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设备
共壹个标段:垂直客梯21台(有机房电梯);
二、投标要求
(一)垂直客梯:
设备用途:有机房垂直客梯、有机房垂直消防电梯
每台电梯要求载重:800kg。 每台电梯要求预留装修重量:200kg。 梯速:1. 75m/s。 详细参数:
注:此设计尺寸仅作为招标参考,具体以土建图纸尺寸为准。 防撞:红外光幕,不小于120束。
供电电源:电源动力380V,50HZ,三相五制。照明220V,50HZ。
噪音:运行时轿厢内噪音≤55dB(A);开、关门噪音≤65dB(A);机房噪音≤80dB(A)
控制:并联控制及集选控制。
操作方式:自动控制并带有司机功能。 电梯基站:位置可调,具有基站延时返回功能。
拖动系统:32位全电脑控制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 开门方式:中分式(CO)。 门机系统:永磁同步变频门机 门保护方式:光幕
开门尺寸:(宽×高):不小于800×2100,投标人提供最大开门尺寸。 轿厢尺寸:高度2500 mm。
厢顶:要配备轴流风机及安全紧急出口,并要预留电梯专用空调的进出风口。 轿厢轿壁,轿门:采用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踢脚板:采用发纹不锈钢。 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 导轨:T89/B(13kg/m)
轿厢信号装置:采用数字点阵式楼层指示器和动态运行方向指示器,隐蔽型对讲。
层门信号装置:设有采用数字点阵式楼层指示器和动态运行方向指示器。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
面板:不锈钢轻触按钮。
厅门,轿门:采用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曵引媒介:钢丝绳驱动,主钢丝绳∮10
安全功能要求(必须包含但不限于):自动修正平层运行,马达过热保护,电源相位故障监测,复位运行功能,驱动运行时间监测,轿门自动紧锁,轿门安全保护,轿门位置开关,轿厢急停开关(曳引机、轿顶、底坑),安全钳安全开关,限速器安全开关,限速器检测装置,电梯主开关和主保险,轿厢照明主开关和主保险,厅站防止门开开关,消防迫降功能,电梯消防员操作运行,电梯校正运行,
紧急备用轿厢照明(独立照明),紧急备用电池供电(供紧急照明、警铃)。
标准功能要求(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全集选、不同的载重及梯速将配备相应负荷能力的曳引机,轿顶与设备检修,自动再平层,司机功能,防捣乱功能,设置独立的厅、轿门时间,照明及风扇开关控制(手动及自动),满载不停梯,强迫关门,急停操作,超载不启动(含警示灯及蜂鸣器),具备无障碍电梯功能,光幕门保护,开关门按钮,厅及桥厢方向灯,厅和轿厢呼梯/登记,厅数字式位置指示器,轿厢警铃,轿厢数字式位置指示器,远程监视接口准备,停梯,涨紧装置开关,BA信号接口,要免费开放电梯控制协议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配合为智能化实现视频监控摄像头、视频发布系统液晶屏功能及一卡通功能等。
(二)对投标人的相关要求
1.产品制造商必须取得ISO9001,ISO14001,1S018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复印件。
2. 投标设备的制造、安装与验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中标人所供产品在通过淮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后方可视为合格。
3.投标人必须为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或生产制造商直接投标。
4. 投标人应提供较为成熟稳定、技术性能先进的电梯产品。 5. 投标人的电梯系统应满足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
6. 中标人全面负责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交“钥匙”工程),且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应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
7. 电梯质量保证期:自买方拿到电梯运营证之日起的24个月。
8.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0分钟內到达现场,无偿给予修理或更换,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无法及时修复的,给予书面说明。
9.电梯免费维保期:自买方拿到电梯运营证之日起24个月,中标人在免保期内应至少每半个月对电梯全面维护,更换已损耗的部件,并提供维保记录。
10. 中标人所有进口件必须提供原产地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11. 中标人免费为买方培训设备操作人员。
12. 质量保证期满后,中标人有长期为买方提供备品、备件及优惠服务的义务。
13. 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费及验收等各项费用(不含安装过程监理费用)。
14. 中标人负责电梯运至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费,卸车费、杂费等。
15. 中标人电梯生产制造周期不超过2个月,安装完毕并通过淮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的时间应不超过1个月。 16.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时商定。
17. 中标人在三日内到买方领取全套电梯井道结构图纸,根据买方图纸一周内向买方提供营业设计图纸,经双方对营业设计图纸确认无误后方可生产。 18.其它事项在合同签定时商定。
(三)执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投标人对投标范围内设计、制造、技术服务、性能考核及整套设备的系统性、完整性、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负责。所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电梯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储存、验收应符合下列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有效版本要求,但不限于此:
GB7588-2003 GB/T 10058-2009 GB/T 10059-2009 GB 10060-1993 GB/T 7024-2008 GB/T 7025.1-2008 Ⅲ类电梯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技术条件 电梯试验方法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Ⅰ、Ⅱ、GB/T 7025.2-2008 GB/T 7025.3-2008 GB/T 13435-1992 GB 8903-2005 GB/T 12974-1991 GB 50310-2002 JG/T 5072.1-1996 JG/T 5072.2-1996 JG/T 5072.3-1996 JG 5009-92 YB/T 5198-2004 GA 109-1995 YB/T 157-1999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2部分:Ⅳ类电梯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3部分:Ⅴ类电梯 电梯曳引机 电梯用钢丝绳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梯T型导轨 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 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 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 