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医院 医技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医院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评价各科室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计分标准
采取记分制,每分折合人民币5元,医务科考核到科室,由科室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到个人. 二、考核内容: (一)医 疗 质 量
1、医务科有责任对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形式为: (1)每季度组织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全面医疗质量检查.
(2)每月由业务院长、医务科、质控科进行医疗环节及终末质量检查。 (3)每月配合值班院领导查房及各种临时性不定期检查. (4)每周由质控科下科室进行环节质控检查. 2、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扣罚标准
(1)拒绝医疗质量考核或无故不参加医疗质量管理例会一次扣5分.
(2)值班医生未床头交,无交记录扣4分;记录不完整,敷衍了事扣1分/次。 (3)值班医师不按规定巡视病人,对病区病人尤其危重病人、手术后病人、特殊重点病人病情不熟悉,一次扣4分.
(4)麻醉医师对手术病人术前不检查,术后不随访,一例扣4分。 (5)违规出具病情证明,扣10分,造成不良后果另行处理。 (6)违规开药或检查,遭到患者投诉,扣10分/次。 (7)带教老师不认真带教,忽视无菌操作观念者,扣2分/次。 (8)三、四类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违者扣10分/次.
(9)手术间严禁接听手机,被举报者扣0.5分/次。
(10)手术医生忽视手术清点制度,不认真配合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扣5分/次.
(11)值夜班无特殊情况11:00以前到值班室休息者扣1分/次;值整班下午上班时间仍在值班室休息者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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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违背医疗请示报告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扣4分。
(13)遗失、损坏病历、或私自外借、复印,未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
(14)疑难病历讨论或教学查房记录,每周一次,缺一次扣10分;月质量分析缺一次扣10分,未认真书写、分析,扣4分∕次;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本,未及时认真完成,扣10分∕次;如实记录、及时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如发现纠纷投诉未记录、处理不及时,扣10分∕次.
(15)科室内疑难病人、疗效不佳的病人,有明显跨科疾病,尤其心、脑、肺、肝、肾等易于突发意外的疾病,又不请相关科室会诊,1次扣10分,被请科室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被科室举报并查实,扣10分∕次。
(16)各种医疗工作投诉到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反馈到当事科室,科室自行处理,患者满意不扣分,经解释患者仍不满意并存在明显不足,扣10分。
(17)医疗工作投诉时,被投诉科室有责任及时向医务科提供事情经过、科室讨论意见、科室处理决定、病历等相关书面材料。发生纠纷,科室相关人员不积极配合医务科调查和调解,一次扣10分。 (18)检验标本的接送及检验结果的发送实行签字核对制度,发现问题扣1分∕次;各种申请单要填写完善,字迹清晰,因此导致检验结果无法发送者每次扣1分。 3、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整份病历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扣4分。
(2)入院记录未按时完成(24小时内),延迟1天扣1分;首次病程记录未在8小时内完成,超过1天扣1分。
(3)住院记录、医嘱错字、别字、中英混写、不规范修改(涂改、刮改、粘贴等)等,一份病历累计每三处扣2分。
(4)上级医师审签不及时,非执业医师书写医疗文书应24小时内审签,一般文书应72小时内审签,延迟签名2处扣1分,由上级医生共同承担。 (5)病程记录完成不及时,延迟一天扣1分。 (6)第一诊断依据不充分,扣1分。
(7)重要诊断遗漏,尤其心、脑、肺、肾、肝等重要脏器疾病不下诊断,一处扣0。5分。 (8)上级医师未及时查房,延迟1天扣1分;无查房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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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级医师查房内容空洞,经不起推敲,诊断、鉴别诊断理由不充分,前后矛盾一处扣1分,由书写者和上级医师共同承担。
(10)医疗文书中重要症状、体征、检验及特检报告、病情重要变化、诊断治疗的重要更改及其理由等未在病程记录中及时反映,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及明显错误,一处扣1分。
(11)重要检查、诊断、治疗措施未执行,未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1处扣1分。 (12)医疗文书及知情同意书中应该有患者及家属签字未落实一处扣4分。
(13)医嘱用药与诊断和病情明显不符,错开医嘱或医嘱重整(药物品种、剂型、剂量、用法)错误扣10分;
(14)医嘱中画线、取消、签名不规范或中英文混写,每3处扣2分;
(15)交记录、转科记录、接收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会诊记录、输血病志、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连续三天病志、死亡讨论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手术记录、会诊单、知情同意书、输血申请单等未及时完成,延迟1天扣1分,迟3天按缺页(项)处理,扣2分;填写不规范(空项、错填、涂改等)每3处扣1分.
(16)病历中弄虚作假,编造虚假化验单或化验结果,未造成影响一张扣1分;
(17)模仿上级医生或患者签字,编造患者生命体征,或各种护理记录与病程记录明显不符一处扣2分;
(18)医生开具的申请单、化验单不合格,一张扣1分,化验单、特检报告单不及时归类粘贴,扣1分/次;
(19)其它环节质控、终未质控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的情况,按《四川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一份病历一个中度缺陷扣2分,二个中度缺陷扣6分,三个以上扣10分. (20)按处方规范要求,一张不合格处方扣1分。
(21)出院病历超过4天未完成,由医务科统计上报,延迟1天扣1分(周日、节假日延后)。 4、门诊急诊质量扣罚标准
(1)无正当理由不书写门诊病历,扣10分。
(2)过敏史未填写扣2分.
(3)门诊急诊病历书写不规范、完善,重要症状、体征、检查、诊断、诊疗措施等遗漏,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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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门诊急诊病历无就诊时间、科别每处扣1分。 (5)门诊急诊病历医师未签名或辨认不清,扣1分。 (6)请会诊无记录,扣2分.
(7)危重留观病人无交记录,值班医生对危重病人不熟悉或病情变化未及时记载,重要辅检结果不及时在病历中反映,一处扣4分.
(8)急诊留观病人不超过3天,违者扣4分。
(9)门急诊接诊病人时,根据病情需要做出相应处理后按专科专治收入院,违者扣5分。 (10)120急救电话占线一次扣5分/次,救护车未按规定时间出车扣5分/次,造成投诉扣10分/次,救护车基本配备设备不全、人员不到位扣5——20分/次, (二)、医技质量
(1)医技科室私自外借、处理报告单等病历资料,每份扣10分; (2)穿刺涂片、特殊样本等通知检验科未及时到场者一次扣5分; (3)各种化验、特检、放射报告单无故不按时报送,扣2分/次;
(4)各种化验、特检、放射报告涂改、不整洁扣1分;错报、漏报、遗失、误差悬殊或遗失标本,造成病人再取标本或重复检查,由责任人承担费用并扣罚10分。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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