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岗前培训制度
岗前培训的目的是使每位新入院的职工能尽快适应医院的工作环境,帮助他们了解医院,熟悉岗位,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更快更好地胜任未来的工作。
第一条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医院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不得上岗。详尽实施办法依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岗前教育的时间、形式、内容:
岗前培训大凡定于每月进行一次,采取集中培训与试用期教育相结合,集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详尽内容包括:
1、岗前培训的严重性,教育新入院人员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医院职工。 2、医院基本概况,劳动纪律教育,医院的院纪院规。 3、医院行风建设、医德规范教育,培养清廉从医的责任意识。
4、医疗管理办法,医疗卫生工作概况,执业医师法释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病案书写规范等,进行医务人员岗位职责、医院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措施,职工外出进修学习规定等教育。
5、护理工作制度,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医护沟通、医患沟通及其技巧。 6、医院继续教育制度及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等。 7、传染病知识教育。
8、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基本知识。 9、法制教育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条培训办法及要求:
研究生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后,由组织人事人事科提供名单,医教科负责组织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参加集中培训的新上岗职工,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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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自学,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培训,试用期满后作出评价,签署意见,合格后上报组织人事科,并在医教科备案。
第四条医教科、组织人事科应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并对每一位学员进行培训评定。
第五条岗前培训由医教科、组织人事科详尽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详尽学习日程,并组织考试。
第六条各部门的岗前培训负责人必须是各相关科室科长、主任。业务学习制度
(一)科室内坚持每月二次业务学习,详尽时间为每月1号、28号,内容自定。
(二)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要设登记。
(三)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以此作为继续教育学分的依据。 (四)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和“三基”等内容出题,考试成绩记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严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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