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规则的区分: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的应用1
杨高举,王征兵,杨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杨陵(712100)
E-mail:ygaoju@yahoo.com.cn
摘 要:“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实质上表明国法和家规是相互区分的,二者所代表的是不同层次的“规则”。马克思有关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社会发展理论为制度的分层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框架。在这一理论框架下,本文将宏观层面的制度和微观层面的规则区分开来,并进一步讨论了这种分层的优点和二者演进规律的异同。 关键词:制度,规则,马克思,社会发展
1. 引言
人们对制度的关注源起于制度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即早先经济学的研究大都暗含了制度是既定不变的外生变量前提,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才逐渐发现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大概和主流经济学长期埋头于研究资本主义内部经济的运行,没有跳出既有的社会历史局限进行更广义的探索有关。“西方主流经济学过去的传统是将市场经济制度看成是一个既定的前提,其研究主题是在这一既定的制度框架内的资源配置效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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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人们发现制度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诺斯曾说:“经济史在极
大程度上是一个关于未能产生可以引发持续经济增长的…一套经济规则(及其执行)的诸多经济的故事。经济史及经济发展的中心议题是解释能够创造一种可以引发持续的生产率提高的经济环境的政治与经济制度的演进。”3
然而考察一下制度经济学家们的研究便会发现,制度似乎是一个无所不包的“万花筒”——一切大至国家层面的政治经济体制小到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都可以囊括其中而冠以制度之名,但实际上二者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其差别正如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之间的差别那样大。于是制度是否可以分层以及如何分层的问题便有了探讨的必要。本文以下部分在述评有关制度分层(分类)研究的基础上(第一部分),尝试以马克思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社会发展理论对制度的分层研究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并进一步讨论了这种分层的优点和二者演进规律异同(第三部分),最后进行了总结。
2. 制度分类的研究
对制度的研究,始于以凡勃伦(Thostein Veblem)、康芒斯(John Commons)为代表的旧制度主义,其后继起的是以科斯(Ronald·H· Coase)和诺斯(Douglas·C·Nort)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对制度的研究也随着研究队伍的不断壮大而深入丰富起来,积累的文献数量可汗牛充栋、数不胜数,经典之作有科斯(1960)和诺斯(1971)等。国内一些学者的研究也很有代表性,如黄少安(1999)、张宇燕(1992、1993)、汪丁丁(2003、2004)等。这些论著更多关心的是制度的定义(诺斯(李志宏译),2006)制度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孙祁祥,1997)以及制度自身的演化规律(杨瑞龙,1994;章华、金雪军,2005)。而对制度是否可分层(分类)以及如何分层的关注则相对较少。诺斯(Douglas·C·North,1971)将制
本课题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70273035,主持人:王征兵)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课题(编号:NCET-05-0859)的资助。 2
汪立鑫.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比较[J].经济学家.2002,1:89。 3
[美] 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李志宏译) [J].东南学术,2006,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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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分成两个层次:“基础性制度安排(Fundament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和“第二级制度安排(Secondary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这实际上是从制度的根本和非根本意义上所作的层次性划分。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对企业制度结构作了“一般条款”和“具体细则”的层次性划分。4诺斯(Douglas-North,2005)对制度分层有如下新的论述:
“制度由正式制度(Formal rules)、非正式约束(Informal constraints)以及它们的实施机制(Enforcement mechanism)组成。正式规则主要是指那些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非正式约束主要是指传统习俗、行为守则以及行为规范;而实施既包括第一方实施(因为信赖制度而自觉遵守制度的一方人),也包括第二方实施(一方对另一方的报复),还有第三方实施(包括制度制定方以及警察、军队等的强制干预)。”5
