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省级示范幼儿园
园长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宣字[2013]6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2.20 【实施日期】2013.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洪教宣字〔2013〕6号)
有关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省级示范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培训班的通知》(赣教师函〔201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落实好参训人员,准时参训。
请各有关县(区)幼儿园将参训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或电子邮箱),于2月23日之前上报至市教育局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莫娓,电话:839870,邮箱:309717439@qq.com 附件:
1.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培训班南昌市参训名单 1 / 2
2.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培训班的通知》(略)
南昌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0日
附件1:
省级示范幼儿园(33所)
所在区 单位名称 八一保育院 省第二保育院 东湖区 省直属机关保育院 保育院 保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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