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提高安全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条例及《XXXXXXX集团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规定,结合XXXXXXXXXXXXX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3 定义
“四新”指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4 职责
4.1XXXXXXX公司本部
4.1.1提出XXXXXXX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4.1.2XXXXXXX公司各部、车间应定期识别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并报安全环保部汇总。
4.1.3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汇总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建立XXXXXXX公司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并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完成情况监督检查。
4.1.4XXX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审核、管理。 4.2各单位
4.2.1按照XXXXXXX公司工作部署,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4.2.2根据本制度,各单位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组织落实。
5 核心要求
5.1XXXXXXX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
5.1.1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5.1.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的规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的学习和再培训。
5.1.1.2XXXXXXX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外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证及再教育。
5.1.2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5.1.2.1新聘用员工培训教育
a)新聘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进行公司级培训。经公司级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开具培训合格介绍单到各部、车间。
b) 各部、车间根据培训合格介绍单,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配上岗。
5.1.2.2外来实习和代培人员培训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管理,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1.2.3“转岗”“复工”安全培训教育。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转岗)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复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离岗1年以下,视其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2XXXXXXX公司对各单位监督检查要求
5.2.1各单位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程制度考试情况应及时录入档案。
5.2.2各单位应对新聘用员工实行厂、车间(站、所)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2.3新上岗(包括转岗、复岗)员工必须经过下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a)运行人员(含调度、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生产规程制度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
b)检修、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检修、试验规程学习和跟班实
习。
c)直接从事生产作业和操作人员,必须经监护作业、操作,通过综合测评合格后,方可工作。
5.2.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5.2.4.1从事电工、行车工、起重工、司炉工、电(气)焊工、叉车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学习与安全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定期复审)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5.2.4.2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培训工作根据集团、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由XXXXXXX公司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开展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参加培训。
5.2.4.3特种作业人员按计划参加学习、培训、复审,未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复审者不得上岗作业。
5.2.5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投产以前,应及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岗位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6在岗员工培训
5.2.6.1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培训活动。
5.2.6.2所有员工应每年进行一次触电现场急救培训,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所有员工应掌握应急救护、逃生方式和应急装备的使用方法。
5.2.6.3从事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管理、使用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掌握危险化学物品性质、有关技术要求、安全使用方法及事故应急处理。
5.2.6.4设备更新、改造等过程中,应对有关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掌握其更新、改造后设备安全技术特性、操作方法和事故应急处理。
5.2.6.5遵守国家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排从事安全管理岗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5.2.6.6新任命的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经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及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由上级管理部门组织对其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补考。各级管理人员参加生产培训中,应包含安全方面内容。
5.2.6.7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文件公布有资格人员名单。年度内人员有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
5.2.6.8各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剖析本单位及外部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
5.2.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a) XXXXXXX公司对各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考试;
b)各单位对所辖单位正副职负责人、正副总工程师及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考试;
c)各单位对车间(站、所)负责人、生产科室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d)各单位对从事运行、检修、试验的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5.2.8安全文化建设
各单位应运用多媒体、广播、企业网站、板报、实物、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安全技术,开展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5.2.9档案管理要求
XXXXX集团本部及各单位应建立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5.2.10评估及考核
各单位应定期对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能投集团本部将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未按文件要求执行的单位或个人按照XXXXX集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6 参考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6.2《XXXXX省安全生产条例》 6.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6.4《XXXXXXXX集团安全管理制度》
7 附件及表单
附件1:安全培训教育台账 附件2: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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