可见诺斯从规则的正式性角度对制度进行了区分,并将制度的实施机制也作为制度的一个层次单列出来。但是这种单列可能仅在研究什么样的实施机制更有效率时才有意义。因为制度或规则本身就包含了实施机制,停留在纸上不能付诸实施的制度或规则对人的行为没有影响力,从而是没有意义的。黄少安(1995)以“经济制度”为基础,将经济制度区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是生产资料或生产要素所有制;第二层是产权制度;第三层是资源配置调节机制。他认为这是一种基于现实且具有一般性的分层方法。仔细考察便发现,这种划分不是很明晰,后两层次一定程度上都含有第一层的内容,而且第三层又含有第二层的内容:全社会范围内总体的产权制度或安排显然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本身,因为它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规定何人以何种方式拥有何物的安排;资源配置调节机制,当是指经济体制,而无论是市场经济体制还是计划经济体制,都离不开产权和所有制的问题,宏观层面的资源配置及其调节机制实际上就是所有制和产权安排的问题。可见这种划分实际上面临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制度安排混同的困局。另一篇对制度进行分类研究的重要文献是张旭昆(2002)的研究。他认为制度是关于人们(个人及组织)行为的规则,是关于人们权力、义务和禁忌的规定,即制度是对人们行为及权利边界的界定。在此定义的基础上,他对制度进行了如下分层:6
法律法令法规政策——制度Ⅰ
社会 非政府组织制订的规则及契约 正式规则
规则 强制性习俗 制度Ⅱ 非强制性社会规则 非正式规则
制度Ⅲ 个体 流行的个体规则(非强制性习俗和时尚) 制度Ⅳ 规则 纯粹或独特的个体规则(个体规定和个体习惯) 图1 制度的分层
这一分层方式尽管很详细,却将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每一个社会都必然面临的最基本制度排除在了制度的大门之外,或者在作者的思想中是将之作为暗含的前提的,只是(也过多)强调了具体所有制下的制度或规则问题,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嫌。
可见对于制度分层(类)的研究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和必要性。我们在下文尝试以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为基础将,制度区分为宏观层面的制度和微观层面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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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R·科斯 企业的性质《企业、市场与法律(文集) [C ]上海:三联书店, 1990,转引自黄少安(1999): 60。 [美] 道格拉斯·C·诺斯.不确定性世界的企业领导(李游游、郑兴译)[J].经济学家.2006,4:67。 6
张旭昆. 制度的定义与分类[J]浙江社会科学.2002,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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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克思理论在制度与规则区分中的应用
有关马克思理论和制度理论的关系,诺斯曾说:“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 7新制度经济学当代重要代表人物缪尔达尔指出:“当人们不得不把马克思当作经济科学发展史上伟大的经典作家之一看待的时候…是基于开创制度经济学方面的成果”。8的确,马克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是迄今少有的、包括了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以及一个蕴涵着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矛盾运动状况的生产力在内的宏大理论体系(王小映,2001)。马克思用生产关系、生产力及二者的互动关系来解释社会变迁过程。在马克思那里,产权和生产关系是交错使用的两个“近意词”甚至“同意词”,并将之定义为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现代人所称的社会制度。马克思的生产力表示的是人和自然在商品和服务生产过程中具有的关系,在这一概念中包括了技术、资源供给、工作习惯和教育。在制度既定的条件下,人类生存的天性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指出,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现行的社会制度会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此时,现行的社会制度会因人们的各种利益追求努力(包括冲突、反抗、革命等)而崩溃,新的制度会随着旧制度的消亡而被创立。新的制度会促进经济发展,但同样会在将来被更新的制度所取代。这一循环往复进行,直到最后阶段的实现(斯韦托扎尔·平乔维奇(中译本),1999)。在论述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及二者的关系时马克思写道: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方式的一定发展阶段想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关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坚立其上并有一定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与现存的财产关系发生矛盾。这些财产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变革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9
可见,马克思认为由人们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的人与人之间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生产关系,其总和构成的一整套国家层面与表现为政治经济体制、法律的规范体系,决定了全社会范围内生产什么、为谁生产、如何生产以及如何分配的问题。我们将这一层面的规范体系定义为制度,其本质特征是规范群体(各种阶层、团体和组织)在国家社会中的相对地位和相互关系;同时,将规范、调整群体内部个体之间各种关系的“规章制度”定义为规则,以和制度相区分。和制度相比,规则主要在微观层面,如在家庭、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内部起作用。人们常说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正好反映了制度和规则的差别。
