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是否会批准逮捕?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是否会批准逮捕?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犯罪事实不成立,只是暂时获得人生自由。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可能判处重刑或存在社会危险性,检察院仍可批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案件完结或刑罚轻。具体的批捕程序应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还能批捕吗?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也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犯罪事实不成立,而只是通过交纳保释金并在担保人的担保下,暂时获得人生自由,但必须在司法机关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在犯罪事实认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批捕的,具体的程序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结语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司法机关仍有权批捕。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判决通常不会太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重刑,司法机关可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的人。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犯罪事实不成立,而是在一定条件下暂时获得自由。具体的批捕程序应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