电梯钢丝绳用钢丝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 电梯导轨用热轧型钢 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5013-2008 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第5部分:电梯电缆 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第GB/T 5023-2008 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第6部分:电梯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第7部分:2 芯或多芯屏蔽和非屏蔽软电缆 GB 17907-2010 GB/T 18775-2009 JG/T 5009-1992 JG/T 5010-1992 机械式停车设备 通用安全要求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 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 住宅电梯的配置及选择 (四)供货范围
卖方基本工作范围为提供结构、机械和电气系统等,以组成一个功能完整的电梯设备装置。包括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涂装、包装、运输以及从施工到运行全过程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等。
以下为卖方必须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服务:
(1) 电梯,包括主体设备、随机备件、二年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详细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涂装、包装、交付;
(2) 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及保险; (3) 相关技术资料; (4) 培训; (5) 技术服务; (6) 安装、调试及取证;
(7) 售后服务及投标书中要求卖方提供的其它相关服务。 (五)技术资料
投标人对所供的设备应逐项予以说明,包括功能组成、特点、技术性能、有关参数等。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供货范围、主要外购件清单、价格、制造商及产地。
1. 随投标书提供的技术资料:
(1)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材质和技术经济指标; (2)设备的详细技术说明; (3)详细制造方案;
(4)备品备件和消耗件一览表; (5)与本技术规定的偏离; (6)产品的型式试验和检测报告; 2.合同生效后卖方提交的技术资料
合同生效后卖方提交的技术资料除双方约定的份数外均向买方提供一式2份,具体交付时间除特殊规定外,其它经双方协商后,在签订合同时确定。应提供但限于以下技术文件:
(1) 系统总图、基础条件图、外形图; (2) 设备的详细技术说明及要求; (3) 设备管路图;
(4) 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 (5) 所有设备的技术参数;
(6) 详细的电气系统图和控制原理图技术参数和图纸; (7) 全套设备平面、立面布置图; (8) 设备安装技术说明书; (9) 操作和维护手册及培训手册; (10)设备的样本说明书;
(11)设备供货清单及设备装箱清单; (12)随机备件清单; (13)二年备品备件清单; (14)专用工具清单;
(15)外购设备和主要材料的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书原件,产品合格证,及相
关制造安 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16)出厂试验数据; (17)接线图。 (六)技术服务
1. 技术服务将作为供货内容的一部分,包括安装、调试、试生产验收、培训买方技术人员和其他技术服务。
2. 卖方须在投标时提供技术服务的详细内容和详细报价。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检验、培训等费用,价格计入投标总价。 3. 安装、调试和培训。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派出合格的专业人员在买方的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以及对买方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和操作的技术培训。
(七)交货及安装调试 1. 设备交货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交货期:合同签订时商定。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自交货后,设备之所有权转移给需方(买方) 交货要求:设备包装需要与设备清单相符,以便进行验收。
货到交货地点后由双方人员共同点件验收,若系卖方的责任造成的破损、缺件、
不符合合同要求,卖方应立即予以调换或补齐。
2. 运输由卖方提供,运费及相关费用单独报价,计入合同总价中。 所有部件应加以固定并有防雨、防潮、防振措施,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坏。 所有设备在发运后并不意味着卖方的责任的解除,卖方对其设备的责任将维持到买方同意完全接受为止。 3. 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1)设备现场安装时,卖方应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工作。
(2)设备试运行前,卖方向用户提出负荷试运行方案,由用户负责组织实施,卖方派人参加。
(3)试车:试运行期间,卖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负荷试车连续运行72小时无故障, 并能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 (八)性能考核和最终验收
1. 在装置建成投产后,应在设计工况条件下进行考核运行,用户提前通知卖方,并在卖方有人参加的条件下,按照规定的参数进行考核运行72小时,符合要求后,正式验收。
2. 性能考核的结果应做出记录,并在考核完成后的4天内,由双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3. 卖方在设备性能考核前,提供性能考核计划表,性能考核应在第一次投料全负荷连续稳定运转后1个月内完成。
4. 如果规定的保证值,在性能考核期间顺利达到,则双方代表应在4天内签署卖方准备的合同装置验收证明书一式4份,此时,认为设备已通过验收。
5. 中标者负责本机的安装、试验,验收工作,直至交钥匙竣工投产。
设备安装完毕后,根据由买、卖双方共同确认的试车大纲进行;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10085的规定;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安装完毕的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它设置;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齐全,位置正确,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1)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器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式实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2)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安装自检记录;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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