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0年专精特新“⼩巨⼈”企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推荐时间推荐单位(盖章)⼯业和信息化部制填报说明
⼀、本申请书第⼀⾄第五部分由申请专精特新“⼩巨⼈”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填写。第六部分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产建设兵团中⼩企业主管部门(简称省级中⼩企业主管部门)。
三、申请企业填写主导产品时应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产品分类⽬录》中的产品分类或⾏业分类惯例。
四、申请企业须根据本通知列明的申请条件,上传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涉密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
五、省级中⼩企业主管部门通过“专精特新”中⼩企业在线报送系统,打印(A4纸双⾯印刷)和审核。纸质材料应与在线填报材料⼀致。
七、省级中⼩企业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第六部分所列初核指标,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进⾏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1按照《国民经济⾏业分类(GB/T 4754-2017)》的⼤类⾏业填写所属⾏业。
2对照《统计⽤产品分类⽬录》,填写产品对应的第四级或第五级产品类别名称,并填写对应的8位或10 位数字代码。⽆法按该⽬录分类的,可按⾏业惯例分类。如是新产品请标明。
3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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