将以上重新释义的制度和规则同马克思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对应,便发现制度决定或包含生产关系,而规则调整或决定生产力。前者由制度新的释义即可说明,而后者的解释则要从生产力的含义入手。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它“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它表示的是人和自然在生产商品和服务过程中具有的关系”。10而规则通过调整微观层面里群体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有效降低交易过程因信息不完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性)而产生的各种交易成本,使社会生产活动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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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4:68。
缪尔达尔.《反潮流:经济学批判论文集》[M].商务印书馆,1992: 248。 9
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十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11月第1版:8-9。 10
出处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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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改善人和自然因资源稀缺引发的矛盾,这些正是生产力的内容。
4. 制度与规则区分的进一步讨论
由以上论述,我们将国家层面的决定、影响经济运行定义为制度,而更微观范畴的则不妨称为规则,即按流行的说法:游戏规则。制度的“好”与“坏”或者优良与否关涉到采用该制度的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前景;而规则不过是在制度既定的背景之下对小范围内各种利益关系的微调,它不可能超出制度所限定的范围。可见,二者具有明显的不同,但也有相通的性质:对各种利益关系的规范和调整,即和经济的紧密联系,抛开这一点无论谈制度还是规则都是没有意义的。另外,规则和制度的改进都是一种纯粹的“帕累托改进”,即没有使任何一个人的境况变坏的 情况下使部分人的福利增加。中国农村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便是制度和规则改进的帕累托效应的极好例证。11
尽管制度和规则的区分是必要的,但这并不能回答这样的问题:制度和规则是如何演进的,二者的演进是否遵循相同的模式?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从制度、规则与经济的关系入手。制度和规则调整、规范各种经济利益关系,而经济利益的体现是一个个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经济理性人”的利益需求,如果他们发现现有制度、规则的存在妨碍其利益的最大化甚至使其利益受到了侵害,或者存在获取更多利益的潜在空间,那么从长期来看,在人们会寻求制度和规则的改变,如果这种寻求改变的人足够多、力量足够大(即经过充分博弈),制度和规则的改变就在所难免了(当然其改变不是没有成本的)。12由此可以看到,制度或规则本身不会自我演进,其推动力是背后人是各种利益变动和冲突,因而说“制度是博弈的结果”13是有道理的。
进一步的问题是,制度的改变是否会跳跃式前进。14历史和现实的观察给予的回答似乎是不会,否则在奴隶制结束以后,为什么没有直接出现一种人雇佣人进行生产的制度,为什么以高度理想化而鼓舞人心而著称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不能直接在各国实现,各前社会主义国家不得不在难以为继的情况下进行改革?然而,我们也可以从历史和现实中找到制度或规则被“跨越”的例子,比如美国便是一个在奴隶制后直接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前例表明制度的演进是受到某些条件的限制的,而且(也因而)这种演进是具有规律性的,人们不能够随意地改变、设置它,如果人们违反这一点,必然要自尝由此结出的苦果。那么这种限制约束制度和规则演进的条件是什么?最根本的一点是因为“人们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即生产力的约束。“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5生产力水平不可能是跳跃式发展的,受其约束的制度自然也如此。其次是人的认识能力局限性,这仍需回到制度、规则和经济的联系中才能说明。前面讲到,如果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经济理性人”不满于目前的制度和规则安排对其约束,则会寻求制度和规则的改变。但作为现实世界中“有限理性”的人,其认识能力会因信息不对称和非完备性而
对中国改革的更深入探讨可参见:李培林.中国改革的“特色”.载《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5-58。 12
这就是林毅夫所说的制度的“诱致变迁”,即“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施”。见: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载《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4:384。 13
黎秀蓉.制度是博弈的结果[J].制度经济研究.第三辑2004,5.74-94。 14
跳跃前进的问题暗含了各种具体制度形式的出现是连续的也是有先后顺序的假定。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必然经历从高到低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从现实的观察发现即使不论及最后两个社会,前三者自发演进也是连续且有序的。 15
