 ◆现场广告位及广告
可在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指定位置,乙方自行设计制作广告,其内容由组委会审定。
◆特殊回馈
1、浙江赛区总决赛现场可由特别协办单位与组委会协商定制评委桌广告位等;
2、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开场前,滚动播放特别协办单位广告宣传片(广告片由特别协办企业提供,内容须经组委会审核通过)。
◆现场产品
1、特别协办单位可在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按承办方的安排派发自己的产品、宣传资料或其它宣传品;
2、比赛现场可将产品与比赛设置相结合,更好地展示产品,传达产品信息。 ◆其他宣传实物
1、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结束后,将赛事过程的影像资料内容制作成DVD光盘赠送给企业
2、大赛组委会将制作大赛会刊,为特别协办单位在会刊中辟出“特别协办单位”专栏进行企业简介(1个版面),并可由特别协办企业挑选及使用广告宣传页进行广告宣传(不超过2个广告版面)。可赠送15本会刊给特别协办单位;
◆媒体回馈
1、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制作成电视节目。
2、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电视节目片尾出现特别协办单位鸣谢字幕;
3、有关媒体对大赛的软性报道均出现特别协办企业名称。
特别合作伙伴合商确定合作总额:人民币300万元,超值回馈600万元
荣誉价值(包括企业及负责人荣誉、高级公关、提升人脉、公益慈善):200万 商业价值(包括媒体宣传、赛场广告、品牌推广、形象代言):300万 无形资产价值(包括商标、肖像、影像、产品推广、类别保护):100万 ◆基本回馈
1、成为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的“特别合作伙伴”合作单位,每一指定行业仅限一家合作企业;
2、特别合作企业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授予的“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合作伙伴”荣誉证书和奖牌;
3、特别合作企业负责人一人担任组委会副秘书长; 4、特别合作企业负责人一人可以享受以下特殊顶级礼遇:
(1)、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并发表致辞,接受记者的访问;
(2)、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担任开奖及颁奖嘉宾。 5、若条件允许,组委会将在大赛期间邀请党政领导、文化界名人、娱乐界名人等嘉宾和媒体记者前往特别合作企业访问交流;
6、特别合作企业可与组委会共同协商、策划,在浙江赛区总决赛电视颁奖晚会前,使用“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合作伙伴”统一名称举行一次服务社会、贡献社会为主题的大型社会公益慈善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跟踪报道;
7、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期间,可安排提供特别合作企业(3人)的住宿;大赛向特别合作企业赠送总决赛门票25张(含嘉宾券5张),晚会现场为特别合作企业开辟专区,组成企业方阵;
8、特别合作企业可邀请获胜选手出席由其举行的各类公关、公益、促销活动;
9、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收集本届大赛及特别合作企业在相关媒体上的报道,整理后提交特别合作企业存档收藏;
10、大赛门户网站将刊载赞助企业产品及相关信息,包括图片和软文。 ◆无形资产回馈
1、商标使用权:享有“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合作伙伴”称号使用权一年;
2、影像资料使用权:有权收集并使用与“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
赛区合作伙伴” 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
3、授权产品推广权:特别合作企业指定产品作为大赛授权产品,以“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合作伙伴”的名义,进行推广;
4、享有类别保护权:即特别合作企业为其行业内本次大赛的唯一合作单位。 ◆现场广告位及广告背景
基本设置:浙江赛区总决赛电视颁奖晚会会场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指定位置,乙方自行设计制作大型背景板、场地条幅等宣传物,在显著位置设置特别合作企业广告标识,其内容由组委会审定。
◆特殊回馈
1、浙江赛区总决赛现场可由特别合作企业与组委会协商定制评委桌广告位等;
2、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开场前,滚动播放特别合作企业广告宣传片(广告片由特别合作企业提供,内容须经组委会审核通过)。
◆现场产品
1、特别合作企业可在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按承办方的安排派发自己的产品、宣传资料或其它宣传品;
2、比赛现场可将产品与比赛设置相结合,更好地展示产品,传达产品信息。 ◆其他宣传实物
1、大赛印制的所有会刊、请柬、记者手册、证照、门票、海报、节目单、纪念T恤、DVD等均标注特别合作企业指定广告标识;
2、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结束后,将以特别合作企业为主体,精心编排内容,制作成精美DVD光盘赠送给特别合作企业;
3、大赛为特别合作企业制作纪念性胸徽和广告T恤衫,上面印有大赛标志和特别合作企业指定广告标识,在大赛现场分发。
◆媒体回馈
