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标准化细化 标准 目标要求 1 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 1、单位以正式文件公布并明确法定代表人或要紧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单位以正式文件公布明确消防安全治理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治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治理人应当报消防部门备案,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专业消防安保人员。 3、单位要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和归口治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记录齐全。 4、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治理制度(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防火检查、巡查制度,3、消防设施器材爱护治理制度,4、消防(操纵室)值班制度,5、用火、用电安全治理制度,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8、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公布实施,同时悬挂上墙并印发职员学习。 5、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培训等工作情形的记录齐全。 6、单位要按照第61号令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及时补充更新。消防档案要紧内容包括:1、单位差不多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形;2、消防法律文书;3、消防治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4、消防安全制度;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形;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形;7、消防设施器材修理保养记录8、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形记录;9、防火检查、巡查记录;10、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12、火灾情形记录;13、消防奖惩情形记录等等。 7、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省《关于开展公众责任保险深化平安山东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2 标准悬挂统一化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建设标准》要悬挂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归口治理职能部门的办公室。 2、《多产权、多家合用同一建筑物单位消防安全“五个统一”建设标准》要悬挂在统一设置的值班室。 3、《人员密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建设标准》要悬挂在“九小场所”的醒目位置。 4、《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建设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悬挂在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治理职能部门的办公室,非重点单位悬挂在值班室或办公室。 5、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在消防操纵室内悬挂《消防操纵室火警处置程序》,其他单位在值班室内悬挂《值班室火警处置程序》。 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明显正确标识。 (1)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形式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符合要求(楼梯间及其前室、配电室、消防操纵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 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应设置应急照明),并完整好用。 (2)要紧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邻近应喷画红色或黄色警示线,经营和生产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公共区域的外窗不得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并应张贴“随手关闭常闭式防火门”的警示标语,并设置注明。 (3)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使用推闩式疏散门。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位置应当设置注明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标牌,且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疏散通道上的3 设施器材标识化 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地面或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应保持视觉的连续性。 (5)学校、医院、超市、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需要操纵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6)宾馆饭店的客房、医院病房和娱乐场所的包房等公共场所的房间内应当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 2、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在消防设施和器材周边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治理责任标牌”,明确巡查频次、巡查责任人、维保人员) (1)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灭火器的铭牌应朝外;灭火器材箱上应张贴灭火器使用方法;手提式灭火器应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距地面不应超过1.5米,底部离地面不应小于0.08米,灭火器箱不应上锁;在灭火器放置点的地面上喷涂红色或黄色警示线;在灭火器放置点的上方设置治理责任标牌,明确巡查和爱护治理责任。 (2)消火栓箱内设置定期巡检记录卡和治理责任标牌。室内消火栓数量、水压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栓口、手轮配备应齐全好用,接口内橡胶垫圈齐全完整;设置门锁的消火栓箱,除箱门安装玻璃者以及能被击碎的透亮材料外,应设置箱门紧急开启的手动机构,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室内消火栓箱门上应张贴室内消火栓使用方法和严禁遮挡的警示标语;消火栓箱内的栓口应向下或与墙面垂直、距地面应为1.1米。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并托付具有爱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定期爱护保养,确保运行正常;单位内悬挂的广告等装饰物不能遮挡或阻碍火灾报警探测器、洒水喷头的正常使用,防火卷帘下方两侧距离卷帘0.5米的地面上应喷画红色或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范畴内不应堆放阻碍卷帘下降的物品。报警按钮、防火卷帘等部位应张贴具体使用方法和警示标语。 (4)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爱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形记录齐全。 (5)设置严禁占用消防车道的标志,确保消防车道保持畅通; (6)按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并确保完整好用,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整好用,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畴内不得设置阻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不应被埋压、圈占。 3消防操纵室或值班室设置符合要求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设消防操纵室,其他单位应设值班室。消防操纵室应设置,或设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操纵室内应当按照规范要求配备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材、能够拨打“119”火警的报警 ;墙上应当按照统一标准悬挂《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等规章制度;消防操纵室或值班室应有明显的标志;消防操纵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4、设置紧急情形下的报警及通讯装置 单位在每个楼层或某个区域的显要位置装设内部报警 或报警按钮,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 号码;消防操纵室或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歌舞娱乐厅及其包房内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系统,以便在火灾紧急情形下及时通知顾客进行疏散。 4 重点部位警示化 1、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峻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阻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志和禁烟、禁火标示,实行严格治理。通常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化学实验室、消防操纵室、水泵房等等。 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专门情形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履行单位用火治理审批手续,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修理作业。 3、公共娱乐场所内不得设置职员集体宿舍,不得安排职员留宿。 1、消防安全培训到位,新职工上岗前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单位对每名职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每半年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及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常见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单位职员明确自身消防工作职责,把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查改火灾隐患的差不多消防安全技能。 2、指导各单位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打算,明确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为每一名职员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职员参加消防培训情形和考核情形,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3、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符合单位实际并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演练,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圣诞等重大节日前要开展实地演练,并有记录。 1、防火巡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阻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形;其他消防安全情形。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终止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排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能够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赶忙报告。发觉初起火灾应当赶忙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防火检查 5 培训演练经常化 6 检查巡查常态化 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形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形;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形;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形;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形;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形;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职员消防知识的把握情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治理情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形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形;消防(操纵室)值班情形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形;防火巡查情形;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形和完好、有效情形;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对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查爱护。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要与修理保养企业签订自动消防系统修理保养合同,定期进行爱护保养且爱护保养记录齐全。应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操纵器的功能,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操纵器日检登记表。每季度应分期分批检查和试验火灾报警探测器动作及确认灯显示,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操纵设备的操纵显示功能,检查或试验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操纵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检查所有转换开关;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季度检查应填写季度登记表。每月应对消防水泵启动运转一次,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每个季度对喷水灭火系统所有末端试水阀和报警阀旁的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形是否正常。
标准化核心内容
“一畅两知三能”
一畅,即保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门,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锁闭、占用。疏
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门必须按照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并明确治理人员,定期检查修理,确保完整好用。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需要操纵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必须设置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的逃生门锁系统。
两知,即单位职员明白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白岗位火灾危险性。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职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人员密集场所对职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员,必须组织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每一个单位职员做到“两知”。
三能,即单位职员具备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及查改周围火灾隐患的能力。在确保每一个职员具备引导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的基础上,实行火灾隐患自查全员负责制和逐级负责制,单位的一般职员,防火巡查人员,消防操纵室(或值班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值班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单位消防安全治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等都要具备查改火灾隐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