出处同脚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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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局限性,“我们也许知道该走向何处,但多数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如何到达那里。通向成功的药方并不是现成的”。16因而在寻求新的制度时,必然受到其认识能力局限的约束,同时已存在的他(她)意图改变的制度和规则很可能会对他(她)有影响,因为其目的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制度和规则进行改造以符合自己的利益诉求(规则也遵循同样的逻辑演进)。这种影响表现之一便是制度路径依赖性;后例表明,但这并不必然表示人们不能在对制度或规则的发展规律有较充分的认识后,按照自己的理解对制度或规则进行设定、修改,从而可能使制度或规则“跳跃前进”(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强制变迁)。但这种“跳跃前进”是受制度演进规律性制约的,人们不能随意地“跳跃前进”。17
生产力水平和认识能力的局限是制度和规则共同的约束条件,更进一步的分析可发现二者的差异性(也是区分二者的重要理由)。制度是国家层面的“规则”,其最关键的莫过于所有制形式,它规定了在一个国家中哪些人以怎样的方式拥有哪些资源。由前文的分析可知制度和马克思所讲的生产关系本质上是相通的,因而制度演进的最根本的约束条件是生产力水平。这解释了为什么制度不会跳跃前进。此外,制度在取决于生产力水平的同时,又会反作用于生产力,但这种反作用力不可能超越前面的决定作用。18那么,涉及微观层面的规则的演进受到那些特殊的影响呢?正如微观经济运行要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一样,规则作为调整微观层面经济利益关系的安排,要受到制度这一涉及所有制形式的“规则”的约束和影响,从而可以观察到封建制下采用庄园制而资本主义采用公司制进行生产,而无论是奴隶还是奴隶主都不太可能想到采用雇佣制的形式进行二者的协调生产或市场交换的方式互通有无。其次,规则的形成与演化又要受到特定的地理、文化、习俗的影响,比如在英国人们靠左行车,而在中国相反。
5. 小结
本文采用马克思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社会发展理论,将制度和规则进行了区分。我们认为这种分层方法首先具有简明性的特点,制度对应于宏观层面对群体行为和关系的调整、规范;规则是对微观层面的群体内部个体行为、权利及相互关系的约束和调节。这样的区分简单明了、易于操作。其二是避免了分层中的混同和疏漏,通过这一划分,黄少安(1995)所讨论的所有制、产权制度(宏观意义)、资源配置及调节(经济体制)和张旭昆(2002)的制度Ι都可归入宏观层次的制度,而个体规则以及非政府组织制订的规则(张旭昆,2002)等可归入微观的规则,这样便实现“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对这一区分法最有挑战的反驳便是:如果宏观层面对群体行为和权利进行调整、规范的是制度,而对微观层面里群体内部的个体行为、权利及相互关系的约束和调节的是规则,那么现实中调整、规范个体和群体之间权责利关系的应归入制度还是规则?我们认为应归入规则。因为个体和群体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所有制这一类国家层面的内容,19不用也不必改动制度或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内便可由规则加以调整。另外需说明的是,制度和规则的区分不是绝对非此即彼、具有严格限定的界限的,而是相对的,二者之间有很多的中间地带。20
约翰·麦克米兰.避免自负及给改革者的其他教训.载吴敬琏主编《比较》第15辑..北京:中信出版社:33。 这实际上是马克思哲学中意识的作用和反作用的问题,在此不作过多讨论。 18
这正是社会主义不得不中途改革的根本原因,可惜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客们”从来没有真正弄明白这一点。 19
此处个体是指其行为没有群体代表性,即只表现为其自身的活动及影响,而不是他所属群体的共同行动的一部分,比如一个工人对企业的工伤索赔是个体行为,但他参与罢工就涉及到劳资矛盾,属于群体行为。 20
这涉及到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哲学问题,这里不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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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R.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J]. 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3 ,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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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scrimination of Institution and rule : a application of
Marx’s society development theory
Yang Gaoju, Wang Zhengbin, Yang Ting
Northwest A&F University, Yangling, Shanxi (712100)
Abstract
Every state has it’s owned law of the land, the family also has it’s rule, this indicated institution and rule are mutually different, what the two represents is the different level of \"the rule\"。The social development theory of Marx about productivity-productive relations has provided a very good theory frame for the analysis the lamination of institution。Under the frame, this article differentiates the macroscopic institution and the microscopic rule, furthermore, we discussed the merit of this kind of lamination and the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of their evolution. Keywords: Institution; Rule; Marx; Social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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