1、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进行电视节目录制; 2、晚会主持人多次口头传播企业信息并公开致谢;
3、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电视节目片尾出现总企业鸣谢字幕; 4、有关媒体对大赛的软性报道均出现企业名称。
总冠名合商确定合作总额:人民币500万元,超值回馈:1000万元
荣誉价值(包括企业及负责人荣誉、高级公关、提升人脉、公益慈善):300万 商业价值(包括媒体宣传、赛场广告、品牌推广、形象代言):500万
无形资产价值(包括商标、肖像、影像、产品推广、类别保护):200万
◆基本回馈
1、“畅想”浙江——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总冠名权,在所有需要完整指称本赛事的场合使用统一名称“××杯”——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
2、享有全程协办单位称号。
3、总冠名企业将获得浙江赛区组委会授予的“××杯”——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协办单位”荣誉证书和奖牌。
4、总冠名企业负责人一人担任组委会副主席。
5、总冠名企业负责人一人可以享受以下特殊顶级礼遇:
a、以特邀嘉宾身份,获得与党政领导、文艺界名人合影留念的机会; b、以特邀嘉宾身份,参加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担任开奖及颁奖嘉宾,并发表致辞。
6、若条件允许,组委会将在大赛期间邀请党政领导、文化界名人、娱乐界名人等嘉宾和媒体记者前往总冠名企业访问交流;
7、总冠名企业可与浙江赛区组委会共同协商、策划,在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前,举行一次服务社会、贡献社会为主题的大型社会公益慈善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跟踪报道;
8、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期间,可安排提供总冠名企业(5人)的食宿;组委会向总冠名企业赠送总决赛门票30张(含嘉宾券5张),晚会现场为总冠名企业开辟专区,组成企业方阵;
9、总冠名企业可和组委会共同协商、策划,将合作单位指定产品融入比赛中,由选手进行充分展示,更好地展示企业产品风采,增加传播效果;
10、总冠名企业享有挑选本届大赛冠、亚、季军或“十佳选手”作为品牌形象或广告代言人的优先权;
11、大赛门户网站将适当介绍总冠名企业产品及相关信息,包括图片及软文。 ◆无形资产回馈
1、商标使用权:享有“××杯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 商标使用权一年(合同签定之日算起);
2、冠军肖像使用权:享有“××杯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 冠军肖像的使用权一年(与冠军签定合同之日算起);
3、影像资料使用权:有权收集并使用与“××杯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相关的影像资料(包括比赛、商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可用于企业或产品宣传);
4、授权产品推广权:总冠名企业指定产品作为大赛授权产品,以“××杯爱在蓝天国际空姐推介大赛浙江赛区”总冠名企业”的名义,进行推广;
5、享有类别保护权:即总冠名企业为其行业内本次大赛的唯一合作单位。 ◆现场广告位及广告背景
基本设置:浙江赛区复赛现场和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会场设置大型背景板、场地条幅等宣传物,在显著位置设置总冠名企业广告标识。
◆特殊回馈
1、比赛现场的广告位及广告背景, 可由总冠名企业与组委会协商定制(例:实物产品展示、评委桌广告位等);
2、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开场前,滚动播放总冠名单位广告宣传片(广告片由总冠名单位提供,内容须经组委会审核通过)。
◆现场产品
1、总冠名企业可在浙江赛区复赛、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按承办方的安排派发自己的产品、宣传资料或其它宣传品;
2、比赛现场可将产品与比赛设置相结合,更好地展示产品,传达产品信息。 ◆其他宣传实物
1、大赛印制的所有会刊、请柬、记者手册、证照、门票、海报、节目单、纪念T恤、DVD等均标注总冠名企业指定广告标识;
2、大赛结束后,将以总冠名企业为主体,精心编排内容,制作成精美DVD光盘赠送给总冠名企业;
3、浙江赛区组委会将制作大赛会刊,为总冠名企业在会刊中辟出“总冠名”专栏进行企业简介(不超过4个全版版面);内容由乙方自行设计,甲方审查后确定。可赠送30本会刊给企业;
4、浙江赛区特别为总冠名企业制作纪念性胸徽和广告T恤衫,上面印有大赛标志和总冠名企业指定广告标识,在大赛现场分发。
◆媒体回馈
1、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进行电视节目录制; 2、晚会主持人多次口头传播企业冠名信息并公开致谢;
3、浙江赛区总决赛颁奖晚会电视节目片尾出现总冠名企业鸣谢字幕; 4、有关媒体对大赛的软性报道均出现总冠名企业名称。
本方案为招商方案,具体回馈以合作协议为准。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邮箱:
组委会招商组电话:0571-8160 6633 (袁助理) 网 址:大赛官方网站www.kjtjds.com/zhejiang 组委会邮箱:156821046@qq.com 组委会指定账号: 开户行:
浙江赛区组委会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35号(开元路口)涌金广场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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